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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凭什么受推崇(3)

时间:2014-02-22 10:49来源: 作者:李超英 点击:
三、科学共同体不会许下完美的诺言,但会担起改进的责任 江晓原认为科学技术现在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要上大工程时政府决策者因为专业会重视工程技术共同体的言论而轻视环保人士意见。这个共同体做了决
  
      三、科学共同体不会许下完美的诺言,但会担起改进的责任
      江晓原认为科学技术现在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要上大工程时政府决策者“因为‘专业’”会重视“工程技术共同体的言论”而轻视环保人士意见。“这个共同体做了决策,得了大单,过了几年,结果根本没有他们最初承诺的那么好,这时这个共同体会承担责任吗? 不会,因为科学技术带来的问题只能靠进一步发展科学来解决,它站在一个稳赚不赔的立场上”。{11}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科学共同体不是决策者,不应该对决策承担责任。大工程上不上应该充分听取各方面不同意见。这些意见中一类是反映各种人群的需求,这与“专业”无关,主要是看它们是否符合情理法;另一类是具体协调各种需求的方案建议,这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哪些需求必须满足,哪些需求可以变通,这是决策者认定的,科学共同体所做的是为认定的目标提供若干个可实施的方案,最终选定还是由决策者来做。
      第二,科学共同体“最初承诺”什么了? 作为研究者只能承诺自己的实验调查过程、原始数据以及相关计算没有作假。至于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则不是哪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承诺的,而是通过许多其他人和机构验证后逐步被科学共同体及社会公众认同的。作为设计者则必须对自己设计的工程或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关于这些性能和质量的规范已经经过了许多人和机构的验证。
      第三,对具体工程方案的评价,支持者和反对者都需要专业知识。一些大工程涉及的各种需求和冲突往往有自己的独特性,常规的技术规范未必都能包括,因此这类工程的实施方案就有一定的探索性,能否完全达到决策者的要求就有一定的风险。这就更加需要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反对者的意见。而反对者这时就不能仅提需求,还要论证该方案能否满足需求。柯文慧虽然强调决策民主程序中每个人的话语权“与他具有多少科学知识无关”,但是它说:“要求每一个持反对建坝观点的人士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这是一种偷换概念的诡辩,它把民主决策问题转化成了技术可行性论证问题。”{16} 可见它也只是认为“民主决策”方面不需要“专业”,而“技术可行性论证”方面还是需要“专业”的。环保也是同样。保护环境的需求谁都可以提,但具体如何保护则要靠专业知识。否则难道靠“封山为神”{17} 吗?“山神”是人能“封”的吗? 如果人能够“封”哪个山为“神”哪个山就成为“山神”的话,那人的本事是不是比“山神”还大呢? 那人还用得着“对大自然心存敬畏”(同上)吗? 退一步说,即使人能够“封”一些“山神”,可如果“老天爷”和“上帝”中的一个或它俩一起要“发怒”(同上),“山神”能管得了它俩吗? 如果管不了,那该是由有相应风俗的少数民族承担责任呢,还是由汪永晨等“环保人士”承担责任呢?
      第四,上述承诺都不是针对“科学技术带来的问题”,而是针对道德和责任心方面的问题。对于科技本身错了的情况,科学共同体承担责任的做法只能是进一步发展科技,纠正以前的错误,提供更准确的知识。试想,当发现某药物有副作用的时候,是投入更多的力量研究药物副作用问题呢,还是放弃研究进而放弃使用药物甚至干脆放弃治病,爱咋地咋地呢? 到底是接受哪种逻辑“后果可能不堪设想”{11} 呢? 当初不仅是滴滴涕的研究者、颁奖者,整个社会都没有意识到杀虫剂除了本身有毒外还会有产生抗药性、杀死天敌、残留累积毒性等问题,没有人提出来杀虫剂还要保障这些方面的安全性。那出了事故为何独叫科学家承担赔偿责任呢?出了事故后除了“进一步发展科学”,研究不破坏生态的防治虫害技术,还有其他途径可以选择吗?难道从此再也不管虫害了? 抑或“封虫为神”,用我们的“敬畏”来感化害虫?
      江晓原认为“坦克大炮太多这个问题”靠科学技术解决不了,而“要政治家坐下来谈裁军”。{18} 首先“坦克大炮太多”不是“科学技术带来的”,科技提供了新式武器可并没有让武器自动越来越多。其次如何让对方同意裁军? 自己如何裁军才能既减少军备又不会当对方背信弃义时被打垮? 如何才能确认对方真的已经实施了其承诺的裁军方案?这些不都要靠科学研究来解决吗? 至于江晓原说某个坝造好后几年泥沙淤塞、环境恶化,最后还要把这个坝炸掉,工程技术共同体的解决方案就是再造一座坝。(同上)首先,如果原坝有问题科学共同体的责任是研究能够避免这些问题的建坝方案,也就是“进一步发展科学”。其次,如果当时还没有找到新的方案而采取别的补救措施尚能够兼顾各方面利益的话,重建原坝也不失为一种可取的选择。最后,即使在权衡各方面得失之后认为以不再建坝为宜,那也要通过科学研究来决定。这与氟利昂问题一样,只要社会需要制冷,那就只能“进一步发展科学”,研究更环保的制冷技术。退一万步讲,即使人类选择不再制冷,那也是通过科学研究分析各种技术途径可能产生的后果,权衡了各种方式的利弊后做的决定。否则一出问题就不干了,那哪个行业、哪个领域没出过问题? 还都甭干了?
      第五,类似“稳赚不赔”的现象不仅科技界有,比如医生不管患者有没有治好都不退医药费,股份公司不管股东有没有赚钱都不退股,律师不管官司输赢都不退律师费,教师不管学生有没有学会都不退学费等等。然而这只是在某一项交易发生时的情况,从长期来说有关人员可能会不选择他们的服务,所以他们还是可能赔的。科技工作者也是同样,在与同行竞争中并不能保证每一次都会得到科研或设计经费,所以并不是只要当科技工作者就都能“稳赚不赔”。这是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如果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大单”不给这家就给那家,反正都是落在“工程技术共同体”手里,这个共同体确实“稳赚不赔”。然而若如此看待盈亏,那医疗业、证券业、律师业、教育业等等,不都是“稳赚不赔”吗? 进一步说,只要我们把行业的类别分得足够大,哪个行业不是“稳赚不赔”呢? 从科学家不承诺自己的研究成果有误时如何赔付这个角度来说,科学共同体确实“稳赚不赔”。然而科学家承诺自己拿出来的成果一定是别人可以检验的。一旦被检验出有错,即使以前没做过任何法律上的承诺,科学共同体也会竭力研究去纠正这个错误,不管这个错是谁犯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比起那些专门捡“死后进天堂”、“下辈子荣华富贵”之类无法检验的事情来承诺的文化,科学应该是一种最“赔”的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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