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无神论]按 作者维护全息生物学、中医、气功,反对科学警察方面是不遗余力的。他这篇文章的观点,我们是不同意的,但因为他发在“学术争鸣”,让大家看看也好应证《香功弟子在维护什么》的一些观点。这都是旧事了,可能郭正谊教授也不会发文参加讨论,因为他看这样的文字看得太多了。
作者是本网站的常客,他曾经发过通过一个个病例说明中医是科学有效的文章,我们没有同意发表。我们认为:第一,好象没有人提出一个“中医无效”的观点;第二,说中医有问题、不科学或有不科学成分,是一种有限定的立论,你用“中医有效”去应对就有点文不对题。但他维护自己观点的热情很高,我们就同意了这篇感想的发表。 一般而言,我们更欢迎整体性强的文章,所以作者以后尽量少写这种分段评论的文章。
原文:
1995年4月1日晚我作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百姓之家》,揭露迷信骗局,并解答听众电话提问。当时有听众问及北京首体内有人作带功报告,场外有如庙会出售各种迷信用品,最奇怪的是有中科院高能所开发公司在那里卖“高能带功水”,还有一大批迷信老太太在场外下跪,顶礼膜拜,不知是在干什么?后经调查是中国妇联为举办“世妇会”筹款,请来了田瑞生在1995年4月1日和2日在北京首体作两场“香功”报告,票价达百元以上,而会后田瑞生拿走了票价的40%,为逃避纳税潜回老家,不过半年就因病身亡,自己打破了自己制造的神话――接他的功就把水变成“带功水”喝了治百病,常喝就能长命百岁。
评论:
请问《香功大骗局》的作者,田瑞生到底是不是为中国妇联为举办“世妇会”筹款举办的报告会?你是否亲眼见过田瑞生与中国妇联的合同?他的40%到底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田与中国妇联的合同不属于国家机密,应该不难取证吧?我想如果《香功大骗局》的作者是个严谨的人应该引用田与中国妇联“合同”的内容,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对吧?
另外,田瑞生在会场主持报告会,与外面发生的事情是否有瓜葛?有无证据表明场外有如庙会出售各种迷信用品、中科院高能所开发公司在那里卖“高能带功水”都是属于田瑞生指使所为?有无证据表明田从中得到了好处?我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也听过一次“香功报告会”,是在苏北的淮阴“淮海影剧院”,票价5元,低于本电影院的电影票的价格。在香功报告会上,不少人手里捧着印刷精美的香功资料,但金华〔据悉是田瑞生的亲传弟子之一〕在会场上郑重宣布:香功只有一元一本的简明资料,书店和市场上的高价香功资料香功研究会无关。
还有你说的“接他〔田瑞生〕的功就把水变成“带功水”喝了治百病,常喝就能长命百岁。”是田瑞生说的吗?田瑞生“身亡”时多大?怎样才算长命,是百岁吗?“祝大家……健康长寿、万事如意〔香功练功磁带的开头“寄语”〕”与“治百病”、“长命百岁”是一回事吗?举个例子类比一下:苏北洪泽县卫生局前局长安先生去年〔2004年〕67岁时患胃癌〔肿瘤〕不幸去世了,而他生前作为外科“一把刀”为很多患者切除了身上的肿瘤。如果他去世后有人批评他“作为外科主刀医生,却对自己的肿瘤束手无策,自己打破了‘外科一把刀’神话”,大家会怎么评价批评者?
原文:
实际上,香功,全名是“中国佛法芳香型智悟气功”,据田瑞生自吹:“相传古代佛门芳香型智悟气功,为莲花僧所创,唐玄奘继承,代代单传,传至南宋时由李修贤(世称济公)为传人,七百年以来传至释加开(田瑞生的法号),释加开尊师嘱才公开普传中国大地。”(以上文字摘自《中国香功》一书)
评论:
关于香功的来源,可能与创编者所声称的有出入,但应该用论据通过论证对其进行批评。否则还是免开尊口的好!我见到过有人对香功声称的来源问题进行的论证,看了他的文章我服气!内容如下:
《我对香功的一点考证》文/台风
田某说:香功为莲花生所创,唐玄奘继承,代代单传,传至南宋时由李修贤(世称济公)为传人,七百年以来传至释加开(田某的法号),释加开尊师嘱才公开普传中国大地。”光上述短短几句话我就开始摸不着头脑了。不妨让我考证一下: 1:莲花生:(Padmasambhava),印度僧人,在公元8世纪后半期把佛教密宗传入西藏,也可以说是藏传佛教的创始人。据智慧海王所述年月推算,他于750年由印度启行至尼泊尔,752年至拉萨,秋季开始建桑耶寺,754年建成。761~774年组织翻译。约于804年离藏,在印度的达罗毗荼传法建寺达12年之久。晚年不知所终。 2:玄奘(约600~664)。幼年出家,玄奘家贫,父母早丧。13岁出家,20岁在成都受具足戒。贞观元年(627)玄奘结侣陈表,请允西行求法。但未获唐太宗批准。然而玄奘决心已定,乃“冒越宪章,私往天竺”,始自长安神邑,终于王舍新城,长途跋涉五万余里。既然是莲花生大师所创,玄奘法师相传,为什么比莲花生大师早圆寂的唐玄奘相传呢?一个是公元664年圆寂,一个是752年才到中国西藏,先后顺序的对比,是不是有点欺骗性质了?还是那个田某人的历史不行,从小就不及格呢?慢着,让我继续说!打着佛法气功的口号,做的事情却与佛法有相当的出入。有一点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金刚经》(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上说: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而香功却要人练出香味为止,与基本佛法是相背驰的,普通人练功,认为只有闻见了香味才是有效果的,但是这在佛家看来却是:执着。佛家讲究静,不讲究“道”,不管你是“渐悟”还是“顿悟”。本人曾练此功3年,常有人问“真的能闻到香味吗?”,我说:能。但现在看来却是有条件的。条件:在大家聚集的时候(这是心理暗示的基本条件)田某要求大家在闻见香味的时候,一定要说出来,(这又是暗示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当然会产生幻觉,譬如:幻想,幻听,幻觉。我曾经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闻见过:麻油香,但很快就消失了。需要说明的是大环境的含义是练功者在20人以上。但是我在一个人,或者只有少数3,4个人的状态下,却从来没有这样的幻觉。
请问《香功大骗局》的作者:与《我对香功的一点考证》的作者相比,你是否会为自己的浮躁而羞愧呢?本着对人负责、对己负责的态度,学术批评者是否应该牢记这样的话:你声称了什么,就得拿出证据来!方舟子先生声称的“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根本就是为自己对人信口开河进行所谓“科学批评”开后门而制造的谬论!是根本违背科学批评的精神的!我们坚决反对!
原文:
田瑞生的子女隐瞒其父死亡的真相,并非为了骗领一万多元的退休金,而是为了继续神化田瑞生,打着田瑞生的旗号继续诈骗而已。1995年以后,田瑞生的子女们继续编造“香功”图书、录像带到处传播,并疯狂地在台湾省以及日本、新加坡等国发展组织,成立集团。1998年,他们还以“香功集团”的名义挑战司马南,说他们已将若干有名有姓的麻子发功摸平。想搏取司马南的百万悬赏,但不敢以田瑞生的名义,因此时“田大师”尸骨早已腐烂。 1999年8月,他们又到陕西私印“香功”图书,被及时查封。为了揭穿田瑞生一类骗子,2002年末我拍摄了电影《骗术的真相》,其中就表演揭穿了田瑞生的骗局,现立此存照。
评论:
每个有民事和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自己的行为对法律负责,田瑞生子女的行为应该由其子女自己承担,不应该由田瑞生和整个“香功界”承担。田瑞生负他该负的责任,你可以批评和质疑他,但必须用事实说话,尽量恰如其分。如果你的批评有诬蔑不实之词,即使你的批评得到了权威的媒体和权威的“专家”的认可,旁观者和当事者都可以对你进行反批评!还要提醒批评者,任何批评都不得侵犯法律赋予被批评者的权利,否则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