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要有余地,“贬”就是一文不值。这是“褒贬”一词的“字相”表达出来的“潜意识”!
该“褒”的,要褒。这是原则;褒,就是赞美、赞扬、发扬光大、通令嘉奖,一句话就是“肯定”。虽然这种肯定是留有余地的,要是默然置之,就是“另类”!一样地,该“贬”的,要贬。这也是原则。“贬”就是批评、责难、责备、责怪、埋怨、惩罚、漫骂,一句话,就是“否定”。否定没有余地,就是要“剥光”!
作为教育、引导的方法与策略,实践证明:肯定好于否定。但是对该否定的,仍予以肯定,那不是无知,就是恶意。
不过,历史地看,美丽的人世间,就是叫这无知与恶意污染得面目全非,简直就是:人不人、鬼不鬼、国不国、家不家了。这恰恰就是所谓的“源源流长的中华人类的文明”所在!
有人说,人类史,尤其是中国的,就是一条生生不息的“长河”!此言得之矣。若鸿毛概曰:“君子小人一处生,鱼目混珠滚滚来”。
平心而论,该“褒”的,都给历代文人墨客、御用文人包装好了,鄙人自信到了无力反案。不该“褒”的,已经褒了,不才也无能为力。与“贬”者,一样。
即使这样,鄙人也还是有话要说的。漫骂的自然不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贪官污吏、男娼女盗。他们也没这份儿。对这挡子国粹,巴结还来不及,咱家哪里有资格、职分以充当“大个”乎!经得起、也应当由鄙人破口大骂者只能是全中国的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
原因嘛,在于他们的辉煌的历史:曾经被畜生一样地宰杀、奴役、买卖、打罚、侮辱过着。被当作非人、废人照顾,已经不是一天了,而且早已形成了习惯。一旦奴性形成,就是本能。所以,骂他,是一种“恩典”。
对杀戮尚且麻木,还用担心“漫骂”不成?
乔石先生等早已为他们提供了漫骂政府的武器:行政诉讼法、处罚法、复议法。可他们要么不会,要么不敢。岂非怪哉?
不会的,可以教,情有可原。不敢的,就当大加漫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先生说:漫骂决不是战斗!
仔细回想,“不敢”是有原因的。
谁不想混好、谁不想叫人尊重若国家一级公务员: 居家安保镖、出入备专机、教人戴高帽?
不过,鄙人所说的,决不是中国人。要是中国人能如上述,也无须我动笔开口漫骂了。中国人缺少的恰恰就是这种“想法”!
连想法都没有,怎么能谈到“实现”呢?
唯物主义告诉人民:脱离了具体环境谈改革不是与虎谋皮,就是主观唯心主义!
文做到此,看来,贫民是骂冤枉了。
骂终归毕竟只能是骂,有什么价值、意义呢?
对党与政府赞扬、肯定还惟恐落后!
落后就要挨打!咱怎能受用得了?
骂错了人,要负责的:轻则被骂,重则被打、杀!
真是进退维谷、左右两难啊!
说出的话,犹如泼出的水!
只有硬着头皮应德明兄之命曰:骂自己。妈的X、妈的X、妈的狗臭X。
要是按马列主义的唯物论来分析鄙人的此举,只能要么是“疯子”,要么是“现行反革命”!否则,无解。
鸿毛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