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嘹亮;歌唱我们伟大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几十年来,是差不多每一个中国人都熟悉的歌词。这是我们全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希望,也是一百多年来无数志士仁人、先烈前辈为之奋斗的目标。
如何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几十年来,对于绝大多数新中国的公民,似乎也不成问题。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有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团结奋斗,这就是我们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依靠,难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是的,这不应该有什么问题。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奋斗牺牲的历史,近几十年来中国发展壮大的事实,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
然而近几年来,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答案似乎出了问题。于是,我们法学界的朋友们开了会,讨论起有关宗教的问题来了。我们转发了他们的部分议论,可供一切关心中国前途命运的人们参考。
议论本来就不多,限于篇幅,我们转载的更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然而这一少部分就足以说明问题。这些议论,对某些人来说,是一针清醒剂,是一付苦口药。它告诉人们,中国人,其实其他国家的人民也一样,要繁荣富强,要和谐幸福,不能靠神,要靠人自己的努力奋斗,靠人自己的正确思想和正确行为。
这是自从科学无神论诞生以来一切先进文化思想的基础观念,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成果之一。然而这些年来,似乎被一些人遗忘了,淡化了,甚至抛弃了。他们遇事求神,逢难呼天,拜倒在木雕泥塑脚下,求助于坑蒙拐骗之人。在这些人中,甚至有共产党员,有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他们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丢掉了自己的“灵魂”,不仅自己拜倒在那并不存在的神灵脚下,而且还把许多有关国家大政、人民幸福的事务交给神碉,盼望神碉能给他们带来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
一般群众由于无力克服的困难,信仰宗教,我们尊重他们的信仰;或者求助神灵,甚至求助于某些迷信活动,我们也同情他们的境遇。但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国家官员,如果不去帮助和领导人民群众通过现实的努力改变他们的命运,却求助于神灵,为宗教发展开路,那是不能允许的。
我们希望这些人能够好好读一读法学界朋友们的这些言论,也希望法学界的朋友们继续能够从法制、法理的角度,讲讲有关宗教问题。让更多的,该清醒的人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