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遇到人力根本不能解决的难题时宗教文化可以起到一定的精神安慰作用。比如某人突然去世,他的亲友感到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打击,但不管再怎么做人也不可能复生了。这时如果对他们说逝者已升入天国,虽然实际上逝者到没到天国谁也不知道,但这样说他的亲友心里会好受些。不过这种说法只能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落实到行动中,否则杀人就成了送人去天国的大善事了。
一些人在经历了巨大的灾难或挫折后皈依了宗教,古今中外都有这样的事例。信神使他们有了精神寄托,虽然不能改变他们物质生活上的困境,但可以减轻他们精神上的痛苦,这大概就是宗教的鸦片作用吧,即精神镇痛。可是如果他们去实施宗教文化,比如像祥林嫂那样去捐门槛,或者花很多香火钱等等,那就是雪上加霜了。而且精神安慰的积极作用也仅限于遇到实在无力克服的挫折。如果只是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受到一般的挫折,就用“天意”、“命”等文化观念来安慰自己,从而放弃努力,那作用就完全是消极的了。至于信教常常会使人行善,这当然是积极的,但行善并不专属于宗教文化,很多人在信神之前就是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