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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缅怀于光远先生

时间:2015-09-19 18:03来源: 作者:申振钰 点击:
于光远说:“对于我来说,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体系来接受,使自己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自然辩证法起了重要作用。” 这句话,充分表达了于光远从参加革命时期起,就学习、研究自然辩证法,历经60年,在他80岁高龄后的1996年,完成了他一生奉献给自然辩证法事业的
  

  百科全书式的大学问家于光远先生走了,可他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和知识宝库是巨大的。

      于光远青年时代就追求进步、追求革命;追求把学到的知识与革命的工作结合起来。1935年在清华大学物理系读书期间,积极投身“一二·九”学生运动和平津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参与抗日救亡团体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的发起和组织,走上革命道路。1936年大学毕业后,成绩优秀的于光远,本可以去国外留学,当一名科学家。但他却选择了革命的道路。他在与同班同学钱三强分手时,于光远对钱三强说:“你走科学家的路,我走革命的路”(1980年本人采访于光远先生的记录)。于光远离开清华后,先到上海,后到广州。在上海,他一方面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在国民党统治区发展和扩大“民先”组织,曾任中共中央长江局青委书记。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由一些学自然科学要求进步的知识分子建立的党的外围组织“自然科学研究会”的活动。这个“研究会”,实际上就是追求进步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中,学习和讨论自然辩证法问题是很重要的内容,其学习材料,是《自然辩证法》在苏联出版后,苏联哲学家果林斯坦和米丁写的有介绍和评论恩格斯这本书的《自然科学新论》和《新哲学大纲》(艾思奇翻译)。因为于光远在大学期间就读完了包括许多自然辩证法内容的英译本的《反杜林论》《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所以对“研究会”这方面内容的学习很感兴趣。他一方面参加学习、讨论,使自己对“自然辩证法”有了更多的了解;另一方面,也结识了许多学自然科学的革命者。如:李强、章汉夫、艾思奇、钱保功、廖庶谦等。在广州,于光远在岭南大学物理系教书。此时,虽然没有类似上海自然科学研究会那样的活动,但他仍然关心自然辩证法方面的问题。一次,在岭南大学物理系的科学报告会上,于光远做了“辩证法和物理学”的演讲。事后,受到系主任(美国人,基督教徒)的责难。1939年,由于于光远组织的一个青年团体被国民党破坏,于光远离开广州。19397月调往延安,在中共中央青委工作。在延安工作的近10年间,奠定了于光远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指导下研究自然科学的深厚的思想底蕴和知识底蕴。在延安,于光远不仅从事中国共产党的青年工作、文化教育工作;还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延安时期,很多党的高级干部,组织各种“读书会”和“学习小组”,都在努力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譬如,学习“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洛甫(张闻天)小组、学习“唯物史观”的陈云小组、学习“资本论”的何思敬小组。还有就是在徐特立支持下,成立的由于光远主持的“自然辩证法小组”。这个小组用的学习材料是与自然辩证法有关的《反杜林论》《唯物论和经验批判论》。当时同志们手中都有这两本书的中译本。但还没有《自然辩证法》的中译本。于是,于光远开始着手翻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德文版)。为了学习的需要,于光远以恩格斯写《自然辩证法》的总计划草案中的内容,有选择地译出部分译稿(全文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5年才完成),供大家学习讨论,并在延安办的《解放日报》的“科学副刊”上,发表于光远译出的有关文章和大家的学习体会。在延安成立的“新哲学会”的活动中,于光远也把自然辩证法的有关知识,引到“学会”里进行讨论,引起毛泽东同志的注意。在于光远参与创办的“延安自然科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毛泽东同志亲自到会并演讲。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自然科学的指导作用”、强调马克思主义者“要研究自然科学,否则世界上就有许多不懂的东西,那就不算一个最好的革命者”。毛泽东同志的倡导,有力地推动了延安时期自然辩证法的进一步的开展。在延安自然科学研究会和“自然辩证法小组”的指导下,经常举办与自然辩证法有关的活动。例如,“纪念牛顿三百年诞辰集会”,徐特立、于光远都发表了相关的演讲。到1940年,延安中央机关大多数干部都学习了《反杜林论》。1944年,在毛泽东同志的建议下,在自然科学院(后改为延安大学)开设了面向全校师生的“自然发展史”、“社会发展史”的大课。于光远讲“自然发展史”,张如心(当时任延安大学副校长)讲“社会发展史”,这一举措,成为根据地干部一项卓有成效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启蒙教育。

      从1939年于光远到延安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在陕甘宁边区,没有间断过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研究和传播。他把学到的自然科学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密切的结合起来,造就了党内不多的既懂自然科学又懂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理论家。于光远说:“对于我来说,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体系来接受,使自己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自然辩证法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从事党的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作为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在他从事中宣部理论宣传处和科学处的工作中,从未忘记把研究自然科学的规律性作为自己的任务,把“论科学”作为一个研究的课题。在他的工作实践中,深深感到研究自然辩证法的重要性。

      这一段时间,于光远对自然辩证法事业的贡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文化大革命”前,19491966年。他对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和推动自然辩证法事业发展,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 19491956年,通过自然辩证法有关内容的学习与传播,卓有成效地推动了解放初期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启蒙教育。于光远不仅亲自给干部和学生讲“自然发展史”、“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开设了《自然和自然发展史》的课程。为了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学习的需要,在《自然辩证法》一书全部译文未定稿之前,就先出版了《自然辩证法导言》《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单行本。这个单行本几年中重版了许多次。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札记中还选出一部分,编成一本名为《辩证法与自然科学》一书,供全国学习“自然辩证法”的需要。于光远在一篇“我和自然辩证法”的文章里说,在新解放的城市里,科学技术要迅速发展,用马克思主义武装我国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和用马克思主义解决科学研究者讨论中发生的问题等,成为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从而认识到自然辩证法的学习与传播,是党领导科学工作的基础。第二,19561966年,成立组织、建立学科、培养人才。这一阶段于光远对于自然辩证法的工作,主要办了三件大事:一是在我国制定1956196712年科学远景规划时,由于光远直接推动制定了《自然辩证法——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规划》。二是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内建立一个自然辩证法研究组,由于光远兼任组长,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研究自然辩证法的组织。195610月,该研究组创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前后由于光远招收了20名研究生。三是从1956年起推动了在全国不少高等院校建立了自然辩证法教研室(组),有的院校还招收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生。1959年中央党校还开办了一个自然辩证法研究班。很多省、市成立了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筹备委员会,到20世纪60年代初,不少省市已正式成立了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至此,我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以于光远为代表的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的努力,有了长远的规划,在研究所内有了专门的研究机构,有了专门的刊物,在高等院校开设了专门的课程,有了研究生,有了专业的学术团体。自然辩证法事业蒸蒸日上,可以说,这种状况在世界自然辩证法的历史上恐怕也是没有的。

      第二阶段,19761995年。“文革”动乱的10年,自然辩证法在“四人帮”控制下,干了不少坏事(这一段历史另行总结,不在此文范围)。“四人帮”被打倒后,自然辩证法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算“四人帮”疯狂反对马克思主义,肆意歪曲自然辩证法,妄图破坏科技战线革命,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积极倡导在自然科学工作中学习和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和运用自然辩证法。为此,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的于光远向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科委主任方毅同志建议,召开一个清算“四人帮”的自然辩证法座谈会。于是,1977328~30日,中国科学院理论组、中国科协理论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自然辩证法组,在北京联合召开了自然辩证法座谈会。周培源、于光远、钱三强、李昌、秦力生、吴亮平等参加了会议。方毅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这个座谈会有两个方面的成果:一是参会代表有16人从各个学科、各个领域全面批判了“四人帮”,妄图从科技领域打开缺口篡党夺权的阴谋。二是为自然辩证法的繁荣、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座谈会最后形成了六条建议,其中有三条是“虚”的,即继续深入揭批“四人帮”、关于加强“两科”合作的建议、贯彻“百家争鸣”方针,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三条是具体的内容,即建议教育部组织力量,编写高等学校自然辩证法教材、建立全国性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积极筹办一个学习、研究、运用自然辩证法的刊物(1956年创办的《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文革”期间被迫停刊)。这些建议,在后来的自然辩证法的教学、研究和传播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于光远在“我和自然辩证法”文章中,回忆说:“文革”期间,在“牛棚”里,也不无好处。因为有比较多的空闲时间,一可以逛书店,买来一些当时有关自然辩证法的出版物,看到“四人帮”如何利用自然辩证法达到他们反动目的的一些情况;另一方面,把以前翻译出版的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校译了一遍,新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对于他,在“四人帮”被打倒后,非常敏感地意识到,迅速清算“四人帮”的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里,他还说,没有对“四人帮”的清算,就没有现在自然辩证法的工作的发展,得到这样前所未有的好条件。

      1978年,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后的35年的时间,于光远的思想境界和创作成果,都达到了他人生的巅峰。此时的于光远,不仅仍然保有他极高的政治热情和极富创造力的敏捷思维,而且身体力行,付诸实践。到了80岁高龄还要求自己“坐着轮椅走天下”。这期间,他除了始终如一地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把很大的精力投入到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很多很有见地的关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建议。另一方面,在学术领域,也创造出了丰硕的成果。他亲自发起或推动建立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中国未来研究会、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中国马列主义研究会、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中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等。除了哲学、政治经济学,他还涉猎政治学、社会学、生态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辞书学、图书馆学、国际关系学等诸多学科,并就这些方面,写出几十部著作和一二百篇文章,被学术界誉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在这些学科中,于光远最钟爱、倾注心血最多的还是自然辩证法学科。在1977年“座谈会”的基础上,由于光远倡议,19771212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自然辩证法规划会议”。这个会议,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果:一是制定了《一九七八——一九八五年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规划纲要》(初稿),确立了《自然辩证法通讯》编辑方案,成立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筹委会,于光远、周培源、钱三强是召集人,拟定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试行会章》(草案),提出了在1978年召开全国自然辩证法会议的初步意见。以上意见的贯彻落实,是自然辩证法事业,在打倒“四人帮”之后,蓬蓬勃勃发展的重要基础。

      197875~18日,由中国科学院理论组、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筹委会联合召开了第二次理论讨论会。这次理论讨论会是继1977年的“座谈会”、“规划会”之后,自然辩证法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是在毛泽东哲学著作《矛盾论》和《实践论》发表41周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的背景下召开的。目的是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清算“四人帮”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散布的种种谬论,达到明辨是非、解放思想,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做理论准备。1978年以后,自然辩证法的事业,有了飞速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这些发展和进步,都与于光远的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197875~21日,在北京召开的有29个省市自治区的自然科学工作者、科学技术人员、哲学工作者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1500余人参加的“全国自然辩证法夏季讲习会”,就是在于光远的直接指导下召开。于光远在“讲习会”开幕式、闭幕式上的讲话,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意见。他首先讲到“规划”对于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作用。他说,“规划”就是规定了要做的事,成文后,经过与各单位协商,领导批准,是要用行政的力量保证执行的,它具有某种法定的效力;还有一种“学术性规划”,虽然没有法定的效力,但它在群体中能产生启发和动员的作用。无论是哪种“规划”,对于建设和发展学科,都是非常重要的。自然辩证法已经有了两个“规划”(1956年《自然辩证法——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规划》《一九七八—一九八五年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规划纲要》),这两个“规划”,都是建设和发展自然辩证法学科的有力支撑。另外,他还讲到“自然科学工作者和哲学工作者联盟问题”、“在高等院校开设自然辩证法课的问题”、“学风问题”、“拓宽工程学理念”等问题(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通信》,1978810日,第10期)。这些意见,都是很有创意的。对于推动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都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全国自然辩证法夏季讲习会”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建国以来,我国自然辩证法工作者、自然科学工作者、哲学工作者共同参与的一次规模空前的学术盛会;而且还云集了全国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和自然辩证法爱好者中的精英人才。它直接催生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诞生。

      19811029日至114日,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年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和特邀代表300余人,收到论文670余篇,其中211篇在会上交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科委主任方毅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说,自然辩证法工作很重要,对于我们的实际工作有重要意义,要大力提倡,大力开展。这项工作搞好了,对于实践工作的指导能收到很好的效果。方毅同志说,自然辩证法本身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当继续研究、探讨下去,使辩证的思维方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他强调自然辩证法来源于实践,我们在自然辩证法的学习、研究和应用中一定要注重实践,脱离了实践就是无根之本,无源之水,就要枯萎了。一方面要使自然辩证法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又千万不要脱离实际。

      新当选的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于光远,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就自然辩证法的事业和学科发展,做了内容丰富的演讲。他说,我们的工作范围总的来说,既确定,又不确定。我们学科要研究自然观、科学观、方法论,这是完全确定的。不确定的意思是,我们的研究工作是发展的,变化的。将来的研究范围是会发生变化的。我们所说的自然,不完全指天然的自然。也包括经过人作用的社会的自然。自然辩证法讨论问题要把天然自然和有人起作用的自然合在一起考虑。我们的科学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发现客观规律;另一方面是寻找如何去依靠客观规律,达到预期目的的种种手段和途径。自然辩证法本身是学术,但对社会主义建设者来说,它也是一种工具,这种工具就是通过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过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的作用来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生作用。我们自然辩证法工作者要自觉地去发挥这种作用。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工作这么多,与其做缩手派,不如做伸手派,要发挥更多的积极性,为四个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他在演讲中,还谈到自然辩证法的教学问题、队伍建设、人才培养问题、“两科联盟”问题、反对伪科学问题等等,为自然辩证法以后的工作指明方向。

      在于光远担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两任理事长的12年(19811992年)间,一方面,按照他的思考、他的理论、他的实践,中国自然辩证法的事业得到了蓬蓬勃勃的发展;另一方面,为推进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建立一个“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付出了艰辛的思考和实践。我们知道,一个学科的建立,需要至少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学科带头人,二要有研究团队,三要有发表研究成果的阵地(期刊)。一个学派的形成,当然要求会更高,但也不是高不可攀。“学派”起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学园”,先秦诸子百家亦可称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学派,这种师承性学派,的确有很高的学术造诣。但随着“学派”的发展和演化,其内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近代科学产生以后,以探索自然科学和哲学的氛围蔚然成风,师生关系自然应时而生,以师承关系为中心;或以文化和学术活动昌盛的校园、地区为中心;或以博学者为中心;或以学说观点为中心的学派随之在欧洲大陆诞生。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学派”的外延,也有了很大的扩大和发展。以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某一文明、某一社会、某一领域、某一问题等形成的具有特色的学术传统的一些学术群体也可以称之为“学派”。20世纪以来,这样的学派风起云涌。可以说,于光远建立自然辩证法学派的想法和思考,也是起源于20世纪。延安时期,于光远就已经把学习、研究、传播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来学习和应用,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自然科学的指导作用,强调自然辩证法要为社会实践服务,强调自然辩证法的活动要与革命运动密切结合起来。这个特点说明,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一开始就不是在书斋中,而是在与群众相结合中进行的。 

      新中国成立后,自然辩证法的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出台了全国规模的自然辩证法学科规划;翻译出版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建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创办了专门的刊物;建立了省级、直辖市及全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出版了《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在全国理、工科高等院校和部分文科院校开设了自然辩证法课程,大部分理工科院校招收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生,培养了一批自然辩证法的专业人才;有了一批由专业的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哲学工作者和爱好、关心自然辩证法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庞大的队伍;开展了包括数学和自然科学基本概念和“自然界的辩证发展”,包括:天体史、地球史、生物史、人类史、工业史、农业史、医药卫生史等科学思想史的研究,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和作为社会现象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等(这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限于篇幅,只能另文阐述)。上述的这些工作,可以说都是在于光远的发起、领导、推动、指导和直接参与下进行和取得成果的。以上这些工作和成果,都是构成“学派”的基本要素。但光有这些,还是不完整的。于光远认为,“建立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在研究对象方面,还有两个特点是不能不提到的:第一,是自然界这个物质的存在的整体,可以而且应该区分为天然的自然和社会的自然这样两个部分,并且特别把社会的自然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那就是强调自己的工作不应该仅限于一般的,抽象的思辨,而是要去做特殊的具体的研究,向着实践的方向前进,直至在实践生活中显示出这种研究的重要意义。第二,是这个学派与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相区别的特点,是它联系的实际侧重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直接发生关系的那些领域、那些实践;而不是侧重于解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问题,或者社会精神生活方面的问题。这里说的社会的自然包括人和自然、社会和自然相互关系的许许多多重要方面,研究的领域是很宽广的。它所联系的实际,不分巨细,就连非常细小的问题,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它注意研究的对象。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而以社会的自然为对象的研究主要的也就是我国的经济建设,所以这个学派联系实际的工作基础,也就是联系经济建设中的问题。因此,这个学派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生和发展,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把社会的自然作为研究对象,为自然辩证法研究开辟了一个新大陆。于光远在这个领域探索了十几年,1981年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闭幕式的总结讲话中,第一次提出“社会的自然”概念,198212月,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召开的“城市发展战略思想学术讨论会”上,又一次比较详细地阐明了对“社会的自然”的看法及研究“社会的自然”的重要意义。19834月,在《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上,作为《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的主编,于光远又对“社会的自然”发表了比较系统的意见,接受了写“自然”这个大条目。这时候,于光远对于建立“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的想法,已经比较成熟了。在以后的自然辩证法的许多会议上,都在从不同的角度讲学派的问题。例如,他在强调自然辩证法学科要为社会实践服务时,讲了许多既丰富,又有趣的语言来表述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对象、任务、功能、作用。如“大口袋”、“科学群”、“伸手派”等,都是在“自然辩证法学派”的意义上讲的。到了19911月,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第二次全国工作会议上,于光远明确地提出,这个学派初步形成,正在兴起。当然,于光远也认为,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学派,要得到公认,还缺少系统表述这个学派基本思想、工作纲领的著作,也就是说,没有成文的“学派纲领”,也没有提出一些引人注目的观点同世界上某些观点进行挑战。但他认为,这些条件并不是一个构成学派的必要标准。根据几十年,自然辩证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在我们应该肯定这个学派的存在。所谈到的那些弱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是可以克服的。经过他十几年的深邃思考,于1992年完成了一篇“一个哲学学派正在中国兴起”的大作,发表在《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1992年第四期,并在他80岁高龄后的1996年,完成了他一生奉献给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夙愿——由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了48万字的《一个哲学学派正在中国兴起》一书。

      于光远对自然辩证法事业的贡献,作为开拓者、创始人、奠基者,是当之无愧的。可以说,没有于光远,就没有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建立和自然辩证法事业,这样的发展状况、这样的时间长久,具有这样的丰富内涵,形成这样的完整的学科体系。至于是否构成“学派”,也是一个既可以讨论,又可以完善的工作。但可以肯定的说,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是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在世界“哲学系统”里,是应该有它的地位的。

参考文献

      ①《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历史与现状》,知识出版社198310月。

      ②《自然辩证法座谈会选集》(内部读物),中国科协理论组编1977年。

      ③《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通信》(19781989年)汇编。

      ④《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

      ⑤《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卷。

      ⑥《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龚育之著。

  

      作者简介:申振钰,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责编:黄  奎

          (<科学与 无神论>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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