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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问题资料(四)

时间:2005-12-09 00:00来源:《科学与无神论》杂志 作者:廖名春 杨庆中 点击:
二十四、吕坤论《葬书》应该烧掉 ―――吕坤《四礼疑》 按:吕坤,明代著名思想家。他说的同一墓地的后人命运不同,值得那些信风水的人深思。 今译: 物有适宜一县而不适宜一省,适宜一村而不适宜一乡的。紧邻的土地有好的也有坏的,紧挨着的泉水有苦的也有
        二十四、吕坤论《葬书》应该烧掉   ―――吕坤《四礼疑》    
    按:吕坤,明代著名思想家。他说的同一墓地的后人命运不同,值得那些信风水的人深思。  
    今译:    物有适宜一县而不适宜一省,适宜一村而不适宜一乡的。紧邻的土地有好的也有坏的,紧挨着的泉水有苦的也有甜的。对吗?对。难道葬地就不是这样吗?同一坟墓的子孙,吉凶、祸福、年寿长短、地位贵贱都同吗?我不敢说不是。不同吗?我不敢说是。一方山水地理环境优越,遍望就如四川的内江、山西的蒲坂、福建的晋江,都是出人才的宝地,说不是地灵人杰,行吗?然而不能个个都是人才,为什么呀?风水先生说葬地的选择不错分毫,但同一坟墓的子孙,都秉承同一地气,吉凶、祸福、年寿长短、地位贵贱却非人人都相同,这又是为什么呢?所以说选择葬地应该先选地理环境好的以安顿死者的遗体,不要因此谋求活人的幸福。朱熹是一代名儒,却战胜不了为活人谋利的心思,竟将父母安葬在两个地方,是他平生一大失误。我不能因为他是贤者就隐瞒他的错误。按礼制,士人死后,一个月内就应埋葬。现在的人们重视利益,为命运之说所迷惑,各自追逐自己的私利,结果导致几年都不能入埋。看来不烧掉这些《葬书》,礼制就难以实行。(廖名春译)  
    附,原文:    物有宜一邑不宜一郡,宜一社不宜一乡者。地有跬步美恶,泉有咫尺甘苦者。然乎?曰然。葬独不然邪!曰一墓之子孙,吉凶、祸福、寿夭、贵贱同乎?吾不敢谓不然。有不同乎?吾不敢谓然。山水一区形胜,弥望如蜀之内江、晋之蒲坂、闽之晋江,皆缙绅渊薮,谓非地灵人杰,可乎?然不能人人皆缙绅,何邪?堪舆家谓点穴不错丝毫是矣,然一墓子孙,皆钟一气,吉凶、祸福、寿夭、贵贱,未必人人皆同,又何邪?故择地宜先形胜以安死者之体魄,而生者之福利非所问。朱元晦一代名儒,乃不胜其福利之心,而葬父母于两地,是平生之一迷也。吾不能为贤者讳之。礼,士葬不逾月。今也子孙重利益,惑年命,各争所欲,遂致数年不得入窀穸。不火其书,礼法不行。(载:徐乾学《读礼通考》)(廖名春标点)    
   
    二十五、柴绍炳论不该借亲人的遗体谋利   ―――柴绍炳《原葬论》    
    按:柴绍炳,清朝初年人。他批评那些迷信风水的不该借亲人的遗体来谋利,以此可见迷信风水者的心思。假如真有神灵,能保佑这样的人吗?而风水先生,说到底,不过是利用人们的私心来谋利。其卑鄙心态,不察可知。  
    今译:    葬,就是埋藏。埋藏的意思,就是让人看不见。孝子慈孙对待亲人,死后就埋藏,是不忍心看见亲人尸骨暴露于外。于是刚死有衣被包裹尸体,再将尸体装入棺材,然后埋藏。埋葬,就是掩盖埋藏,使风雨霜露不能侵袭,狐狸蚊蝇咬不到。所以用畚箕锄头掩埋,上古人们已经知道比抛弃在山沟中要好。不过下面是坑上面是土,只用柴草厚厚地掩盖遗体,埋在荒野之间,不堆坟墓也不植树木。孔子说:“古时只有墓坑而不堆坟。”这就是证明。中古圣人又在此基础上定下制度,改为内棺外椁,分别埋葬的区域,用器物进行装饰,种植林木,选定埋葬的吉日,加以封堆和标志,使富贵者和贫贱者各自尽其可能,以埋藏亲人遗体为本,宁肯丰厚,也不菲薄,其根据是《周易》的大过卦。这种作法的流弊,就是产生了风水先生之说,专门讲究地理形势,分析地气龙脉,极尽阴阳学说,其说既细致又玄妙,信与不信利害大不相同。而作为死者子孙的,也认为葬地的好坏,关系到生人的祸福。于是亲人死而不葬,拖延而去选择墓地,非分的想法不断,坟山墓区分散零碎,彼此相互倾轧。或为了争夺好处,屡起官司。又都以自己的风水先生为是,你说对,他就说错。临事主意不定,东问西问。唉,太过分了。    
    过去汉武帝时,将占筮的聚集到一起,其中就有所谓堪舆家。班固《汉书?艺文志》“形法六家”之中,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是风水术的萌芽,不知根据何在。到晋代郭璞,号称精于此术,又隐秘不可查考。现世谈论风水的,附会乱扯,指天画地,出口就荒诞不经。俗语说:“假如山川会说话,风水先生就没有饭吃。”就是说风水先生很少有说得对的。况且上古圣王的发明创造,穷尽了聪明,趋吉避凶,与老百姓相同。所以从算命到医药,都有现成的书,就和经典一样。假如选择葬地果然关系成败,圣人的著作怎么可能遗漏?这正好说明堪舆一家,是颠倒黑白,显然没有多少道理可讲。    
    《周礼》有冢人、墓大夫掌管公共墓地,即国家的墓葬区,画有图,使各个家族以左昭右穆为墓葬次序。晋国的公卿大夫,都埋葬在九原。这说明墓地不加选择。根据礼制,所有的丧葬,天子是七个月,诸侯是五个月,大夫、士、庶人以下依次减少,这说明月份不加选择。《春秋》经说,“九月丁巳这天,埋葬我国君主定公,下雨不能埋葬,到戊午那天太阳西斜时,才下葬”。这说明日、时也不加选择。过去葬地和月、日、时都不加选择,而《春秋》以王、公、卿、大夫为世代相袭,很少听说风水先生们有什么用处。然而现在的风水先生,算计方位,讲究时间,顾忌神鬼,要求苛刻,事属荒诞,这样纷纷扰扰,究竟是为什么呢?    
    比如说某地吉利,葬下去后人就会显贵;某地凶险,葬下去后人就会夭折。某方位吉利,适合于长房;某方位凶险,适合于旁支。某一下葬时间虽好,但后人会先通达后阻塞;某一下葬时间虽不好,但后人会先衰落后繁荣。谈得神采飞扬,就好像拿着合同办事一样。不用说,这里肯定有的应验有的不应验。假如亲人去世,为什么要借此谋利呢!孝子慈孙如果不忘先人,遗体所在,定要找一个好地方安置。从道理上讲,不能说没有根据。所以选择葬地,挑选日子:小心地躲避狂风暴雨,以免不能完成丧事;远离险要低湿和交通要道,以免崩塌积水或行人践踏,成为以后的祸患。葬礼的规定产生于情理,于是人们就为此尽心了。而惑于风水先生之说,产生非分的妄想,以致坐失机会而误事,亲人的遗体,长时间停在野外。祸福由天定,兴废则在于人为。凭借先人一块小小的墓地,企图得到不可预测的利益,将先人的遗体转来转去,长期暴露不葬,这是莫大的罪过啊!唉,怎能不痛心啊?    
    柴生说:我家自宋代南渡以来,墓道有好几处。葬在南山的,先前都聚族而葬。……前不久我妻子去世,感念她的遗嘱,想到南山祖坟里找一空地,出钱埋了她。有人以风水之说劝我,我说连妇道人家都知道入土为安,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埋入土中不比暴露于外要好吗?希望当今的君子,努力学习古人的做法,改变讲究风水的陋习,上面提倡,下面推而广之。使埋葬亲人,地上地下要尽心尽力,要谨慎地建造纪念物。也就是说要让死者遗体安宁:而不要受风水先生的蛊惑,多出麻烦事来。所以说,埋葬,就是埋藏。因而写了《原葬》一文。(廖名春译)  
    附,原文:    葬者,藏也。藏之为言,使人勿克见也。孝子慈孙于亲,死而葬之,不忍其有暴骨焉。于是始死有敛,敛而殡,殡已而葬。葬者,掩藏之,风雨霜露之勿侵,狐狸蝇蚋之无啮也。故?木里而掩,上世为已愈于壑矣。然则下坎上土,“厚衣之以薪”,埋“诸中野,不封不树”。孔子曰:“古也墓而不坟。”此其效也。中古圣人则又因为之制。易棺椁,别域兆,饰器具,树林木,详定月日,加以封识,使富贵、贫贱各自殚其力,本吾亲体魄所藏,宁厚毋薄,义取诸《大过》。以此后世乃流于术家者言,颛陈形势,剖判地脉,并历阴阳,其究极尺寸微茫,向背殊利,而为人子若孙者,亦以幽壤精?,关生人祸福,乃至亲死不葬,迁延择地,觊觎多端,坟垄离析,彼我相轧。或争夺利便,数起狱讼;又人是所师,甲可乙否。临事荧惑,谋同筑室。吁,亦甚矣!    
    昔汉武帝时,聚会占验,则有所谓堪舆家。班固《艺文志》载形法六家中,有《宫宅地形》二十卷。事始萌芽,不知何祖。至晋之郭璞,号能精此理术,又秘莫可考。当世谭者,傅会影响,指天画地,动成虚诳。语云:“山川而能语,地师食无所。”盖言术家之罕得当也。且先古圣王制作,悉其聪明,吉凶趋避,与民同患。故自卜筮、医药,具有成书,比于《坟典》。假令相地卜藏,果系善败,圣作明述,岂独删遗?则堪舆一家,正复奇中,于道不足深论明矣。    
    《周官》有冢人、墓大夫掌公墓,即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民族葬以昭穆为左右。晋之诸大夫葬者,毕于九原。是不择地也。在礼,凡丧葬,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士、庶人以次降杀,是不择月也。《春秋》书“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择日与时也。往者地与月日时皆无可择,而《春秋》以王、公、卿、大夫世不失禄,地师之效罕有闻焉。然则近今葬家,画方隅,伺晷度,拘忌鬼神,科指细碎,事应荒忽,徒此纷纷,究何为者哉?    
    如曰某地吉,法当贵显。某地凶,法当夭绝;某方利,宜于适长;某方害,宜于支庶。某时虽良,当先通后塞;某时虽不良,当先落后荣。抵掌而谈,若操左券合右契然。此毋虑有验有不验。即亲死之,谓何而因之以为利也。藉孝子慈孙不忘先人,体魄所藏,必求安土而居之。揆之于道,未为无据。是故择地营兆,卜日而行事:谨避烈风淫雨,不能襄役;远岩险渚泽衢路,恐其崩落停污蹂践,为异日患也。礼由义起,于是为尽耳。而牵于术家之说,妄冀非分,遂至坐失事会,祖父遗骸,逾时野次。夫祸福在天,废兴由人。而假先王?土,以希不可知之利泽,转相濡滞,暴露不收,是乃罪之大者矣。呜呼,岂不痛哉?  
    柴生曰:予家自宋南渡以来,墓道凡数处。其居南山者,先世皆用族葬。……顷者予遭亡妇变,念其遗言,欲就南山祖茔下隙地,购而埋之。或有以堪与之说进者,予谓彼妇人知入土为安耳,且须之何时?壤土恶不犹愈暴露乎?且愿当世君子,力追古道,矫持末俗,上行下化。俾葬其亲者,务所自尽地上地下,惟封树是谨。即长逝者体魄有所即宁,而毋听术家所眩,多此纷纭也。故曰葬也者,藏也。作《原葬》。(载:徐乾学《读礼通考》卷八十三)(廖名春标点)    

    二十六、罗虞臣论风水是“惑世愚民”的邪术   ―――罗虞臣《辨惑论下》    
    按:罗虞臣,明朝人。此文选自唐顺之《稗编》。  
    今译:    有人问:风水的道理对吗?    
    答说:风水是一种用邪术惑乱社会愚弄他人的东西。    
    那现在有地位的人,也都崇信不疑,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受了利益之说的诱惑。博士吕才说过,葬,就是藏,是想要使人看不见。然而一旦封土成丘,便成为怀念追思的场所;埋葬之礼结束,便成为灵魂寄宿的住宅。世事变化无常,岂能未卜先知;穴中水沙浸润,也不可能预知地下的情况。所以要透过筮龟来分析,才可能避免将来的灾难。这些都包括在丧葬之礼中了,并没有什么吉凶的含义。到了近代以来,才有所谓阴阳葬法。或者看年月是否有利,或者计量墓地的远近。算命的人贪图其中的好处,擅自编造利害的说法;于是使有关丧葬的巫术,发展到一百多家。各说各的吉凶,拘泥而多忌讳。事实上。天地之中,自然包含乾坤阴阳之理,刚柔相推的意义。它成就了昼夜的变化,男女的和合。这才是阴阳的本来意义。至于丧葬的吉凶,乃是依附于这些而作妖妄之说而已。(杨庆中译)  
    附,原文:    或问,风水之说何如?    
    曰,邪术惑世以愚民也。    
    今缙绅之士,尚崇信而不变,何也?    
    其贪鄙固于求利之为尔。博士吕才曰,葬者,藏也,欲使人不见也。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见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难。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于近代以来,乃有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地远近。筮者贪其货贿,擅兴利害;遂令葬书之术,百有余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夫天地备乾坤之理,刚柔详消息之义。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斯乃阴阳大经之说也。至丧葬吉凶,乃附此为妖妄……(杨庆中标点)    

    二十七、朱董祥批判风水术   ―――朱董祥《论葬书》(节译)  
    按:朱董祥,清初儒者。他主要从维护儒教礼制的观点来批评风水术。  
   今译:    古代圣王的礼制,是天子死后七个月内必须下葬,诸侯死后五个月内必须下葬,大夫死后三个月内必须下葬。《春秋》传认为是大夫三个月,士一个月。近代的规定是,无论王公大人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三个月的葬期。过了三个月则算是暴露。法律规定,因受风水的惑乱,或托故停柩在家,超过一年不葬埋的,杖责八十。礼制规定,未葬之前,孝服不能除,三餐吃粥,居住在简易的房间里。这是哀痛死去的亲人还没有入土。既葬以后,可以因时除去孝服,恢复正常的生活。现在的人们,背弃礼仪,违反法规,亲人还没有下葬就除去孝服,食肉饮酒,出外游历。哎!这样心安理得吗?    
    丧葬有厚有薄,有缓有急,但还没有公然停柩弃尸,过了一年还不葬埋的。厚葬,只要礼所当为,分位许可,财力又能满足,就可以尽心而为。要与自家的富有相称。薄葬,虽然礼分上有所应该,但苦于财力不足,做到衣服能包裹死者的身体,棺木能遮蔽死者的衣服,土穴能掩埋死者的棺木,手牵绳索将棺木下葬。与自家的贫穷相称。所谓缓葬,或是由于主丧之人出门在外,或是由于疾病缠身,不胜丧事。但即便因此有所迟延,也当以次子代替,而没有经年停柩不葬的。所以古时候的人有回家奔丧先到墓地去哭的。所谓急葬,或是由于适逢变故,或是由于家中多难,这样的话,入殓之后即可以下葬。早埋葬死者就早得安宁,但停止哭泣还是要在三个月之后。有这四方面的情况,不管是穷人富户,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办,不必勉为其难。后世的人不读礼,受阴阳家邪说的蛊惑,卜葬地卜死日不告诉祖先,也不向筮龟咨询,而是一味拘泥于日期月份的好坏,山川丘陵的形式。这样的占卜,只是谋求计算子孙的利害得失,对于父母亡灵的安危与否却不过问,这岂不是荒谬吗!  
    我曾经对阴阳家说,儒家的论述风水,其实是很完备的,《家礼》里面记载得非常详细。比如,应该考虑到将来这里不会成为道路,不会修建城郭,不会挖作沟池,不会被豪门霸占,不会变成耕田。对于死去的人来说,这样的考虑,也算是很周祥的了。从来没有把子孙之辈的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作为立说的根据。人死之后,尸体暴露,灵魂就不得安宁,子孙必然受到严重的影响。所谓根本丧失则枝叶凋谢,这是必然的道理。如果遵照礼仪按时葬埋死去的亲人反而招致祸端,那古代圣王的礼仪制度应该算是害人的东西了。那为什么夏商周三代以来的圣贤大儒,无不谆谆告诫世人,务必要把以礼安葬死者作为最重要的事情呢?所以我曾经认为,风水的道理,就好比在饭厅里摆放桌椅,或者南北摆放,或者东西摆放,其朝向一定要正。如果地面高低不平,就用砖瓦来铺平它,这是为了不使桌椅倾斜。至于美味佳肴,还需自己准备,不是靠平正桌椅所能解决的。现在的观点,认为风水的好坏,可以影响到子孙的祸福寿夭富贵贫贱,这就好比企图靠平正桌椅来变出美味佳肴,岂不自欺欺人吗。
    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与人的行为追求有关。依礼而行就容易得福,胡作非为就容易闯祸;欲望少就容易长寿,骄奢淫逸就容易早死。在根本上下功夫,勤俭节约,自然会富有;勤奋好学,从不懒惰,自然会进步。反之,则必然会贫贱。这与风水有什么相干呢。所以,古圣先贤之所以不择时,不择日,务求以礼速速葬埋死去的亲人,那是因为知道,做儿子的不一定能和父母一样长寿。假如不幸早死,父母就要永远被抛弃而不能埋葬了。况且人死归土,好比活着的时候住在房子里,饮食是不能缺少的。死了以后不埋葬,却日渐贫乏,不能等到富有后再发丧。风水不好,等选到好的地方再发埋,就好比孝顺父母,却不给他房子住,还谎称等发家之后把其安顿在黄金装饰的屋子里;不给饭吃,还谎称等富贵之后供给他们最丰盛的饭肴。这样做,父母很少不饥寒而死的。司马光指出,阴阳家立邪说来蛊惑百姓,是社会的大患,对于丧葬之家来说尤其厉害。又指出,人们之所以看重身后子嗣繁衍,是因为他们能葬埋保护自己的形骸。如果像前面说的那样,那简直还不如没有子孙。死在道路上,尚且还能遇到仁德之士帮助收敛埋葬。(子孙因择风水而不埋葬)岂不是非常悲痛可怜吗。过去刘向进谏修建昌陵之事,历数古代圣人自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都是因为薄葬而得亨长久平安。而像宋桓公、司马、吴王、阖闾、秦始皇等,都是因为厚葬而招致迅速的灭亡。据此,丧葬中的吉凶已是昭然若揭了。
    天子与士、百姓的分位虽然有所不同,但死生存亡,得失安危则是一样的。夏商周三代以后,人们忌讳讨论鬼神,所以相关的道理也就不明白。于是阴阳家得以靠山川时日一类的邪妄之说蛊惑人们。企图以人的计谋,扰乱吉凶的道理,变易休咎的规律。于是富贵之家僭越礼制,肆无忌惮;贫贱之家幻想妄求,停柩弃尸。破产的、败家的,遗失棺材和尸体的,无不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甚至一座坟茔,对你是福对他是祸,对你有利对他有害。亲属间互相争利、弟兄们彼此夺地,岂不是很愚蠢吗。所谓葬,就是藏,就是藏其形体以使灵魂安顿于家庙之中。古人不在墓地祭奠,认为灵魂不再依赖形体的缘故。春天扫墓,秋天封土,剪除上面的荆棘,加厚使坟墓完固,可以长久保存就可以了。古代的圣人,选择不长庄稼的地方来葬埋,也就是这样的意思。把坟地选得很大,坟茔修得很讲究,墓穴上再建以楼台歌榭,还有许多房屋,这不仅容易被后来的豪强势力所霸占,假如子孙贫穷,这些也必然要被抛弃。即使子孙不贫,但赋税徭役繁重官吏催促追讨,逼得活着的人不安宁,那死去的人也会不安静。由此看来,丧葬宜薄不宜厚,这无论对于古人还是今人,好处是一致的,天子和老百姓也是一样的。后世之人放弃其中的好处,追求其中的坏处,真是考虑不周呀。所以说,人死之后,遵循礼仪早早葬埋就会平安,停柩暴尸大操大办就会危险。只有薄葬才能早早埋葬,大操大办便只能拖延。厚葬是坟墓被盗的原因,停柩不葬是抛弃的开始,能不谨慎吗。
    物的长成有时节,珍惜而储藏的,必须在它成熟的时候,这样才可以存放长久而不腐烂。稻谷在冬天成熟,便于冬天收藏;小麦在夏天成熟,便于夏天收藏;黍稷、蔬菜、瓜果,都是在其成熟的时候加以收藏。人死以后加以葬埋也是如此。葬,就是藏,天子七个月,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士一个月。其中的不同,在于器物有多有少,送葬有远有近,规格有高有低。天子和诸侯的葬期,虽然比士长。但天子七日入殓,诸侯五日入殓,大夫以下三日入殓,时间上都差不太多。入殓,是埋葬的开始。入殓后埋藏,犹如立木刊以代表主牌。木刊的作用是安顿灵魂,入殓的作用是安顿尸体。所以说,入殓是埋葬的开始。
    曾经考察典籍上关于丧葬的记载,最详细的莫过于《春秋》了。但这里不能尽述,只就春夏秋冬、正月至十二月,略举数例加以说明: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十有五年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庄公元年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二十有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葬曹庄公。宣公八年夏六月戊子,夫人嬴氏卒;冬十月己丑,葬敬嬴。因天下雨不能葬,改在庚寅日中午埋葬。成公九年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襄公九年夏五月辛酉,夫人姜氏卒;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二十有九年夏五月庚午,卫侯锈卒;秋九月,葬卫献公。昭公十有四年三月,曹伯滕卒;秋,葬曹武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定公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由此看来,丧葬并没有选择日期,而是随死亡的日期、先王的礼仪和当代的制度来决定。
    后来的人们不明白古代的礼制,丧葬一定要择月择日。但月日的吉凶又不是根据死者的生年卒月,而是根据生者的年岁干支,这是为了活着的人,而不是为了死去的人啊。更有甚者,相信风水先生的话。风水先生说吉利,便不管后日会发生的五种祸患,即使目前就会发生的五种祸患也不考虑。把坟茔建在路旁,建在城边,建在沟岸上,建在耕田的附近,建在豪门势家的坟地附近。一说不利,就停柩不葬,却举行祥祭吨祭。唉,这算什么意思呢?有知有识,才算作人。埋葬父母的形体,不遵从先王的礼仪、当代的制应,只信从阴阳家的巫术,这样的人的知识也可以说是很可悲的了。《春秋》,是孔子的断案之书,与礼制互相补充。那里面记载葬埋之前首先是记载死期,这是为了表明丧葬之事不可延缓,并且期限一定,根据死亡的日期而不加变更。无论天冷天热都不间断,就是正在打仗也不可以改变。所以,从正月到十二月,从春到夏到秋到冬,没有什么时候不可以发丧,没有什么日期不可以埋葬。这些都是诸侯的礼制。诸侯的葬期是五个月。除非发生大的变故,是不敢超过天子的期限的。何况大夫以下,都是三个月的葬期,难道还要僭越超过天子七个月的期限吗?所以经年不发丧,法律就重重地治罪。
    丧葬之事有根本,有末节;有开始,有终结。哀伤是丧事的根本,孝服是丧事的末节。葬埋是丧事的开始,祥祭和吨祭是丧事的结束。只是穿着孝服却不悲伤,那是根本失掉了,末节有什么意义呢。不葬埋却举行祥祭吨祭,还没有开始,怎么能够结束呢?唉!物长成了,人们假如爱护它,必定会及时保藏它。停放着父母的尸体,却是为了活着的人们的缘故。长时间地放着而不埋葬,岂不是爱物超过了爱自己的亲人了吗?(杨庆中译)
    附,原文:    先王之制,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春秋》传则以大夫三月,士逾月。近代着令。自王公以至庶人,皆三月而葬。过则为暴露。律曰: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不葬者,杖八十。礼曰:未葬,服不变,食粥,居倚庐。哀亲之未有所归也。既葬,然后渐有变除。今之人,背礼违法,未葬而祥吨除服,食肉饮酒,从游四方。呜呼,安矣哉。
    夫葬有厚薄,有缓急,未有公行停弃,经年不葬者也。厚葬者,礼所得为,分所宜为,而财力又足以为,尽心焉而为之。称家之有。薄葬者,礼分虽得为,财力不能,农周于身,棺周于衣,土周于棺,县棺而封。称家之无。缓葬者,主丧者在外,或疾病不胜,然苟有迟久,则以次代之。未有经年轻弃者也。古之人所以奔丧有先之墓哭也。急葬者,或时值变故,或身家多难,敛毕即葬。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有是四者,则贫富可行,不待勉也。后世不读礼,惑于阴阳家邪说,卜兆卜日,不告于祖,不质诸蓍龟,而拘于岁月日时之休咎,山川冈阜之形势。乃卜也,惟谋计子孙之利害,而父母之安危弗问。岂不悖与。
    愚尝谓阴阳家曰,儒家之论风水甚备,《家礼》所载极详。如,须计后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势豪所夺,不为耕犁所及。其为死者,亦已至矣。从未以子孙之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为说也。形体暴露,则神魂不安,子孙夭绝。根本失则枝叶雕谢,必然之理也。遵礼速葬而反祸,则先王之礼亦害人之具而已矣。胡为三代以来,圣贤大儒,无不谆谆以葬为急也哉。故尝论风水之理,譬诸置椅卓于室。或南北,或东西,所向必正。地有高低,则以砖瓦厚薄平之,不偏侧也。至饮食肴馔,必由内备,非平正椅卓即可致也。今以风水之善不善,为子孙祸福寿夭富贵贫贱,是平正椅卓而生饮食肴馔也,不亦诬乎。
    夫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人自求之耳。循礼则受福,妄为则受祸;寡欲则多寿,淫奢则短夭。务本节用而自富,勤学不惰而自贵。反是则贫贱。其于风水何与哉。呜呼,圣贤之所以不择时,不择日,而急于葬亲者。以人子之年,非必同于父母之寿也。不幸旦夕而死,则父母终于永弃矣。况人死之归土,犹生之居室,饮食不可少阙也。死而不葬,而日贫乏,不能待有而为。风水不善,择美而举,是犹事父母者,不与居室,而曰俟富而登以黄屋。不给饮食,而曰俟贵而供以五鼎。有不饥寒而死者,鲜矣。司马光曰,阴阳家立邪说以惑众,为世患,于丧家尤甚。又曰,人所贵于身后有子孙者,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为乃如此,曷若无子孙。死于道路,犹有仁者见而瑾之邪。岂不大可痛愍哉。昔刘向谏起昌陵,述古圣人自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皆以薄葬而久安。若宋桓、司马、吴王、阖闾、秦始皇,无不厚葬而速祸。葬之吉凶昭然可见矣。
    夫天子士庶人之分虽不同,而死生存亡,得失安危则一也。三代以下,讳言鬼神,故其理不明,而阴阳邪说得以鼓惑之山川时日。欲以人谋乱其吉凶,而易其体咎。富者越礼僭肆,贫者妄求停弃。破产败家,遗失尸柩,莫不由之。甚至一墓也,此祸而彼福,此利而彼害。同气相争,昆弟攘夺,岂不愚哉。夫葬也者,藏也,藏其形体而使神安于主也。古者墓无祭,谓魂气不依于魄也。春则埽之,秋则封之,翦除其荆棘,增其土使之完固,可久而已。古之圣人,择不食之地而葬焉,亦此意也。广其地,工其茔,圹筑台榭,起宫室,不惟后世为势豪所夺,子孙贫困,自必弃焉。即不然赋役重而追呼,迫生者不宁,则死者不安。由此观之,葬之宜薄,而不宜厚也,古今所同利也,天子庶人一也。后之人舍其利而趋其害,其亦弗思焉耳。呜呼,人之死也,速葬循礼则安,停柩厚葬则多危。惟薄则可速,欲厚则迟。厚葬者发掘之媒,停柩者委弃之渐,可不慎哉。
    物之成也有时,爱而畜之者,必于其成而遂藏之,可固久而不败。稻成于冬,则藏于冬。麦成于夏,则藏于夏。黍稷菽果,无不以其成而遂藏。人之葬也亦然。葬,藏也。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其不同者,治具有费省,会送有远近,贵贱有隆杀也。天子诸侯之葬,虽远于士。然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而殡,大夫以下三日而殡,不相远也。殡,葬道也。殡而后葬,犹立重以易主也。重以宁魂,殡以定魄。故曰殡,葬道也。
    尝考葬之载于书者,莫详于《春秋》,然不能尽述。举其自春而冬,自正月以至十有二月者,各略言之。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十有五年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庄公元年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二十有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葬曹庄公。宣公八年夏六月戊子,夫人嬴氏薨;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成公九年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襄公九年夏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二十有九年夏五月庚午,卫侯锈卒;秋九月,葬卫献公。昭公十有四年三月,曹伯滕卒;秋,葬曹武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定公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由此观之,葬未尝择月日也。随死者之月日,先王之礼,当代之制而已。
    后世不明其礼,葬必择月择日。而月日之吉凶,不推死者之生卒,而以生者之年岁干支,是为生不为死也。甚至信葬师之言。葬师曰利,不惟后日之五患不计,即目前之五患亦不为顾。近道路者葬之,近城郭者葬之,近沟池者葬之,近耕犁者葬之,近势豪之宅地者葬之。一曰不利,则停弃不葬,公行祥吨。呜呼,何意也。夫有知有识乃谓之人。藏父母之形体,不遵先王之礼,当代之制,而听之阴阳巫术,其知识亦可悲矣。春秋者,孔子之刑书,与礼相表里者也。书葬必先书卒,盖谓葬不可缓,而月日有定,随其卒而不易。寒暑无间,金革之事不得夺。故自正月至十有二月,自春而夏而秋而冬,无时不葬,无月日不葬也。此皆诸侯之礼也。诸侯五月而葬。非有大故,不敢过僭天子之礼。况大夫以下,皆三月而葬,而反僭过于天子七月之制乎。是以经年不葬,而律重治其罪也。
    夫丧有本末,有始终。哀者丧之本,服者丧之末也。葬者丧之始,祥吨者丧之终也。徒服而不哀,本失矣,务末奚为。不葬而祥吨,未始也,何以终之。嗟夫,物之成也,人苟爱之,必随藏而不久。停父母之形体,乃以生者之故。久停而不葬,岂爱亲不若爱物哉。(杨庆中标点)

    编后记:本期为止,我们对古代批判风水术材料的介绍,暂告一段落。从这些材料中我们不难明白,即使那些从维护正统天命鬼神信仰立场出发的学者,对风水术也是嗤之以鼻。这种状况说明,即使在有神论阵营中,风水术也是低级的东西。可是时至今日,竟有高官相信它,有学者鼓吹它,可怜,可悲。    

    风水资料标点翻译者: 
    李申,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陈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王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郭?,华北油田高级工程师 
    郑万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廖名春,清华大学教授
    杨庆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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