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止是审判科学――评中国法院网上的一篇文章《法官审判科学了吗?》
陶世龙
2006-11-27 14:09:14中国法院网发布了李启咏的《法官审判科学了吗?》,
表面看来,似乎是因为:
“每当宣布“反伪科学”人士败诉的判决书下来,“反伪科学”人物就立刻
在一些媒体鸣冤叫屈,动不动说这个法官“损害中国司法尊严”,那个法官“枉
法裁判”,仿佛所有的法官必须时时顺着自己的意思来办事才叫公正,仿佛各地
的法官们都统统成了没有水平的大饭桶、贪赃枉法的大坏蛋。他们经常说的一句
话是:法官“无权审判科学”,好像法官真的在审判科学了。那么,中国法官审
判科学了吗?“反伪科学”活动为何屡吃官司呢?”
作者写文章似乎是为了给法官们辩白,法官没有审判科学。看下去原来不止
于此,他更想说的乃是:
““反伪科学”活动早已经走向反面,成了一种打着“科学”旗号的、把某
些在特定条件下才成立的特定结论绝对化、极端化的新型宗教或邪教,有的学者
称之为“科学神教”;同时“反伪科学”活动也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
的帮派活动,有的学者称之为“反伪帮”。“反伪帮”指定谁的学说是“伪科
学”,就通过媒体访谈等炒作的办法进行批判,并对提出某种“伪科学”理论的
学者进行种种人格丑化。事实表明,“反伪帮”的大部分结论都是有问题的,他
们制造了大量科学冤案,肆意诋毁中国传统文化,丑化宗教信仰,在中国社会早
已引起强烈不满。前一段时间,“反伪帮”又发起取消中医的签名活动,结果这
种主张文化灭绝的、带有文化法西斯主义色彩的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人
民群众一片谴责的声浪中狼狈收场。”
原来中国已经出现了“极端化的新型宗教或邪教,有的学者称之为‘科学神
教’”;李启咏定名为“反伪帮”。这个问题就大了,而且已越出法官是不是审
判科学这个命题,对此,我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于是也来说上几句。
中国法官没有审判科学吗?
首先应该说明,“法官审判科学了吗?”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法官是个概
括性的通用名词,不能说所有法官都审判过科学,同样,任何人也不能保证所有
的法官没有一个人审判过科学。李启咏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所言:针对刘子华提出的“八卦宇宙论”理论,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学术观
点乃至争辩都是正常的,”来证明中国的法官没有审判过科学,仅为一例,何以
能证明所有的中国法官都没有审判过科学呢?日前“轰动国内学术界的“候选院
士”肖传国状告“学术打假名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中国协和医科大
学出版社(简称出版社)名誉侵权一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作出判决的就是
法官在审判科学,连与方舟子先生有过节的鄢烈山先生也看不下去,指出出笔墨
官司应该笔墨打。此案中国法院网也曾报道不知作者和中国法院网的编者何以如
此健忘。即使李启咏认为那个判决是正确的,无论如何也是审判了科学吧。他使
用“‘反伪科学’活动为何屡吃官司呢?”一语,也已承认是审判了科学。
中国已出现“极端化的新型宗教或邪教‘反伪帮’”吗?
李启咏文章中的这段话,可不是能随便说的。这段话是:
“提出的“反伪科学”活动早已经走向反面,成了一种打着“科学”旗号的、
把某些在特定条件下才成立的特定结论绝对化、极端化的新型宗教或邪教,有的
学者称之为“科学神教”;同时“反伪科学”活动也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
阵地的帮派活动,有的学者称之为“反伪帮”。
事情已发展成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的帮派活动”,而且具有邪教的
性质,不仅不是笔墨官司,也不仅仅是法院所应干预的事件了。而李启咏既出此
言,中国法院网也敢于刊登,想必是已掌握充分证据,敢于负责,那就希望你们
公布和向检察部门举报参加了这个帮派或邪教的人员和拿出证据,我在这里拭目
以待。
他们仅仅是在反方舟子个人吗?
李启咏文章虽然没有直截了当地点名,但多次用“方舟子等人”作了暗示,
而从所引述的内容来看,他们宣扬最力的是所谓“张颖清含冤病逝”,现将有关
文字照录如下:
“原山东大学的张颖清教授提出了全息生物理论,因所研究项目被“反伪科
学”的“权威”指定为“伪科学”,经过媒体炒作后,张颖清命运急转直下,全
息生物学在学术上遭到封杀,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被取消,研究经费
无人支持,申请评奖无处受理,一些大学的全息生物学课程也被停开,他的文章
也没地方发表。张颖清积怨成疾,2004年10月含冤病逝。由于中断,中国的全息
生物现象研究现在已经远远落后于国外相关研究了。”
而只要了解这一事件过程的人都清楚,张颖清的“全息生物理论”至今也未
得中国或国际生物学界的承认,张颖清的研究成果被否定,并不是方舟子个人而
是生物学界的主流,他如刘子华的的“八卦宇宙论”更不是方舟子所否定的。这
一事实足已证明证明李启咏所要攻击并非个人而是挑战整个科学界或者说挑战科
学。
笑蜀先生在他新恢复的博客中发出的第一篇文章是“科学家才是科学界的主
人”:里面说: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刚刚去世的邹承鲁院士说的。但这句话也不是邹承鲁
院士的专利,而是一个常识,一种人类共识。一部近代科学发展史,基本上就是
一部科学问题科学家说了算的历史,也就是学术共同体自治的历史。任何精神探
索,任何精神冒险,都容不得命令主义,容不得长官意志。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
大到选择一个国家的科学发展方向,小到一个微观课题的研究,起决定性作用的,
都只应该是科学自身的规律。必须顺应科学自身的规律,科学的发展才会少走弯
路。
邹承鲁院士说出了一个常识。但这个常识说出来之后,竟一度遭遇强烈反弹。
说出常识都这么难,真正要在实践中回到常识,难度之大可以想见。但再难也得
回到常识,只要我们不想永远在到处都是不职业、无信仰、无信用的混沌中打烂
仗,我们就别无选择。邹承鲁院士已经去世,他代替我们把常识说出来了,但他
已经没办法代替我们走那条路。那条路,只能靠我们自己去走了。
说的很好,即以此为本文的结束。
(XYS20061128)
附:《法官审判科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