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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坚持无神论不是正义的发声吗?

时间:2019-02-21 20:13来源:北京习风堂 作者:李超英 点击:
宗教极端主义是不能容忍别人与自己的信仰不一样,对凡不信自己教的人都要赶尽杀绝。
  
     去年《世界社会主义研究》第5期发表了朱晓明的《不能颠倒坚持无神论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关系》一文,主张坚持和宣传无神论。今年1月26日宛丘穆民的微博上发表了李海洋的文章《与朱晓明先生商榷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基本上是全面否定朱文,并给扣了一个“无神论极端主义”的大帽子。宗教极端主义是不能容忍别人与自己的信仰不一样,对凡不信自己教的人都要赶尽杀绝。然而朱文主张什么极端行为了吗?如果不指出对方有什么极端行为的主张就说对方是“极端主义”,那什么主张不都能扣这个帽子吗?难道为了表示中正就要说自己既主张坚持无神论又主张坚持有神论,既让大家什么神都不信又让大家什么神都信?即使这样讲也可以给扣一个“中正极端主义”的帽子啊。那就把大帽子放一边,看看李文的具体分析到底有没有道理。
     一、信教者弱势吗?应该宣传有神论吗?
      李文反驳朱文的第一点是认为朱晓明指出“不能把‘宗教信仰自由’片面解读为公民只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而忽视了公民还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是“画蛇添足”,“玩了一把文字游戏”,没有人会对宗教信仰自由这个概念有所误解。那就是说李海洋对朱晓明的这一观点是认同的,而且认为所有的人对这一观点也都认同。也就是说在这第一点上李文并没有反驳朱文,只是认为没必要再强调它。李海洋认为朱晓明把原本为弱势群体的信仰宗教者描述为强势群体从而要进一步限制。李海洋认为“我国是非宗教国家,人民的主体是不信仰宗教或朴素的民间信仰的群众,”“最明显不过的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所接触的一切主流媒体的信息来源,无不在宣传无神论的思想,反而是宗教信仰的思想微乎其微,”所以信教者是弱势群体。然而这只是从世俗的也就是从不信教者的视角来看。从信教者的视角来看,信教者有神的保佑和支持,不信教者会受到神的惩罚和报应。相对于万能的神,不信教者的那点儿人数、那点儿教育、那点儿主流媒体信息又算得了什么呢。到底谁强谁弱呢?退一步说,一个群体该受到多少限制这跟它的强弱也没关系啊。病人比起健康人来说肯定是弱势群体吧?可病人的行为就比健康人受到更多的限制啊。李海洋认为既然宪法规定了“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朱晓明再讲“宣传无神论的自由”,那就“使平等的二者失去了平衡”。公民的平等地位是指每个公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具有同样的权益,不被歧视,但并不是说每个公民的所有个人偏好都要得到同等的宣传。比如人们的饮食口味偏好甜、酸、咸、辣各不同。在人格上我们不能歧视任何口味的人,并且在食品供应上也要尽量满足各种口味的需要,但在宣传上肯定要以宣传健康的饮食方式为主,对那些过甜、过咸等等对健康不利的饮食方式肯定不能给以平等的宣传。再退一步说,信教者有神的支持,不信教者有主流媒体的支持,虽然媒体的力量远远比不上神的力量,但不信教者也认了。可李海洋要让信教者既有神的支持,又有媒体的支持,如果不是要让无神论者成为受害者,其意欲何为?
      二、宗教活动应该绝对自由吗?马克思主义形成前的话能引用吗?
     李文反驳朱文的第二点是认为朱晓明把宗教思想上信仰的自由和行为上活动的自由分割开了。李文说:“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了思想上信仰的自由、宗教行为和正常宗教活动的自由,这都隶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范畴且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诸位对此有异议,大可对比一下,如果按照作者的观点,宗教信仰自由仅仅是思想上的自由,不得进行宗教行为和活动,那是否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也可以只思想上信仰,行为上不用遵守党章,不参加任何党内活动?”首先要澄清一下,朱文什么地方讲“宗教信仰自由仅仅是思想上的自由,不得进行宗教行为和活动”了?李文自己引用的朱文是:“宗教信仰自由是思想上的自由,是个人的私事,而宗教行为和宗教活动,有些就超出了个人信仰的范围,与社会和他人发生关系。涉及到社会公共领域,宗教就与其他社会事务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享有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朱晓明的意思是有些宗教行为和活动会与社会和他人发生关系,因此要有法律约束,不可能绝对自由,并没有“不得进行宗教行为和活动”的意思呀。怎么刚引用完就歪曲呢?这也太不择手段了吧?!人的任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这还有什么可商榷的吗?就说人有生存权,这天经地义吧?可我要是见什么东西拿过来就吃,说是为了生存,法律能不管吗?如果我只能在脑壳里想吃别人的东西,行为上没有随便吃别人东西的自由,是不是就是“对自由最大的讽刺呢?”其次要说明一下,相信马克思主义不是信仰宗教,马克思主义里没有万能的神。再者,不管思想上信仰什么宗教还是相信什么主义,在行为上都要受到法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共产党员也不能说自己相信反腐败就可以随意去查抄别人的财产,或者说自己相信脱贫致富就可以随意建厂生产。照李海洋的说法,如果有关机构不许党员随意查抄别人的财产,就是在行欺党员辱党员之事喽?如果有关部门不许党员随意建厂,就是给党员带上无形的枷锁喽?执政党的党员为党的目标奋斗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信教者的宗教行为和活动怎么就不能有法律约束呢?现代法律赋予人的思想有完全的自由,如果思想与其对应的行为不可分割,那就意味着人有任何行为的自由,也就是人可以为所欲为喽?李海洋要维护的就是这种公民自由吗?!
     另外,李文指责朱文引用了一句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还没形成时期说的话,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语录”。然而朱文并没有在论证马克思的那句话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啊,只是在论证宗教信仰的选择是个人私事时引用了马克思的那句话。如果马克思的那句话错了或者朱晓明对那句话理解错了,李径可以指出错在哪里;如果马的原话和朱的理解都没错,那朱引用了这句话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连马克思的话因为不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后说的就不能引用,那其他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话岂不是更不能引用了?《圣经》、《古兰经》、《大藏经》等等宗教文献有哪部属于马克思主义文献?那人们还能读经吗?岂不是该全面禁止了?
     三、应该发展宗教吗?能批评宗教吗?
     李文反驳朱文的第三点是认为朱晓明说不能“发展宗教”,而党中央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就是引导合法的正常的宗教要在正道上发展和前进”。引导宗教就是发展宗教吗?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6月15日)中说“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就是要发展搬迁群众吗?“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就是要发展贫困村吗?“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就是要发展贫困群众吗?李海洋认为,既然要超越信仰上有神无神的次要差异,实现政治上的团结合作,那必然是在平等前提下的合作。“既然无神论的一方可以自由发展宣传,为何要单方面地对民族宗教强行限制其发展呢?”先要说明民族和宗教是两回事,朱文没有一丁点儿地方涉及到民族发展问题,不知李海洋从哪儿看出来朱晓明有要限制民族发展的意思。至于为什么可以宣传无神论而要限制宗教的发展,前面在反驳李文第一点时已经说了。李文在这里举出我国外交上平等对待第三世界各个弱小落后国家的例子,想以此证明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的合作也应该平等。然而这个例子恰恰说明政治上的平等不等于什么方面都对等。如果某个小国说你们领土那么多,我们领土那么少,我们也要发展领土,中国会同意吗?李文说:“作者的文字游戏绕来绕去,始终没有真正给出切实可行并能服众的建议,甚至对所述问题的立场和源头混乱不堪,只是一味地歧视宗教、强行划定概念和界限,其作用除了使得民族宗教问题更加复杂难解之外,甚至都起不到纸上谈兵的作用。”朱的文字如何绕了?他的建议就是要宣传无神论,如何不切实可行了?李不认同朱文,从这个角度来说朱文确实没能“服众”。可也正是因为有李海洋这样的人所以才需要宣传无神论啊,如果众人都认同了那还用得着宣传吗?朱文怎么“对所述问题的立场和源头混乱不堪”了?怎么“歧视宗教”了?如果说指出宗教的错误就是歧视宗教,那老师在学生的作业上打叉就是歧视学生了?开民主生活会就是同事间相互歧视了?什么叫“强行划定概念和界限”?那“温和地”划定概念和界限又该怎么做呢?朱文怎么就使民族宗教问题更加复杂难解了?看看李海洋这篇“混乱不堪”的文字,“甚至都起不到纸上谈兵的作用”,这话用来说李文倒挺合适。
     另外,李海洋指责朱晓明“关于宗教问题认识的先进性方面”认识比较片面甚至狭隘,说“即便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有宗教的存在”。可朱文说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宗教了吗?说要消灭宗教了吗?社会上有没有宗教是一回事,宗教的观点对不对是另一回事。我们说人无完人,谁都有缺点,我们要团结犯过错误的同志,要能够与有不同意见的人合作。但我们能够因此就说我们不能批评别人的缺点错误,不能提跟别人不一样的意见吗?
     四、讲公平就不能讲对错吗?别的国家信教我国就也要信教吗?
     李文说:“朱先生的文中内容完全偏离了公平公正的立场,与宪法制定的初衷亦相去甚远,完全是站在极端的无神论立场上对宗教问题进行的一场欺凌和压榨。其文带有强烈的歧视色彩,看似处处打着平等自由的旗号,实则把宗教问题踩在脚下,随意扣上概念帽子、划定界限、刻意区分,最终不过是为了‘管理’好宗教而实现政治上的获益。”朱文如何偏离公平公正的立场了?难道面对各种分歧不说谁对谁错,只说各方同等正确,这才是公平公正吗?宪法制定的初衷难道是叫公民不辨是非吗?“欺凌和压榨”是对人而言的,欺凌和压榨“问题”是什么意思?把“问题”踩在脚下又是什么意思?朱文扣什么概念帽子、划定什么界限了?怎么随意了?还又“随意”又“刻意”地区分什么了?难道管理好宗教不应该吗?难道不能在政治上获益吗?李指责朱“在否定宗教世界观的同时,刻意去强调引导宗教实现与我党的共同政治利益,实属可笑至极。”由于李文前面讲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历来就有政治上的共同利益”,看来李海洋是在笑话“否定宗教世界观”。然而如果一个唯物主义者不否定宗教世界观,那才可笑呢。不认同对方的信仰就不能有共同利益并合作了吗?看来李海洋的思想倒真有些极端了。
     李文对朱文做了五点结论。一、“全面否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宗教方面的一切成果。”但并没有说出朱文什么地方否定了什么成果。二、“以文字游戏刻意混淆视听,以否定宗教、牺牲宗教本身的权益和自由来表自己或团体的忠心。”但并没有讲出朱文混淆了什么视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只是保护信教者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并没有保护宗教的规定。如果认为宗教世界观不能否定,宗教本身也有权益和自由应该保护,自可以讲出自己的道理,可李文并没有讲。至于“大有让‘文革’时期的‘红卫兵’们再度开进各种宗教的寺庙观堂、‘宣传无神论’,甚至于拆寺庙、烧经书、毁文物,批斗或管制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思,”不知李海洋是从朱文什么地方看出来的。文革前我国也宣传无神论,但并没有文革期间那些过激行为。所以并不是一提无神论就是要搞那些过激行为。至于“实现他们宣传无神论自由、遏制宗教发展、促进宗教早日消亡的‘伟大目标’”,不知有什么错?李文并没有指出。三、“在其位不谋其政,咬文嚼字纸上谈兵,对我国的宗教问题肆意解读并有意引导甚至误导底层的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前半句不知所云。对我国的宗教问题如何肆意解读了?“有意引导”有什么错?怎么误导了?后半句也没说明白。四、“进一步恶化我国当前的民族宗教问题,使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彻底孤立,成为孤家寡人,举步维艰。”那上一步恶化是怎么造成的?怎么进一步恶化了?我们怎么才能不孤立?发展宗教吗?那发展什么教呢?发展基督教我们就跟伊斯兰教孤立了,发展伊斯兰教我们就跟基督教孤立了,发展佛教我们就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孤立了。要不都发展?可凭什么他们互相都不承认的神我们都认可?!这事要不说清楚我们才举步维艰呢。五、“阻碍当下‘一带一路’战略计划的推进和发展,有意无意地破坏抹黑我国的国家形象。”在我国境内宣传无神论碍着“一带一路”战略什么事了?难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仰什么我国境内也得跟着宣传什么吗?那这些国家有相互对立甚至冲突的宗教或教派,我国境内就也要进行相互对立和冲突的宣传?宣传无神论就破坏抹黑我国的形象啦?我国宪法里可写着“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呢,唯物主义不就是无神的吗?那宪法这么写也是在破坏抹黑我国形象啦?难道我们明知这世上没有神,为了跟别国做生意就假装说我们也信神,这国家形象就光彩啦?
     五、兴邦是靠神呢还是靠人呢?
     最后一段,李文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对呀,我们宣传无神论就是让人们不要去空谈神,要靠自己的实干来振兴中华啊。李文接下来说:“一方面我们需要真正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而工作的干部来做民族宗教工作,另一方面学界和宗教界也要敢于为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发声,因为,正义的发声才是对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和责任,才是我们的社会逐步改善改变的开始!”宣传无神论就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啊,就是引导人们不要把很多人财物力浪费在宗教活动中,而要切实用于增加国家和人民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啊。朱晓明发文论证坚持和宣传无神论的重要性不就是为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利益发声吗?难道提倡无神论不正义、让人们去相信并不存在的神才正义吗?我们要靠什么来改善改变我们的社会呢?李文的结束语是:“真心地希望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好,使我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成为新世纪中国特色的一张靓丽名片!”前半句当然不错。可是我国的“问题”怎么能成为中国的“名片”,还是“靓丽的”?看不懂。也许还真是要靠“神”来解读了?
    (原载“北京习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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