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刘子华客观上具备对“八卦宇宙论”缺陷表态条件的证明
已知:1989年刘子华的论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以下只注明位置处为引自此书)在国内公开出版[1],并且书上并没有附带任何类似“仅供批判使用”之类的否定性字眼。而且在这之后无论是以前的张钰哲、还是后来方舟子等批判过“八卦宇宙论”的人,都受到了不少反批判,并且所有进行反批判包括所有公开表示肯定“八卦宇宙论”的人,都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或法律处分。
可知:刘子华及其支持者在1989年以后没有受到任何政治或学术压制,可以自由发表对“八卦宇宙论”的改进。
在1989年以前,刘子华是否受到政治或学术压制不清楚。
设:刘子华在1989年以前未受到政治或学术压制。
则:刘子华在1989年以前可以自由发表对“八卦宇宙论”的改进。
设:刘子华在1989年以前受到政治或学术压制。
则:刘子华在1989年以前无法自由发表对“八卦宇宙论”的改进。但由前面所证可知他可以在1989年以后将他对“八卦宇宙论”的改进发表出来。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刘子华未能修改“八卦宇宙论”,那他至少可以对它的缺陷表个态。根据1989年刘子华可以与英国的李约瑟通信这个情况(正文前李约瑟给刘子华的信)来看,他当时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刘子华至少可以对“八卦宇宙论”的缺陷表个态。
2.关于刘子华主观上已知“八卦宇宙论”缺陷的证明
仅举一例。
已知:刘子华在序言第5页中说:“至于月球,根据现代天文之论断,皆认为它是地球的卫星,并且与太阳系其他大部分星球之卫星相似。使人诧异者,何以本书独将地球之卫星升入行星行列。殊不知月球之为例外者,在中外天文学上早已有此认识,故一向以日月同时并称。例如我国古代天文即将日、月与五星合并称为‘七政’。然而这仅仅是历史上对月球的特殊认识而已,至于用现代天文与我国的八卦理论结合起来研究证明,月球与日球为何能与五星同列,可参看本书第三章及第四章中的各项实际印证即可明了。”
可知:刘子华知道现代天文学认为月球是地球的卫星,自己的“八卦宇宙论”将月球“升入行星行列”与现代天文学相矛盾。并且知道“历史上对月球的特殊认识”不足以证明月球为卫星之例外者,月球为何不同于其他卫星而能与五行星同列,仍需专门研究证明。
3.关于刘子华行动上未对“八卦宇宙论”缺陷表态的证明
紧接上节。然而不仅该书第三章及第四章中没有,该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论证月球如何不与其他卫星同类而与行星同类,该书自始至终就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相比较!在该书第三章刘子华只是将月球与八卦中的卦序六进行比较(第39页),认为二者的性质“相合”,但没有将其他卫星与卦序六或其他卦序进行比较。即该书也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进行间接比较。
因为:月球与卦序六有相同之点不等于其他卫星与卦序六或其他卦序就没有相同之点。
所以:该书对改变月球类别没有进行论证。
而且:刘子华在该书第四章中说:“月球亦如太阳,同在序言中说明其特殊,因其运行在绕地,而不如其他星球之绕日,故所取速度即本其绕地之运行也。”(第43页,原文如此)
可见:刘子华在随后的“印证”过程中也没有把月球按行星处理,而是仍按卫星处理。
又已知:刘子华家人曾宇裳、刘少华发表声明说:“除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刘子华的论文外,我们从未授权任何人翻印、出版刘子华的著作。凡未经授权的翻印、出版物,与刘子华及其家人无关,一切责任由翻印、出版者自负。”[2]
可知:刘子华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发表过对改变月球类别的论证。
再结合第1节的证明,可以推论:刘子华从未对月球分类矛盾这个缺陷进行修改,也没有对自己的理论在这方面还存在缺陷表态。
4.关于刘子华错误的性质是伪科学研究的证明
设:刘子华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相比较的原因是他未见到其他卫星的数据。
已知:刘子华曾说:“本著作初稿于1930年大体告成,但当时尚欠‘冥王星’的速度和密度数字,因而给我的预测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待至1933年巴黎举办‘世界博览会’时才公布出‘冥王星’的天文参数,我喜出望外,得到了本书印证所需的最佳数据。又经过数年充实整理,1939年方将全稿完成”。(序言第3页)“因现代天文对三王星之性质观察,尚欠精详,故在事实上,本书暂时只能在此论及八卦与初期八星性质上之印证。其他印证,则有待将来。”(第39页)
可知:刘子华若认为他的书需要的数据未得到,他会等得到后再发表,实在得不到他至少会在书中对缺少数据从而论证不完整的情况做出说明。
又已知:刘子华并未对缺少其他卫星数据的情况做出说明。
结论:此假设不成立。
再设:刘子华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相比较的原因是他知识水平不足。
从前面引用的刘子华著作的内容可知:刘子华知道太阳系除月球外还有其他卫星,知道月球“与太阳系其他大部分星球之卫星相似”,知道对事物分类要比较各事物的相同之点。而这些知识足以使刘子华知道要证明月球不与其他卫星同类必须将月球与其他卫星进行直接或间接比较。
结论:此假设也不成立。
又设:刘子华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相比较的原因是他研究能力不够。
因为:如果刘子华在将月球与其他卫星进行比较时,在选取参数、相同或相异程度等方面把握不准,那确实是研究能力问题。但刘子华根本就没有进行比较,那就不是能力上的问题了。
所以:此假设亦不成立。
排除了以上可能性,刘子华没有将其他卫星与月球相比较的原因只能是他不愿意进行比较。
实际上刘子华对“八卦宇宙论”的验证分为两步:第一步将中国古代对太阳系各星球的认识与八卦进行比较(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步将已经与各星球对应的八卦与现代天文对太阳系各星球的认识进行比较(第三章第三节),最后得出结论:“八卦宇宙学理与现代天文事实,互相吻合。”(第80页)由于中国古代天文中没有对其他卫星的认识,所以第一步没有其他卫星的事儿,第二步也就没有其他卫星的份儿了。这实际上只是在验证“八卦宇宙论”(其实就是中国古代天文)关于太阳系部分星球的认识与现代天文事实相吻合,而“八卦宇宙论”关于太阳系另一些星球即其他卫星的认识与现代天文事实不吻合,刘子华就不说了。因为如果将其他卫星拉入视野,不管是与月球比较还是与八卦比较,都会凸现出中国古代天文不如现代天文的差距。这本来是很自然的事,外国古代天文也都不如现代天文。但这样一来,完全按照古代天文知识结构建立“八卦宇宙论”的意义,就被动摇了。
所以:刘子华的错误不是一般的科学研究中的错误,这种错误不会通过别人告知而改正,因为当事人本来对自己观点的缺陷就心知肚明;也不会通过继续研究来克服,因为这种人在固有的思维模式下再怎么刻苦也只是努力从大量的证据中挑选对自己观点有利的证据,而不利的证据再多也不会正视,更不会去设法解决不利证据所反映出的问题。这是一种不会改正错误的错误,即伪科学研究式的错误。[3]
所以:刘子华错误的性质是伪科学研究。
总结论:刘子华在“八卦宇宙论”的研究中是个伪科学家。
最近一些人联名“恳请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恳请书中也提到了“已故
[1]刘子华著:《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一颗新行星的预测?日月的胎时地位》.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2]曾宇裳、刘少华:《刘子华家人郑重申明》.刘子华易学网―活动报道,
[3]科海泛舟:《老百姓也能识别伪科学家――简单准确的态度判定法》.科学无神论网―学术―论文集锦,
[4]宋正海等:《不要让“伪科学”一词成为灭亡传统文化的借口――恳请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天地生人讲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