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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需要警察

时间:2005-11-23 00:00来源:科学无神论 作者:涂建华 点击:
反伪科学和学术打假者,被抵制者称做科学警察。这个说法可能最初来自科学家卡尔?萨根对“对于声称异常现象科学调查委员会”(CSICOP)的戏称,卡尔?萨根按CSICOP发音分解出Science Cop,就成了“科学警察”。“科学警察”在卡尔?萨根的眼里是褒义的,CSIC
       反伪科学和学术打假者,被抵制者称做科学警察。这个说法可能最初来自科学家卡尔?萨根对“对于声称异常现象科学调查委员会”(CSICOP)的戏称,卡尔?萨根按CSICOP发音分解出Science Cop,就成了“科学警察”。“科学警察”在卡尔?萨根的眼里是褒义的,CSICOP的主要工作就是普及科学知识,揭露伪科学。但这个词拿来称谓中国科学界的学术质疑、舆论监督者时,就带有了明显的贬义。在他们的眼里科学是不需要警察的,警察误事,多了更不行,大家可以自律,警察使人畏手畏脚。
    有法制观念者说:“个人的打假活动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不应对之盲目认可的。这并不是说个人不可以参与,以向有关机构举报等恰当的方式来揭露问题,当然值得鼓励,只是最终的结论,却不是可以由个人来决定和宣布的。”(刘兵:《学术打假与法治观念》,《啄木鸟》2004年第3期)说得仿佛有理。学术打假长期没有现在也极少有部门在行动(中国工程院有个学术道德委员会),所有的就是:如果你的假,就不评你奖、不通过验收评审、不推广什么的,或者学术刊物点个名。但这对于造假者没有很多伤害。你这里打,他到那里发表。你学术不承认,他民间推广。学术的活动说到底是个人的活动,虽然学术的承传是集体的。难道要几十人联名才可以打假?如果有谁说要集体行动或部门行动,你告诉我,我发现有人造假了,告诉谁?告诉他单位还是科学院?告诉公安还是法院?有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吗?“最终的结论,却不是可以由个人来决定和宣布的”,这话不是在搞笑吧?这等于说作者现在我宣布:“2008年奥运会提前开幕!”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件一种值得批评的行为吗?把个人意见提高到具有法律效益的地位,进而提出“由个人来决定和宣布”的不妥,是对“科学警察”话语权威的高估。
    假如科学的规范还需要时日,假如个人的自律还需辅以旁人的提醒,则科学的警察无论如何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实是,我们的假设都是现实,科学作伪长期以来就是我们科学肌体上的牛皮癣,所以需要科学医生;科学小偷、科学骗子或科学无赖时常犯科作案,所以需要科学警察。就算法制健全条文清楚了,官民结合的需要至少在很长时间内还不会改变――我们的公安和内保并非不健全,但我们仍在提倡见义勇为!
    说是警察,其实难符。
    一是他们没有警察的权利。
    我们知道警察是有一些特权的,这些科学反伪打假者,不拥有谁赋予的特权,他们只是处于社会责任和学术良心在做一个公民可以做也应该做的事,轻微得不足挂齿。没有特权的他们想有所作为,但最多也就曝曝光,说说话,没有强制力。就拿曝光张颖清全息生物学问题的《伪科学曝光》来说,1995年书编好了,找了六家出版社都不愿意出,显得很没有地位很落魄的。又比如曝光张宝胜神功的《“超人”张宝胜走麦城》,1988年5月21日的事,1995年6月才得以曝光,警察哪有这么窝囊的?
    其实是不甚称职、出警不勤。
    据我观察,他们无非是反了一下伪科学,揭了几起学术作假。大家一说警察,就有点嗤之以鼻的,弄得这些“警察”偶尔也想,何苦呢?前几天见到何祚庥院士,我正待要讲“直言了”就我写的张颖清的文章在强国论坛造谣说“山东省委已做调查批示,涂建华发文是为何祚庥们逃避法律责任辩护”的事,他却戏言自己三大罪状在身,很没有义愤填膺的豪气;方舟子则被人骂为杂种赢得反对者一片浪笑;就在今天,CCTV-10《人物》中的司马南声言要退出“江湖”了。遇到一点可畏人言就退缩,警察的风采哪里去了?他们也不想想,科学的世界如果没有警察,秩序将会更乱!即令他们算不上警察,是科学生态中的益鸟也行呀。和谐的生态需要益鸟,即使是有缺点的益鸟。
    三是他们的力量和作用实在太小,没有人畏惧的。
    1979年开始的神秘思潮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些警察在行动吗?可是事情还是闹了20年,至今余音袅袅。王洪成“水变油”不是也遭遇了这些警察的抵制吗?结果还是造成了数亿元的损失,伤了一大批公司的元气至今恢复不起来。所以,这些警察作用不大,做得很不够。
    反伪科学是一种通行的说法,反对也是一种评价,而对科学的评论、质疑和批判是科学精神的重要内容。不接受批评的科学研究项目或成果是令人怀疑的。反伪科学,说白了就是科学批评。只是这种批评采用了旗帜鲜明的立场和观点。它实在谈不上一种警察行为,没有特权,没有强制力。就是说,他可以反,你也可以辩,很正常的事情。
    为什么有的人谈反色变呢?可能骨子里的原因就是他的所谓科学经不起怀疑。
    《科学与无神论》2005年第5期发表颜平文章说《反伪科学扩大化了吗?》,就有网友“请用论据和事实说话”说:“你怎么就知道‘反伪科学’没有反错了的?目前被反的学术研究项目全部是伪科学吗?” 看了他的短评,我就搞不清“目前被反的学术研究项目”是什么概念?谁反?反谁?怎么统计?我是反对伪科学的,但我的许多观点、文章、一些项目也被人说成错误的、站不住脚的、伪的,那我是“反伪科学者”呢还是“被反者”?
    学术上的警察行为,不过是正常的学术批评罢了。如果学术批评者就是警察了,那你反批评不也是警察了?说别人是科学警察的人之所以不敢承认自己的批评也是一种警察行为,说明白了就是理不直气不壮。其实按照他们是逻辑,他们的行为也可以叫做科学警察的。如果他们自己谦虚、一定不肯承认,或不肯与他们认为的科学警察为伍,则另外找个称谓也是不难的。既然他们认为科学警察是他们的对立面,我们最好就到“警察”的对立面上去找,比如“小偷”。
    敢于正视科学警察盘查讯问的,是科学良民,因为他们没有犯科做案,经得起检查,他们不害怕。就等于说,他们的学问是真实的,即使有错误缺点,也愿意改正,所以不怕警察,不怕批评。害怕科学警察的人,则心中有鬼,曾经犯科作案也有可能。
    我的以上观点在无神论坛发表以后,有网友说都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说小偷太难听了。这使我想到现在的警察面对的除了土匪流氓小偷骗子无赖外,也有平民的。如果一个科学平民受到警察的帮助,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报纸上透露有一个女士上公厕没有带手纸都是拨110解决的,你没法说警察不好。
    话说回来。如果一个警察沟通土匪、鱼肉百姓、欺负良民,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警察也要自律,这是没有疑义的。别让反对科学警察者反得有理由,我们就得洁身自好。
    (2005年11月19日)


“科学警察”在研究出警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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