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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法轮功”的“向内找”

时间:2015-10-20 22:53来源: 作者:曲径 点击:
李洪志关于执著心的理论本身就是一套简单的、粗陋的心理学,而“向内找”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被神化了的心理技术。
  

    李洪志关于执著心的理论本身就是一套简单的、粗陋的心理学,而“向内找”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被神化了的心理技术。

      一、执著心——被妖魔化了的情绪和情感
      尽管执著心是李洪志“修炼”理论的基础,但李洪志却没有对执著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他只是概括地告诉你在常人中放不下的东西都是执著。李洪志在他的“讲法”中还采用列举的方法列举了许多执著心:妒忌心、显示心、争斗心、欢喜心、怕心、在学员之上的心、事业心、色欲之心等等,几乎涵盖了人的一切心理现象。
      从心理学角度可以把李洪志的执著心划分为以下几个层面的心理因素。
      生理欲望的层面:色欲之心、对食物的喜好(如吃肉之心等);
      情感层面的东西:父母之情、子女之情、夫妻之情、爱国之情都可以归为这一类;
      情绪层面的东西:显示心、欢喜心、怕心、疑心、求心、谄媚之心等等;
      认知层面的东西:对某种认识的执著被称为观念,持有某一特定的观点、看法、价值观等等也被称为执著。
      李洪志认为一切执著心都可以归结为名、利、情,而在这三者之中,情是最根本的。李洪志说人类的一切都是出自于这个情,你喜欢什么、你不喜欢什么、你支持什么、你反对什么、你爱干什么、不爱干什么,一切都是出自于这个情。
      应当说,李洪志的执著心理论是一套关于人类需求、情绪、情感的粗陋的理论,虽然它不完善,但由于在我们传统的教育制度中缺乏对人自身认识的内容,尤其是缺乏对自身情绪情感的认识和情商的培养,即使一些高学历、文化素质高的人也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不少人看了这套执著心的理论都感到很新鲜,这不能不说是“法轮功”能够吸引一些信众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人们都有了解自身的需求。而社会对这方面知识产品的提供却很少。
      心理学认为人的情绪和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体验,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人的需求的反应。
      而李洪志却对人的正常的情绪情感也进行了神化或者妖魔化,譬如李洪志说情是三界内的一个神;而李洪志虽然没有说执著心是魔,但是由于李洪志把一切阻碍修炼的东西都说成是魔,说执著心在另外空间也是有形的生命体,并且说另外空间的魔是通过人的执著心来控制利用修炼人来干坏事儿,所以实际上是把执著心、把人正常的七情六欲也都妖魔化了。
      二、向内找——被神化了的心理技术
      l.作为一种情绪调节方法的向内找
      不管你是心情激动还是心境平和,是兴高采烈还是黯然神伤,是勃然大怒还是心生妒忌,我们的情绪都在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也许在心情激动的时候,你会感到心跳加速、脸红脖子粗,甚至声音颤抖,这时我们会有意识地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也许我们在怒不可遏的时候也会有意识地提醒自己——不要生气;也许在黯然神伤的时候你也会选择找朋友聊聊天,去KTV欢唱一番,以驱散心灵的阴霾。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不能左右自己的情绪而是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甚至我们常常不知道左右自己情绪的是什么,有时候也不知道引起自己情绪的原因是什么。李洪志的“向内找,去执著心”其实就包含着这样一种心理技术,通过认识自己的情绪来达到控制、调节自己情绪的目的。
      前一段时间读到一篇小说,小说的作者很善于进行心理描写,譬如作者在描写与一个人看到她的同伴倒霉的时候兴灾乐祸,说她感到心头涌上了一簇怪怪的感觉,仔细分辨一下才发现是一丝丝的欣喜。形象地描写了一个人省察自己情绪的过程。
    “向内找”是“法轮功”的语言,但这种自我调节的心理技术却有很长的历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和道家都具有很强烈的内省色彩,孔子讲“吾日三省吾身”,道家也有“返观内视”的修炼方法;早期的实验心理学家创始人冯特所使用的最主要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就是“实验内省法”,又叫“自我观察法”。其实也是“向内找”,当时的实验心理学家们已经发现:通过内省法观察情绪情感时,它会趋于消散。因此他们认为人的情绪情感不易用“内省观察法”来进行研究。但当时的心理学家并不注重心理科学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这项发现的应用价值:既然在内省时人的情绪和情感会趋于消散,那么为什么不能利用内省观察来达到调节和控制情绪的目的呢?
      应当指出的是,仅从心理技术的角度来讲,“法轮功”的“向内找”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省”、“自我批评”还有所不同。我们一般所说的内省是指通过与一套行为规范的对照,来检点自己的思想行为有无过失,而我们通常所说的“自我批评”所检讨的也主要是认知、观念层面上的东西;“法轮功”的“向内找”固然也有用“法”来对照、检点自己的行为的内涵,而更主要的是通过观察自己的情绪情感来达到控制情绪情感,最终达到“放下常人心”的目的;这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如有时候我们就一些问题各执己见发生争论的时候,尽管你的观点很有道理,但也有可能表现得不够宽宏大量,或引起了强烈的情绪反应而不自觉,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这个时候你“向内找”的不是自己的观点对不对,而应该是自己有没有“执著心”,也就是说有没有相应的情绪情感表现出来。
    “向内找”作为一种单纯的心理调节、情绪情感的控制技术,还是有其存在价值的,应该说,“法轮功”早期修炼中讲的“向内找”确实有一部分修身养性的内容。譬如说,不少“法轮功”人员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中学会了省察自己,发现争斗、嫉妒、过分的显示等不良情绪得到了抑制,冷静克制地处理一些问题使矛盾得到了化解;在日常生活中,对情绪情感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使不少学员的精神状态有了一定的改观。
      需要指出的是,李洪志对“向内找(内省)”这种心理技术的运用也进行了神化,把“向内找”的效果说成是“大法”的力量。李洪志有这样的说法:宇宙的法是很顺应的,当你和别人、和外界发生矛盾的时候,不是别人对你不对劲了,而是你的执著心和法拧着劲儿呢,当你把那个执著心放下时,一切又平顺了,矛盾也就消灭了。
      他还说,当你通过“向内找”认识到自己的执著心之后,是他的法身从另外空间把你的执著心给拿掉了。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神化了自己。
      有人因此对“法轮功”抱有好感,甚至对李洪志感恩戴德。这也成了很多人转化的一个障碍。其实他们不明白,这种精神状态的改观是通过对自身情绪情感的认识、省察和调控而达到的,而不是什么“法”的作用,更不是李洪志自称的那样,是“他的法身从另外空间把执著心给拿掉”而产生的效果。
      李洪志还夸大了“向内找”的作用,把它说成是能够解决你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这个显然是唯心的,我们知道,产生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因造成的,也有外因造成的,由内因造成的矛盾也许通过“向内找”,可以解决,但是由外因造成的矛盾却未必能够通过向内找来解决。
      2.作为洗脑手段的“向内找”
      李洪志的“向内找”绝对不仅仅是单纯的一种心理调节技术。
      首先,李洪志的向内找、去执著心是同破除常人观念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给学员洗脑的主要手段之一。
      我认为,人最基本的心理过程是由认知和情感组成的。认知和情感是同一个心理过程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人们通过认知来获得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形成观念;人们通过情感来对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进行评价,当客观事物满足人的需求时人就会产生肯定的情绪体验,当客观事物不能满足人的需求,或与人的意向相违背时人就会产生否定的情绪体验。
      人们的情绪情感和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和认知往往是密不可分的。
      譬如说,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德籍的同事和我谈工作上的事,谈完之后,我并不觉得什么,可是我旁边的一位同事却替我打抱不平,问我说你怎么不生气呢?说你瞧他的语气、神态是那么傲慢,一幅瞧不起人的样子,我真佩服你一点都不生气,还有耐心跟他讲这么久。
      不同的人面对不同的情境会有不同的反应,可见在人的情绪背后存在着认知因素(或称观念因素)。如果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烦恼,这背后就包含着对失去这种东西的评价性认知。我们高兴,要么是因为我们得到了某种价值,要么是因为今天是周末,要么是因为你的工作成果得到了老板的肯定,总之这个背后一定是有一个原因(认知因素)。
      如果说情绪和情感是对事物的一种评价性反应,那么对情绪和情感的省察其实就是对自己对事物态度的省察。当我们的情绪、情感因为内省观察而减弱时,意味着我们对事物的态度、评价已经发生了改变。当我们对事物的态度、评价发生了改变时,往往就意味着我们的观念本身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所固执的观念往往是有关价值判断的,如关于好坏、关于对错、关于善恶之类等等。绝对与我们自身无关的客观事实,是很少会引起我们情绪反应的。
      李洪志教给“法轮功”人员的修炼方法是:在日常生活矛盾中去磨炼自己,要求你在矛盾中能够找自己的执著心,不和常人一般见识,不和常人去争斗。其实首先就是控制自己的情绪,伴随着情绪变化的往往是对观念的怀疑和改变,人们往往在控制自己的情绪的同时还改变了自己的观念。
      当然了,还有这样一种情况,认知因素(观念)埋藏在潜意识之中,不易察觉,而人们能够觉察到的首先是行为表现和情绪表现,这时候只有通过对行为和情绪的深入观察和内省才能够发现背后的观念因素。譬如说,我们大家可能都有在菜市场上讨价还价的习惯,我们也都有在意识到自己被宰之后的感到懊丧的情绪反应,但很少有人能意识到这些行为和情绪反应背后的价值观是什么以及是怎样形成的。
      这就是“向内找、去执著”和“破除常人观念”之间的关系。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认知和情感之间的相互作用。
      第二,李洪志在要求你放下常人心的同时,在培养着你“修炼人”的感情和执著;他在要求你“破除常人观念”的同时向你灌输着另外一套完整的“修炼”的价值观。李洪志的去执著心也不是所有的执著心都去,去的其实是“常人心”,至于修炼人的执著心、对圆满的追求、对李洪志的盲目崇拜等,则不但不是要去的执著心,反倒是修炼过程中要不断坚定、坚持和强化的,用李洪志的话来说是要“金刚不动”的。就这样,“修炼”和“学法”相结合,就达到了在不知不觉中迅速改变一个人的效果,起到了在日常生活当中“洗脑”的作用。
      过去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老和尚给一个小和尚讲道,老和尚每讲一句,小和尚都要与其论辩一番,最后老和尚起身给小和尚已经呈满了水的茶杯里倒茶,小和尚说杯里有水,你怎么能倒得进去呢?老和尚也对他说,是啊,你的杯子里装满了水,又怎么能倒进我的茶呢?李洪志显然深谙此理。人就像一个茶杯,正常人的思想情感倒出去了,“法轮功”的货色才能装进去。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对“法轮功”来说,倒出旧的东西与装进去新的东西是同时进行的,并不是两个分离的过程。
      通过这种方法,李洪志不需要采取世界上其他邪教那样集体生活、人身控制的方式就可以达到给学员洗脑的目的。使其发展和危害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人活着总是要有追求有目标的,人的心理能量总是要寻找一个出口,常人的观念破除了,总是要有新的观念来代替它们,常人心放下了,要培养新的情绪和情感来代替它们,常人事看淡了,要有新的、更有意义的目标可以追求,于是“法轮功”痴迷者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从一个正常人到一个“修炼者”的转化,他们甚至在“法轮功”中找到了新的人际交往的圈子,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心理在“法轮功”中建立了一种新的平衡,许多人于是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
      3.作为精神控制手段的“向内找”
      向内找不仅仅是李洪志“洗脑”的工具,而且一旦“洗脑”完成之后,李洪志的“向内找”又变成了一种精神控制的工具。如某学员在某学习班在思想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写了一个保证书,后来出现反复,开始“向内找”,找到了什么呢?“怕心”、“对法律的畏惧之心”、“对亲情的执著”、还有“求安逸之情”,最终他放下了这些心又开始了与政府对抗的违法活动。很显然,这里的“向内找”是有前提条件的,是预设了一定标准的,也是有一定目的的。这样的“向内找”其实已经成为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的工具。李洪志在后期7-22以后的讲法中很强调去“怕”的执著心,说什么“每一颗怕心都是你走向圆满的一堵墙。”为了逼学员走出来与政府对抗,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同时其荒谬之处也暴露无疑。试想“怕抢银行”、“怕杀人放火”这些“怕”是不是也是走向圆满的障碍呢?显然李洪志已经颠倒了“法轮功”痴迷者的是非观念和混淆了他们的道德观念。他控制学员去干什么,如果学员出于任何考虑不敢去或不愿去,这就都成了执著心了,从而要学员去向内找、放下执著,这不完全把“向内找”沦为他精神控制的工具了吗?
      “法轮功”发展到后期“向内找、去执著”已经完全沦为李洪志的工具,可是有很多痴迷者看不到这两者(纯粹作为一种情绪控制技术的“向内找”和李洪志实施洗脑和精神控制的“向内找”)之间的区别和前后的变化。
(本栏目由中国反邪教协会协办)
      参考文献:
      杨治良:(1998)《实验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
      作者简介:曲径,自由撰稿人
      本文责编:辛仆
      (《科学与无神论》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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