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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选择“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座谈 ――有关“两科座谈”事宜的

时间:2015-07-04 19:13来源: 作者:文丁 点击:
在上个世纪与本世纪之交的约8年期间,在中国科协设立的“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联盟”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社会效果良好,参与者普遍感到受益匪浅,希望能够延续这一传统,在新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发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互补的优势,以利于科学发展观的顺利推进,科教
  

  一、缘起和组织

      在上个世纪与本世纪之交的约8年期间,在中国科协设立的“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联盟”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社会效果良好,参与者普遍感到受益匪浅,希望能够延续这一传统,在新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发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互补的优势,以利于科学发展观的顺利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实施。2010年11月初,一些有兴趣的同志聚在一起集中做过议论,结果认为,当前由国家机构重新启动一个类似的“两科联盟”的实体有相当的困难,而形势的变化确实需要两科的及时交流,现实的办法是两科学者可以自愿地、不定期地就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座谈。这种形式机动灵活,也更便于学者自由发表意见。今年4月,来自《科学与无神论》、《民主与科学》以及《人民日报》、科普作家协会、中国科协、五柳村网站等单位的若干学者,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对这一座谈形式的筹划,初步设想的共识如下:
      第一,两科座谈不是社团组织,也不定期聚会,何时聚会,交换什么话题,参加者都有提议的权利,总原则是适应时代需求和公共关切。
      第二,《科学与无神论》杂志社负责提供聚会场合,并与五柳村网站一起负责联络,其他经费则由与会者自行负担,实行AA制。
      第三,座谈的情况和主要意见,分别于不同的媒体上发表,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共鸣。
  第四,要着重发现和吸引中青年知识分子的参与。
      第五,最近一个阶段,主要讨论“教育与宗教相分离”问题,捍卫和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纯洁国民教育领域,以科学精神和唯物论世界观维护青少年不遭鬼神之说的侵蚀。这与当年两科联盟的重点活动既是接续的,也有所区别。
      二、为什么“座谈”要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话题开端? 
      第一,这与当前社会文化形势的变化有关。反科学和伪科学以及由之支撑起来的愚昧迷信思潮和后期之转化为邪教,现在至少从法律层面得到了解决;尽管仍然不时有人为之叫屈伸冤,但已经成不了气候。几乎与邪教的覆灭相衔接,另一类以“宗教”或“正教”形式出现的对“宗教的迷信”泛滥起来。在我国的政策和法律语境中,迷信不是宗教,正如同说邪教不是宗教一样,二者不容混淆——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权利,迷信则不受法律保护,邪教则被法律禁止。但自“灵学”运动提出“鬼神之说不张,国家之命遂促”以来,它就像幽灵一样,总会不时地现身在舆论圈内游荡。现在表现为一种颇为流行观点,认为邪教的产生,在于宗教受到“极左”的压制,所以需要继续反左,扶植宗教的发展;另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共和国出现了信仰危机或信仰真空,社会丑恶现象不断,是非颠倒,荣辱错位,最好的出路,是让宗教去解决人们的“安身立命”问题,发挥宗教在道德教化和促进社会和谐上的积极作用;还有第三种观点,认为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的党,同当年作为革命的党相比,在地位和作用上已经有根本性变化,它的宗教观也必须“与时俱进”,转到“利用宗教”的轨道上。
      第二,上述三种意见都指向了科学与无神论。较普遍的言论是:
      (1)“宗教属于价值信仰,科学属于工具理性”;科学理性对人进行奴役,宗教信仰才有人文关怀。
      (2)宗教与科学并行不悖,“爱因斯坦与牛顿都信教”,现下又有霍金也信教之说。
      (3)近现代科学、民主和法制,都发生在西方,基督教信仰是它们共同的文化背景,因此,中国接受基督教化就成了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文化造就民族自大,必须彻底遗弃。此类观念渗透在宗教学、科学哲学、社会学、法学、文学、美学以及政治理念和政治活动中,活跃的基地主要在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某些政府官员的默许,很少得到相应学科的反响和应对——这种沉默标志着相关知识和责任的短缺,隐藏着社会的躁动与不安。
      (4)关于无神论与宗教的关系比较复杂,需要多说两句:就无神论的本义说,它所反映的是人类经验和科学证实了的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世界和人不是神的创造物,人的命运也与神无关;“神”的存在,得不到科学理性的证明。因此无神论与科学一致,是有神论的天敌,不可调和。
      信仰鬼神和彼岸世界,是宗教区别于其他文化现象的本质属性,属于世界观范畴,而世界观是认识问题,人际间存在极大的差异,在人格上应该互相尊重,在是非上需要科学探讨。科学无神论对宗教的态度,提倡和而不同、不同而和;信教与不信教的人群间,既是同胞,也可以是同志。然而一旦有神论被组织成为一种价值-伦理体系和社会团体,即构成一类意识形态和社会实体,转化为影响甚或左右社会的物质力量,这就超出了思想认识范围,它的性质和作用就要从它承担的社会角色来考察,要站在历史的高度进行评价。正因为如此,我们拒绝抽象地讨论宗教问题,不抽象地说好或说坏,一切都得让事实讲话。
      作为信仰者个人,同时也表现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本质上是人性的、社会性的,宗教只是他的诸多属性或身份中的一种,而且个体差别极大,尤其是在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下。所以决不能用信教和不信教、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去划分社会人群。动辄用宗教信仰作为划分社会人群的尺度,是传教士的行为,制造信教和不信教、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之间的隔阂或冲突,是某些别有用心的社会势力挑动的结果。不同信仰的人民大众有和谐相处的一万个理由,没有相排斥到不共戴天的一个理由。有些“专家”将科学无神论妖魔化,诬之为“极左思潮”,要消灭宗教,是反对宗教信仰自由,破坏社会和谐,如此等等,为的是堵住无神论的嘴,剥夺无神论的话语权,方便宗教的自由泛滥,大举向社会公共领域侵占,包括家庭和学校。
      第三,美国对外实施《国际宗教自由法案》,正在我国一些教派和文人中发酵。它把宗教自由宣布为“首要自由”,放置在国家宪法和国家主权之上,形成一股宗教无政府主义之风。在我国则倡导“教权”大于“国权”,“听神的,不听人的”;把《圣经》作为一切言行的最高权威和指南,蔑视政府管理和法律约束。因而在传教上横冲直撞,公共文化领域,尤其是各类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成了他们传播教义、神学和培训教徒的最被看重的领域。这种趋向有愈演愈烈之势,致使“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国家立法,形同虚设,触发家长、教师和社会多方面的忧虑和关切,所以也理应成为我们两科座谈的一项急迫内容。
 
      作者简介:文丁,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责编:辛仆
      (《科学与无神论》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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