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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村镇寺庙存在状态调查

时间:2006-04-02 00:00来源:《科学与无神论》06.1 作者:黄敏辉 点击:
寺,原意是官署。《汉书》注曰:凡官庭所在皆谓之寺。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寺又指寺院,而自东汉白马驮经这一佛事典故后,虽然作为官署的寺仍然存在,但不久即逐渐成为中国佛教寺院的专称了。庙,本为奉祀祖先的处所,所以又称祖庙、宗庙。后来,人们把
  

    “寺”,原意是官署。《汉书》注曰:凡官庭所在皆谓之寺。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寺又指寺院,而自东汉“白马驮经”这一佛事典故后,虽然作为官署的“寺”仍然存在,但不久即逐渐成为中国佛教寺院的专称了。“庙”,本为奉祀祖先的处所,所以又称祖庙、宗庙。后来,人们把对一地有特殊贡献的人物也立庙奉祀。所以说寺、庙有着明显的区别,但由于佛教诸神和民间神鬼信仰长期以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佛、菩萨、人神等在人们心中的界限并不明确,所以在普通民众中往往寺、庙相混,不加区别。千百年来,寺庙既是佛教布道场所,又是民间信仰的汇集地。巨刹梵宇,可以折射出一国统治的强弱。而最底层的村镇寺庙却可以最清晰地洞察民生状态。素有“鱼米之乡”、“江南粮仓”之称的浙中地区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潮中,其寺庙规模、运作及功能在保持传统基础上,呈现出新的特质。笔者利用寒假,走访了金华市某些村镇寺庙,颇有收获。

 

 当前寺庙存在的状况是:1、数量众多,规模各异;2、运作依级别不同而不同;3、寺庙职能多样化
 
    一、寺庙存在的状况
    根据对金华及周边县市寺庙的初步调查,笔者认为当前村镇寺庙的存在状态有如下特点:
    1. 数量众多,规模各异。金华各镇每个村基本上都有村庙,占地不大,一般为一进间,庙内设施简单,无神像,只有神位;有更简者,只有神佛画像或干脆标明神名的字幅。如新狮乡的高村、长岭两村的保本庙。高村的庙建在村西一块高地上,里面供有两个主神位:孔公和西山相公(访遍村民,无人知晓是谁,疑为山西相公之笔误,即关公)。
    规模大些的要算那些建在镇上的庙或是一直以来香火不断的古寺了。前者如孝顺镇下街的城隍庙,后者如中柔村的龙盘古寺,上叶村的回龙庵等。这种寺庙一般有数进殿堂,既有大雄宝殿,又有放生池,两旁还设有钟鼓楼及两层楼的厢房。各种神像如弥勒佛、释迦牟尼、观音、地藏王等悉数排列。
    2. 寺庙的运作依级别不同而不同。小规模的村庙一般都由村民自发捐助建造,经上级政府审批的合法村庙所占比例极小。如新狮乡所辖五个村,只有一个村庙是报经上级审批的。所以,在1995、1996年的“三拆运动”(寺庙整治,坟墓迁移和粪坑填埋)中,也只有这座庙“幸免于难”,其余四座皆被拆毁或移作它用。但高村、长岭的有些村民自发筹钱,又分别在1998年和2002年重建了村庙。这种寺庙一般不设专人管理,只在有公共节庆,如酬神、元宵灯会等,村民就自发过来帮忙。而镇上寺庙或者古寺的运作就非常有条理。寺庙的管理人员由佛教协会直接派遣,如龙盘寺,其日常收入的一小部分来自散客的香火钱,而大部分则由日益兴盛的操办法事获得。小到几百,多至几十万,成了维持寺庙运作的支柱。2002年的一场大法事,整个寺拥进1,000多人,一下子筹到了数万善款。这些钱,除了支付寺庙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外,也拿出一些支持所在村镇的公益事业,而更多的则用于寺庙建筑的整修,器物的更新、添置,特别是购入巨大的佛像,以提升寺庙的级别。
    3. 寺庙职能的多样化。寺庙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宣讲佛法外,还有政治、经济及信息传布三个层面的作用。但在村镇级寺庙中,前两个功能并不明显,只有信息传布功能依然保持,庙会里的物资、人际交流仍然相当普遍。如孝顺城隍庙的庙会则从九月初六城隍爷生日一直持续到十月十五城隍爷逝世日。
 随着不断袭来的消费时代浪潮,寺庙为了求得更好的生存,也增加了商业化、娱乐化功能。如孝顺的城隍庙,1997年就盖了“鬼楼”,用“天堂”、“地狱”的效果吸引游客。这种寺庙商业化、娱乐化的倾向已与相关的规定有矛盾。
 


 

寺庙起火

    二、对寺庙存在现状的思考
    通过这次调查,笔者发现扎根在民众中的村镇寺庙一方面传承着千百年的信仰内涵,另一方面寺庙在越来越摆脱单纯的信仰标志而日益与社会生活合流的今天,信仰群体与寺庙的互动,寺庙兴衰同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及文化诸方面的联系,成为摆在研究者面前的课题。鉴于此,笔者有如下几点想法:
    1. 根植于传统农耕社会的民众信仰的人群依然庞大和执着。其一,笔者发现仍然有那么一群虔诚的佛教徒和深受佛教思想浸润的人们(主要是不再从事生产的农村老年妇女),在她们心中寺庙是最神圣的地方,是生命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寄所。其二,神的职能不是在缩减,而是人为地予以增加。
    2. 从当前生活中仍星罗棋布的村镇寺庙看来,日益发展的宏观经济似乎对目前最基层的村镇组织,尤其是农村及农村的寺庙的渗透力有待评估。
    3. 目前星罗棋布的村镇寺庙绝大多数都是“非法”的,所以带有种种隐患。对这一“三不管”地带,村委会“不闻不问”,佛教协会“鞭长莫及”,使得管理不规范;单纯的寺庙维修费摊派增加了村民的负担;寺庙的设计亦不合理,对于燃有香火的殿堂,几乎找不到应备的灭火器,安全系数不高。笔者建议应按照国家的消防管理规定,加强管理。
    4. 引入传统民间文化的丰富民众生活。在高村,每到晚上,村委会人员组织村民跳健美操,打腰鼓,这项活动开展已有好几年,吸引了村里30至70多岁妇女的踊跃参加,人数一年比一年多。而在2004年春节期间,村委会请的一个婺剧团连演了20天。观者各个年龄段皆有,盛况空前,大妈们都说好好过了把戏瘾。当然还可以组织例如登山、踏青、拔河等活动,用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来推动“移风易俗”的步伐。
    作者简介:黄敏辉,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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