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都是社会意识形式,但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存在异质性。其异质性主要表现在性质、取向和功能三个方面。
一、性质: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对立
宗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表现在宗教属于有神论,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于无神论。
认为物质世界之外有某种超自然超社会存在的神存在、神主宰世界的观点,叫做有神论。与有神论相反的观点,叫无神论。无神论是一种否认超自然的力量存在的理论和观点。
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哲学理论基础不同。有神论的理论基础是唯心主义,无神论的理论基础是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在排斥唯心主义的斗争中自然排斥了有神论,而无神论把唯物主义作为反对有神论的理论武器。
无神论与有神论的根本分歧:一是天人关系,即是上帝或神造人,还是人造上帝或神;二是形神关系,人究竟有无灵魂,人死后,灵魂是否超越人体而存在。
宗教坚持有神论。宗教是一种信仰和崇拜“超人间力量”——“神”或“神灵”的存在形式。世界上没有不崇拜神的宗教,信仰超人间力量的神是宗教最显著的本质特征。以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为典型,他们所崇拜的上帝或主就是超自然力的神。
所有宗教都以神为中心来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以此宣扬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宗教世界观决定着信徒的人生观,既然神创造一切,规定好人生一切,因而人们只能服从神的安排,而违背神的意旨,必然要受到神的惩罚。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于无神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而马克思主义坚持无神论。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既继承了人类历史上无神论思想的优秀传统,又批判了历史上各种无神论学说中不科学的东西,因而是最彻底的无神论,它为人们摆脱有神论观念的束缚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指出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无产阶级政党反对重新建立的、以各种名目出现的有神论。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成为反对一切中世纪制度的斗争的思想领袖,这一斗争还包括反对陈腐的、官方的宗教,反对任何革新宗教、重新建立或用另一种方式建立宗教的尝试等等。”①毛泽东说:“我们是信奉科学的,不相信神学”。②还说,“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③“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④邓小平也指出:“我们建国以来历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当然,我们也进行无神论的宣传。”⑤江泽民同志说:“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⑥
宗教有神论是不科学的。宗教有神论是一种颠倒世界观,用精神去决定物质,神化了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把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神秘化、神圣化、幻想化为威力无比的神,并强调崇拜神,鼓吹信仰高于理智,只信不证,不接受实践检验,也无法实践检验。
比较而言,无神论是正确的。无神论认为宇宙间一切都起源于物质,人是物质长期演化的产物,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特殊形式。它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是被人类实践反复证明的真理。无神论一般都提倡理性和科学,反对信仰主义和蒙昧主义,反对传统宗教的精神束缚,讴歌人的尊严和自由,与“启蒙思想”具有类似的性质和意义。
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念,“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始终坚持破除迷信、反对邪教,做一个自觉的无神论者。
二、取向:以神为本与以人为本的区别
宗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不同的取向。宗教是把“以神为本”作为其出发点,把追求彼岸世界的幸福作为目的;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把“以人为本”作为其出发点,把追求此岸世界的幸福作为目的。
宗教都是有神论,因此,都坚持以神为本。所谓以神为本,就是突出和推崇神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对神的皈依。它主张,神无限伟大、神圣崇高,人则显得卑微琐屑、渺小有限;它认为神不仅创造了人,而且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存在都因神的存在而存在;人的价值不在人自身而在于上帝,神成了最高和最后的价值。神道高于人道,神权高于人权,神性高于人性。这导致了天国成了尘世的主宰,人成了神的仆人,成了神牧役的羔羊。“为了使上帝富有,人就必须赤贫;为了使上帝成为一切,人就成了无”,⑦人被人的片面性本质——神遮蔽起来,迷失了自我和本性。在欧洲漫长的中世纪,宗教及其神学居于政治、思想、文化的统治地位。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则坚持以人为本,与宗教的以神为本的立场是根本对立的。“以人为本”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出发点和价值取向。胡锦涛同志对我国现在所提出的“以人为本”作了精辟解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⑧
我国主张的“以人为本”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我们提出的“以人为本”,既不是重复管仲,也不是重复费尔巴哈,而是试图超越“物役”,在本体论意义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自觉地创造自己的新历史;在价值论意义上,努力为实现人的普遍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奋斗。
我们所坚持的“以人为本”有几个新特点:第一,“人”、“人民群众”、“全体人民”这三个概念是并提的,外延基本相同。第二,对于当代中国人,作了三个方面的承诺,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保障人的各种权益、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第三,“以人为本”是同“科学发展观”联系在一起的。其语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其精神是以人为中心来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其意义在于为社会发展规定导向,全部发展都以人为目的。
我们提出的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分不开的。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只讲根本目的,不讲根本动力,或者只讲根本动力,不讲根本目的,都不符合唯物史观。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同时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胡锦涛同志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
“以人为本”比“以神为本”有其理论与实践的合理性。一是在“人与神的关系上”,用“以人为本”代替了“以神为本”,把人从对神的依附中解放出来,恢复了人的主体地位。二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坚持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等基本理念,对社会实践有着一定的规约作用。三是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弘扬了以人的理性能力为核心的人的能动性。相信人对外部世界——自然与社会的控制能力可以无限地增强,这一信念推动着人类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三、功能:对社会发展阻滞与推进作用的差异
宗教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都会在社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都具有一些特定的功能。由于它们的性质不同,因而功能也有差异。
(一)宗教对社会发展的阻滞作用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在本质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它仍是现实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因此,宗教的消极作用仍然可能存在。
1.对经济的消极作用
宗教通过对个人行为的投入量的吸引从而会间接地给社会的生产力带来不良影响。信教者要参加宗教活动,要花时间阅读宗教经典,这种时间的投入自然与对社会生产时间的投入形成矛盾。如少数传教士私设会点,或者把宗教活动搞得过频、过长,从而影响社会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更有甚者,如在西北地区,不少儿童辍学念经,有些青年农民也不事生产,加入宗教人员的行列,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追求先进思想的愿望,影响了他们对社会贡献。
宗教的消极厌世的传统思想,直接影响着许多人的生活态度、人生目的和价值取向,直接作用于他们的劳动和生活。当信教群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迁时,宗教则倾向于阻碍这个变迁过程,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少数民族农村,信教者的知识水平、劳动技能水平非常低下,这种阻碍作用就更大。以佛教的“寄托来世”为例,它使信仰佛教的劳动者将更多的时间消耗在寺庙,劳动时间相对减少,并且甘心过“糊口活命”式的低水平的生活,使其缺乏掌握新技能、积累货币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冲动,从而延缓了变迁的进程。
近些年,有些地方片面追求宗教建筑规模宏大华丽,盲目发展宗教职业人员,甚至乱举行开光仪式、乱设功德箱、设香火、收取布施,借机敛财,直接影响着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非宗教单位也在利用宗教,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他们认为通过滥建庙宇、滥塑佛像神像就可以“发展旅游,实现创收”,这种做法是与党的宗教政策相违背的,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损害。
2.对政治的负面影响
第一,宗教的思想体系对政治稳定具有消极作用的一面。一些宗教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是社会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信教群众及其信教动因层次较低,多数迫于客观环境的压力而不得不祈求神灵,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加之有的地方对宗教组织管理不严,致使宗教活动存在诸多问题。还有教派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依然存在,各种争执和冲突时有发生,如处理不慎,就会扩大发展,影响政治稳定。
第二,国内外反动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一定威胁。自1978年起,改革开放客观上给宗教领域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外向内渗、内外勾结带来便利。在境内宗教敌对分子积极寻求境外援助的同时,境外宗教势力也加紧向我境内渗透。1980年末,苏联东欧巨变以后,国际敌对势力将目标转向我国,他们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宗教渗透。企图通过教会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我党让步,使中国逐渐走上“民主化”道路。个别分裂主义分子披着宗教外衣,进行民族分裂活动。
另外,各种宗教往往以是否信仰该教来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亲疏,这往往会造成混淆是非、敌我颠倒的错误;某些文化水平较低或思想保守的宗教徒,由于缺乏科学知识,迷信异象神迹,常常在自己或家人患有疾病时,不是去问医服药,而是祈神求灵,驱鬼避邪,结果害己害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则借机招摇撞骗,欺诈钱财。
3.对人们精神的束缚
宗教作为一种虚幻的颠倒的思想观念,对人民的精神状况会造成消极阻抗作用。古往今来,被压迫者受传统信仰的束缚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常常在宗教的虚幻世界中去寻求精神的慰藉。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被剥削阶级都处在从根本上说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各种宗教的影响和控制之下,即使今天发达的西方社会也不例外。
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马克思的至理名言的真理性至今仍然有效。宗教给人以幻想的幸福,在矛盾、痛苦的现实中装饰、点缀虚幻、空灵的花朵,宗教价值观总的说来是消极的、虚妄的。宗教抬高神性、贬低人性,迷信神力、忽视人力,不仅是对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和主人的唯物史观的否定,而且是对市场体制下和民主建设过程中人的主体性的消解。宗教以“幻想的花环”迷惑人,以“幻想的来世幸福”慰藉人,使人安于现状、迷恋虚幻,消蚀人们的奋斗精神。宗教以宿命论困扰人,使人服从命运、相信天定,使竞争失利者丧失信心,使竞争得势者滋长侥幸,抵消个体的竞争动力。宗教禁锢人的思想,麻醉人的精神,与当今科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悖。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的推进作用
意识形态既是特定生产关系的产物,但又不是这种生产关系的消极反映,它能动地反作用于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建立在这种生产关系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和政治统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1. 对经济的促进
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适应经济基础的,因而对我国经济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重要的利益调节的整合机制和手段,它能够适应社会各环节、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为经济社会的全面适应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序、稳定的环境。
2. 对政治的功能
第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政治合法化功能。意识形态是社会解释工具,即它具有为阶级和政治集团统治的合法性作论证的作用。一定的意识形态具有使一定的社会政治制度、政治体系合法化,以维护政治统治与政治秩序的特殊功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不例外,具有这种功能,而且前所未有地能够发挥这种功能,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政权的合法性。
第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政治团结功能。意识形态能够使政治集团的成员团结起来,采取一致的行动。安东尼·葛兰西指出,意识形态有“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所谓社会水泥,即它既具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阶级功能,又具有凝聚人心、安定社会的功能。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反映,它具有最广泛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其“社会水泥”的聚合作用是巨大的。
第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政治动员功能。意识形态的政治动员功能已被许多人论证过(如列宁、亨廷顿、小巴林顿·摩尔等),并且在诸多的历史事件中得到证明,如法国大革命高举的自由、平等、博爱旗帜,俄国、中国革命时期的政治动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政治动员功能更加强大,因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经过了理论上、哲学上以至道德上的充分论证,是一种系统的理论体系和价值体系,具有思想、价值先导和价值导向作用,能够成为动员、引导人们为某种社会理想、社会制度和社会目标而奋斗的一种巨大力量。
3. 对人们思想的解放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民的思想具有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以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理解、拥护和支持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以发挥价值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增强人民群众抵御不良思想文化侵袭的免疫力。当今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必然表现为意识形态的多样性,面对眼花缭乱的意识形态的宣传、渗透,应该选择哪种意识形态才能既有益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又有益于社会个体的全面发展?先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帮助人们鉴别真伪,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抵御各种不良思想文化侵袭的免疫力。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凝聚人心,安全社会的粘合作用,能够增加构建和谐社会的凝聚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以引导人们选择一种更符合社会要求的生活方式和人生道路,营造健康、有序、和谐、正义的社会氛围,抵制一切不良的社会风气和思想观念。这样,就可以使社会和谐具有最基本的人文氛围。
*此文是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宗教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成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 05BZX016)的成果之一。
注释:
①列宁.列宁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②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③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④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⑤邓小平.同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的谈话(A).邓小平思想年谱[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⑥江泽民.一定要做好宗教工作(A).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⑦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⑧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4-05.
作者简介:江传月,中山大学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
本文责编:石?
(《科学与无神论》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