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无疑是20世纪科学发展中的一座丰碑,将永远为人们所景仰;他同纳粹的斗争和推动反原子战争的和平运动,至今还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他得到崇高的荣誉和普遍的尊敬,是理所当然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也有了被鬼神论者随意涂抹的特别价值。近来,在宗教研究领域,通行的是引用他的这两句话:“科学没有宗教,是破足的;宗教没有科学,则是盲目的。”
引用者的多数,是要锁定宗教对于科学之如何不可分离,给亵读神灵的科学无神论一个打击;有人也用来向科教兴国战略质疑。然而要如此演义下来,仅凭这两句“语录”够吗?
《爱因斯坦晚年文集》收有爱因斯坦的《科学与宗教》两篇论文。一篇写在 1939年,一篇写在 1941年。上引的两句话,就出在后一篇论文中。如果当真想了解爱因斯坦的的本意,至少要把这两篇论文好好通读一遍。
(一)关于科学与宗教这两个概念,学者之间往往有很不相同的理解。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解决的是“是什么”问题,得到“客观知识”;宗教解决的是“应该是什么”问题,告诉我们“终极目的”。因此,科学只能是获取“真理的知识”的方法和手段,而不能证明对“真理知识”的渴望是否正当;给予价值、意义和目标的,乃是宗教。
爱因斯坦对科学和宗教所作的这番界定,如果当作普遍的原则,大约在科学界和宗教界都难得到共识;但联系到他之所以如此界定的历史条件,认同的可能性一定会大大增加。他写第一篇论文的1939年,是希特勒德国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标志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那年;写第二篇论文的1941年,是军国主义日本偷袭珍珠港,爆发太平洋战争那年。当时武器决定论几乎成了压倒一切的舆论;推动科技用于发展武器,则是各国头等重大的任务。在这样的形势下,呼唤宗教传统,要求对科学的渴望,给以是否正当的审定;对科学的发展,给以价值、意义和目标上的评估,其实是在呼唤科学界和宗教界的正义和良心,对整个人类社会负责。就是说,这两篇论文的实质,是在动员反对法西斯。
二战以后,爱因斯坦把防止科技之可能用于暴力和战争的希望,转到了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上;把解决科技可能带来的危险,也曾寄托到“创造一种社会制度与传统”上,他甚至向往着社会主义。他的关注焦点,明显地是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移向了科学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方面。可以说,他终生致力于科技为人类的文明与和平服务;为制止和防止把人类导向更加愚昧和野蛮而斗争不息。
(二)同样重要的是,爱因斯坦对宗教的界定。他本人是生于德国的犹太人。他具体指的宗教是“犹太―基督教”。“犹太基督教”作为他实际生活的传统和文化背景,因而以此立论,是自然而然的事。这与我们曾经生活在儒家传统和儒家文化氛围,因而说话立论总难离开儒家的情形类似。然而爱因斯坦的特别处,不在于肯定这一宗教的全部,而是它蕴含着他所看重的价值、意义的“目标”,那就是:“个人自由而又负责的发展,从而可以在服务全人类的过程中,自由而快乐地行使自己的能力”。在这个“目标”中,有多少是通常理解的“宗教”,不言而喻。
在第二篇论文中,爱因斯坦干脆撇开了宗教本身,而是讲述他心目中宗教应有的精神。他说:“我将不问宗教是什么”,只是要问“用什么可以刻划出一个使我认为笃信宗教的人的抱负”。他的“刻划”是,这位“笃信宗教的人”,“已经在最大限度内把自己从自私的欲望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而全神贯注于那些具有超个人的价值,而为他所坚持的思想、感情和抱负中”。简单说,就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全神贯注,忘我奋斗的精神。这种精神之对于科学,有双重意义:第一,“科学只能由那些满怀追求真理和知识热望的人创造出来”。第二,“相信那些在现存世界中有效的规律是理性的,即能用理性来解释的”。前句着重在对“追求真理和知识”的“热望”;后句着重在对“理性”的“深沉的信念”,这二者有多少是通常理解的“宗教”,也勿庸多说。然而就在这里,爱因斯坦作了这样的譬喻:“科学没有宗教,是破足的。”
问题是,爱因斯坦为什么把对真理的热望和对理性的信念说成是“源于宗教领域”?这可以作多种理解。但就文论文,他的实在目的是要用真理和理性把神灵从“宗教领域”里驱逐出去,所以他强调:“重要的在于这个超越个人的内容的力量,以及对它超越一切的深远意义的信念的深度,而不在于是否曾试图把该内容与一神圣的存在联系在一起。”
(三)爱因斯坦对于宗教一词的解释,可以说是科学无神论的一种典型。众所周知,他是反对把科学和宗教对立起来的。但这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限制“关于上帝这一概念”和《圣经》对于科学的干预。他的许多话说得十分率直,对它再作解释是多余的,这里只要摘录就够了:
在谈及上几个世纪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时,爱因斯坦说:“当宗教团体坚持认为《圣经》中所有论述都绝对正确时,冲突就产生了。这意味着宗教这一部分对科学领域的干预;教会与伽利略和达尔文的学说之间的斗争就属于此列”。“现在宗教领域和科学领域的冲突,主要来源于人格化的上帝这一概念”。不许宗教干预科学领域,这是解决二者冲突的前提;而致力于把“人格化的上帝”从宗教中清理出去,让宗教变得“更高贵”。这就是爱因斯坦为宗教所作的定位。
爱因斯坦对于《圣经》里所宣示的“全能的,公正的,仁慈的……能给人以安慰、帮助和引导”的人格化的上帝,也就是被信仰和膜拜的唯一的、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对象,素来是深恶痛绝。他说,正由于人格化的上帝“这一观念的简单性这一优点,使它能被最不开化的头脑所使用”。他又说,“人格化上帝这一学说”,其实就是把“巨大的权力交给牧师手中的那个恐惧和希望的源泉”。
爱因斯坦认为,“所有事件”都有客观既定的规律。在此以外,“无论是人类的统治还是神的统治,都不会作为自然事件的独立原因存在”。但尽管如此,科学要想“驳倒”那种“主张存在一个干涉自然事件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学说”,也不可能,因为这种学说仍能在“科学知识尚未涉足的领域中找到避难所。”据此,爱因斯坦劝告“一部分宗教代表”,不要去做这种蠢事,因为这“不但是毫无价值的,而且是很不幸的”,它将“对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害处。”他也期望“宗教导师们,必须有器量放弃人格化上帝的学说”。
如果一种宗教驱逐了“人格化的上帝”,也就没有了任何神灵,那剩下的将是什么呢?在爱因斯坦看来,就是宗教负荷的那部分传统文化,或“人文精神”,包括他希望的,对真、善、美的培养和追求。在当今动辄以“宗教是一种文化”作标榜的时候,不知是不是也是这样认识的。
最后,对于某些科技工作者来说,还要引一段也许不算是题外的话,那就是“他必须使自己在研究中放弃唯灵论的研究方式,唯灵论是一种追求神秘目的的思维模式”。爱因斯坦当时指的唯灵论,主要是占星术;今天的唯灵论,范围就广泛多了,大致可以用“人体特异功能”来概括。按爱因斯坦的思路,把“特异功能”当作科学,就等于把科学引向绝路。
把爱因斯坦的“语录”当权威来引证,说明引证者是视爱因斯坦为权威的。如果确实如此,就不要望文生义,而应该认真地读一读他的书,知道他所教诲的究竟是什么。
[注]爱因斯坦把“佛陀和斯宾诺莎”都算作“宗教人物”。此“佛陀”指佛教创始人释迎牟尼,西方有学者认为他是雅利安人,佛教哲学是无神论的。斯宾诺莎是荷兰生犹太人哲学家,反对犹太教教义,提倡实质上为无神论的泛神论。他们都反对把人说成是“神之子”,主张把人生的决定权归还人本身。爱因斯坦以此说明他的“宗教”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