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呼喊派”与“全能神”的异同
“呼喊派”与“全能神”都是上世纪中国基督教本土化格局中演进分化而成的“类基督教”的“教派”(sect)组织。“呼喊派”产生在先,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其内部形成了不同的类型;“全能神”形成于后,影响范围日益扩大,目前正处于迅速渗透的扩展期,其社会危害更令人侧目。
如果我们把“呼喊派”与“全能神”加以比较,可以看到这两种“类基督教”的极端组织,既有其共同之处,更有其相异的地方。
首先,从时间上来说,作为上世纪中国基督教本土化格局中分化而成的“类基督教”教派组织,“呼喊派”先于“全能神”而形成。在许多方面可以看出,“呼喊派”与“全能神”都有着相互间的渊源关系。
其次,“呼喊派”和“全能神”都可以归结于基督教类型中“小群派”分化的历史产物。两大极端教派组织都具有极强的社会对立性与政治对抗性,往往通过与中国本土教会建设中的对抗,实施其与中国社会的对立活动。为了强调或推崇其“类基督教”组织及其活动的现实合理性,在信仰观念、仪式行为、教会理论等方面,都提出种种煽动性和挑战性的论证与说明。在此意义上说,“呼喊派”与“全能神”可谓是如出一辙。它们都斥责中国的三自教会是“大淫妇”、“巴比伦”,甚至谴责一切教会皆已腐化败坏,以“非教会”、“无教会”的方式提出“反教会论”或“新教会论”的抗议。这是“呼喊派”与“全能神”极其类似之处,都通过以“反对教会”或“对抗教会”的方式,来表达它们与中国政府、中国社会的对立情绪。
更进一步地说,正如其他“小群派”的历史处境一样,在作为“大宗派”的基督教会组织面前,无不长期地处于“边缘化”,加之标新立异式的信仰实践,“边缘化”反过来强化了这种日益扩展的“边缘性”处境,反过来强化了“小群”的。为了坚持自己所谓的信仰立场,“地下性”更明显,从而加深了与“大宗派”教会、社会体制之间的沟壑。
如1980年代前后,“呼喊派”在浙江等沿海地区蔓延活动,尽管有其复杂的影响因素,但与“大宗派”教会之间的不公开待遇,从对宗教管理政策的不满,转化对政府与社会体制的不满。当然,“呼喊派”与“全能神”等组织,其自身观念、行为的极端,并非如“大宗派”教会那样有着,相对开明、自由的神学观念,有着更为健全正统的仪式规范、教职建制,落实宗教政策时,往往向“大宗派”倾斜,使“大宗派”教会不仅成为“既得利益者”,而且更是“多得利益者”,甚至是“独得利益者”。这种宗教利益论意义上的现实落差或弱势,成为内在而历史的动因,可能大大强化这些“非大宗派”组织在其信仰观念、行为仪式上过度夸大的“强势”,更加深了与“大宗派”教会的对立情绪,以此来补偿其在教会利益上的失势,最终加剧了二者之间水火难容的对立局面。
不止如此,这些“小群派”往往偏激地追究“大宗派”教会的政治力量,随着境外基督教组织的夸大宣传,推波助澜,“大宗派”教会的政治色彩日益浓厚,成为“政府化的教会”、“附属于政党的教会”,是不折不扣的属世教会,而不是属神的圣殿。通过对“大宗派”教会的社会属性的政治化认定,拒绝与“大宗派”教会和解,益增其反感。
再次,“全能神”和“呼喊派”都具有中国教会与中国社会的双重对抗性,同时在境外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教会论上,“全能神”比“呼喊派”走得更远,其社会对立性与政治对抗性亦更强烈而直接。此外,境外的“全能神”、“呼喊派”与国内的邪教组织及其活动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国内“全能神”、“呼喊派”有着直接的影响。
最后,“呼喊派”与“全能神”产生与形成的具体环境虽有所不同,但都存在着以“拉人入教”为主体的现象。现实地说,由于持续发生着一定程度的历史演变,目前国内有些地方的“呼喊派”的组织及其人员,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出现了分化现象,正在争取合法的宗教地位。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把这些“呼喊派”与“全能神”区别对待。相对来说,“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政治对抗性与社会对立性,在整体上强过“呼喊派”。
与“呼喊派”不同的是,“全能神”主要并不是通过仪式的改造而进行扩展的“类基督教”邪教,而更具有全面改造的类型,既有组织活动上的改造,更有实践仪式上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