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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上帝

时间:2004-05-14 00:00来源:《书屋》杂志2001`年第12期 作者:万方 点击:
1882年,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弗里得利希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一书中宣布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上帝死了!上帝真的死了!是我们杀害了他
  

  1882年,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弗里得利希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一书中宣布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上帝死了!上帝真的死了!是我们杀害了他!”〔1〕随后,他又在《查拉图斯特如是说》(1883~1885)一书中重申了这一宣言,并于1888年写出了作为《价值重估》系列论著之第一部的《反基督者》〔2〕一书。在这些著作中,尼采力图证明基督教的教义是全面敌视生命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基督教的教义如同许多邪教组织的教义一样,具有全面的反人类罪。在此基础上,尼采进而宣称:“事实上,我们这些哲学家与‘自由人’深深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一个新生的旭日(‘旧日上帝已死’的佳音)所照耀着,心中交杂着感激、惊喜、预感和期待之情。最后,我们的视野似乎更加开阔了。”“我相信:一切的价值都必须重新评估。”“我们的后人将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更高尚的历史之中!”〔3〕后来,法国的让-保罗萨特、德国的马丁海德格尔等人也在各自的著作中从不同的角度谈到了上帝的死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更对宗教神学从根本上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   
  对于前贤们的卓见宏论,不敏如鄙人者当然不敢置喙,但重读历史,从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思想意识乃至人性等深层的社会文化土壤的层面来重新探觅一下上帝赖以产生的原因、他的死因以及谁是弑神者,而不是停留在简单的辨析善恶等道德浅表层面的“批判”与“揭发”,对已往的某些“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却是饶有趣味的。当然这一题目的本身就有可能引起一些人的不快,然而鄙人并非有意伤害某些人的宗教感情,既然生活在基督教文化圈内的尼采等人可以谈得,尤其是尼采,他还自称是身上沾满了上帝血迹的残忍凶手,并一举摧毁了西方社会赖以支撑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一的基督教精神,也未见被谁加上严重伤害人们的宗教感情、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罪名,“和尚摸得”,鄙人当然也应该摸得,而且不摸白不摸,因有本文之作。必须指出的是:本人并不是对基督教的所有教义,尤其是经过近代化以来改弦更张后的基督教的所有行为进行彻底的否认,关于这一问题,事涉繁复,待另文再作讨论。   
  顺便说明,本文所采用有关上帝以及基督教(中国人习惯所称之“基督教”,实乃指原始基督教经过中世纪宗教改革和分裂后产生的诸教派之一的“新教”,而将以罗马教皇作为教会首脑一脉相传延续下来的教派称之为“天主教”。这种区分其实是不准确的。本文对此不作严格区分,除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叙事语境中指称某一教派如“天主教”外,一般仍将这一宗教组织按照西方的习惯叙述统称之为“基督教”,其中当然也包括“天主教”、“新教”、“正教”,也就是“东正教”,以及其他一些较小的教派,主要是试图揭示其脱胎于《圣经》的基本教义、精神与行为)教会的思想、教义和行为的材料,均以基督教的最高权威文本《圣经》(本文所引《圣经》文字,除有必要区分新、旧约外,一般只列篇名。所用《圣经》版本以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于1985年印行的《新旧约全书》为准,并参阅了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于1992年准印的《圣经》),伪经杂史所载概不采纳,以求信而有征,并避免被某些中世纪基督教精神的忠实卫道士们认为鄙人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欲加之罪无限上纲之嫌。

  欲知上帝缘何死亡、天国缘何沉沦,首先必须重读上帝。 
 
   一

  对于作为基督教(以及犹太教)惟一之神的上帝,人们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人们不但对其名称耳熟能详,还能历数其创造世界、创造人类的丰功伟绩,以及赐予人类包括身衣口食等最基本生存条件在内的诸多恩惠,是一位全能而又仁慈的真神。陌生的是,毕竟上帝与人类生存在两个不同的空间,幽明相隔,上帝的所有神迹全都是出自神学家之口,没有人亲眼目睹,单凭白纸黑字的《圣经》的记载,似难征信。
  本文既然叙及上帝之死,当然首先必须姑且承认“上帝”的真实存在;更何况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上帝”及其在人世间的代表──基督教教会及神职人员在人世间确实曾经有过许多客观存在的“神迹”,使世人无法忘怀。   
  根据《圣经》的记载,按照基督教神学家的说法,上帝是具有理智与意志的神,是具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位格和人称的独一之神。上帝的位格具体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即创造、毁灭、供应、高举、顾念、憎恶、忧伤、喜爱等〔4〕。可以说,人类所具有的性格特征包括七情六欲在内,上帝基本上全都具备。所不同的是:表现在人类身上,是带有与生俱来的“原罪”恶根和充斥着世俗情欲的人性;体现在上帝的身上,则是笼罩着至善至美神圣光环的神性。两者之所以存在共性,按照基督教教义的说法,人类是上帝根据他自己的形象制造出来的〔5〕;而按照唯物主义者的说法,则是人类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上帝)。   
  在神性的光环下,上帝具备所有最最完美的属性,大致归纳,竟有二十余项之多。主要包括有:上帝是自足的,自有的,永恒(存在)的,永不改变(形象)的,无所不能的,无所不知的,睿智的,圣洁的,真实的,信实的,善良的,仁慈的,是至高无上能以完全的自由、权力、知识和智慧去执行自己意志的,是不能完全被人类了解和测度但又有待人类时刻去揣摩测度其意志的,是立法、公义与公正的,是公义正直的真理化身,是判断公义并且永远不犯错误的,是比红太阳还亮的一切亮光的源头,是道德、思维、知识和启示的灵性之光,是人类的创造者与大救星,并且有丰厚的恩惠加诸世人的〔6〕。可以说,在人类并不十分贫乏的语汇中所有最最完美无瑕的道德属性语词,上帝几乎无所不备,真可谓集伟大、光荣、正确于一身。
  上帝有理智,有意志,有属性,但惟独没有形体。不是《圣经》中没有提及或者暗示上帝的形体实质,而是基督教神学家极力否认上帝有形有体--因为有形体便不可能无处不在,有形体便会受到五官与三维空间的局限而影响其神性的发挥,有形体便无法笼罩神性的光辉而容易招致人们的藐视,因而将上帝的形象描述为一团有道德、思维、知识和启示的灵性之光,这就是《新约约翰福音》第一章所说的那种洞彻幽明、“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凡是认为上帝有形体的想法便是对上帝神性的亵渎,是对上帝的极端不尊敬。在中世纪的欧洲,有多少人因此而被宗教裁判所视之为异端者处死。其实,《圣经》中的上帝是有形体的,他的象与人类的形象完全相同,这就是《创世纪》所说的:“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7〕按照唯物主义“神是人类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观点,也能殊途同归地得出上帝形象似人的结论。   
  有意思的是,这些对上帝的美誉褒辞,最初都不是出自于公众之口(当然,当无望的人们有求于上帝时,会在上帝的名号前冠以某些美德之称,如“万能的上帝”、“仁慈的主”等等),而是出自上帝本身、他的三位一体之化身(例如上帝的自我标榜以及“圣子”耶稣赞美“圣父”上帝,就像太平天国的诸王自命为神并相互吹捧赞美一样)、他在尘世的代言人即教会的各级官吏(教皇与各级教士)以及他的御用文人即神学家等。用一句简单通俗的话说,就是坐轿子与抬轿子的一道自吹自擂,自我标榜。正如人们所熟知的纳粹著名宣传鼓动家戈培尔享有绝对版权的一道定律:“谎言重复多遍,就成为真理。”这种谎言在专制强权(如上帝的震怒与毁灭性的击杀以及教会之宗教裁判所的铁剑、绞架与火刑等)的支撑下强加给民众,便成为亿万人民(据统计,当今世界上大约有十五亿基督徒,一说有十七亿)的共同心声与思维定式,成为了一种自觉或自发的集体无意识。   
  如果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上帝最痛恨的是什么?”恐怕一时还真不好回答。因为从《圣经》的记载看,上帝深恶痛绝的事物真是太多了。例如,在作为上帝位格之一的“憎恶”中,列举了上帝“所憎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兄弟中有教纷争的人”〔8〕。其实,这些都并非是上帝最憎恶的。上帝最憎恶的是人,确切地说,是具有智慧的已经觉悟了的人,或者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以至于上帝位格之一的“忧伤与悔恨”,便是“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9〕。可见,上帝从来就是仇视人类和反人类的。   
  这里有必要指出一个流传了千百年而似乎未见(也许是本人的孤陋寡闻)却被人提出质疑的谬误,或者可以说是上帝及造神者们制造的谎言,即“上帝创造了人类”。按照进化论的观点,上帝造人之说当然是无稽之谈,即使依照《圣经》及神学家们的说法,人类也不是上帝所造的。   
  神学家在《旧约创世纪》中编造的关于上帝创造世界以及人类的过程,其实逻辑混乱、自相矛盾之处甚多。例如《圣经》记述上帝在创造了天地以及世间万物之后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于是“神(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并让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种行动的活物”〔10〕。   
  这段文字给人的印象是:上帝直接创造出了具有智慧和管理能力、具有羞耻心与繁殖能力的男女人群,并直接让他们来到地上组成人类社会而生活和繁衍。但实际上,上帝只是创造了亚当一“人”,再从亚当身上克隆出了夏娃,使其与亚当为伴。   
  亚当是不是“人”,这是一个问题。正如中国的先哲孟子所说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11〕人类与动物的差别就是那么一点点:动物没有知识,没有辨识善恶的认知能力和创造能力;人类却完全相反。换言之,有知识、有认知能力的动物才能称之为“人类”。然而,上帝所创造的亚当和夏娃却不是这样的一种人类。   
  透过《圣经》的表述,对上帝造人的目的与过程的真实解读应该是:独裁者是孤独的。作为独一之神的上帝独自一“人(神?)”生活在宇宙之中感到非常的寂寞孤独,便在(地球)大地东方的伊甸造了一个用于休闲的园子。在这个与中国满清王朝的“避暑山庄”类似的园子里虽然风景甚佳,不乏树木花草、飞禽走兽,但上帝独自一人游览时间久了,也深感乏味;加之伊甸园也需要一个看守维护的管园人,于是才有亚当以及夏娃的诞生。上帝在操劳宇宙大事日理万机之余来此休闲视察时,便可以有一(两)个与其形象相近的语言交流对象。说穿了,上帝只是依据自己的形象克隆出了一种被称之为“人”的动(生)物。这种动物的生存能力与智力水平,大致与举世闻名的北京周口店所发掘认识的生活在数十万年以前的原始“人类”相近似。如果一定要将其称之为“人”,也只能是被摘除了大脑后的行尸走肉之“人”。从上帝的角度看,他既因创造出了一种与自己形象相同的人而获得了成就感,又拥有了一(两)“只”可称之为“人”但与其他动物一样赤身裸体、鲜活驯服的玩偶宠物。从“人”的角度看,亚当夏娃们无忧无虑(因未吃“知善恶果”,不知忧虑为何物)幸福地生活在世间乐园伊甸园,就像国家动物保护区内的大熊猫一样,食物(饲料)不愁,过上了全部福利都被上帝包起来的“小康”生活,绝对已经有了“生存权”,但却没有“发展权”,因为上帝不允许他们进化发展;更没有“人”权,因为他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顺便说说,在造人之前乃至亚当夏娃偷吃了“知善恶果”之前,似乎上帝也是赤身裸体连一件比基尼都未穿的,甚至可能连亚当夏娃“知善恶羞耻”后人类所穿着过的第一件“衣服”──无花果树叶也没有披挂。这首先可以从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来推断。他自己如果穿了衣服,也一定会给亚当和夏娃穿上衣服;否则亚当夏娃不待吃下“知善恶果”,也会从与上帝的形象对比中知道自己赤身裸体的不正常。当然,从《圣经》的有关记载看,上帝又应该是穿了衣服的。因为,上帝在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时,或先或后还创造了许多天使,这些天使似乎都是穿了衣服的,至少他们后来在受命降临人间执行各种任务时都是衣冠楚楚的;当然那些人们熟知的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则还是可爱地裸露着全身的。既然上帝自己道貌岸然地全身披挂齐整,那么为何不让亚当夏娃穿衣而让他们肆无忌惮地在伊甸园中裸奔呢?是不是他的骨子里也有着一种窥阴癖好,如同中国古代的某些帝王一样,喜欢赤身裸体的男女组成“肉阵”时刻拥护在自己的身边,以满足其声色之欲?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圣经》所描述的)人类进化史上,上帝与魔鬼分别充当了两个截然对立的角色。据《圣经创世纪》记载,上帝极力阻止人类走出蒙昧,为此甚至不惜撒谎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在堕落的今人看来,撒谎已经不是一件了不起的罪恶,它可以置换成各种中性或软贬斥性的语词,诸如“虚报浮夸”、“掺水分”、“不实之辞”等等,甚至可以因某种见不得人的需要而作为一种策略大肆撒谎造假。但是在《圣经》中,在构成上帝完美神格的九种位格中,赫然列入了上帝所憎恶的七种行为,其中有两种与撒谎有关,即“撒谎的舌”和“吐谎言的假见证”〔12〕。对于撒谎者和做假见证者,当然其前提是:他们都是上帝所不喜欢的人,上帝从来就是从快、从重、从严地严惩不贷甚至加以击杀的;有时上帝还创造条件让人撒谎,甚至亲自或派遣天使、魔鬼去指使他人撒谎,然后再以公义的名义对其进行严惩。然而,如果是全心全意地信仰和忠于上帝并获得了他的欢心,偶尔撒一下谎问题还是不大的,有时甚至还会得到鼓励。在《圣经》中,经常可以看到上帝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但自己撒谎,而且还指使鼓励他人撒谎或做假见证。以至于到了中世纪,与上帝的思想行为保持一致的教会宗教裁判所,还运用做假见证和栽赃诬陷的方法将大批异端者送上了断头台和火刑架。
  至于“高傲的眼”、“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等,虽然同样位列于为上帝所憎恶的七样事情中,但哪一样又不是上帝所拥有的性格和行为特征呢?   
  看来上帝具有双重人格,“对别人专制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上帝与人类打交道的第一天,就以身作则地教会了人类撒谎,是人类撒谎行为的教唆者。怪不得“以吏(神)为师”的传统发展至今,撒谎已经成为了人类的一种时髦,一种令人尴尬和莫名其妙的集体无意识,一种专制社会屡治不绝反而堂而皇之变本加厉的社会顽症,原来骨子里竟有着如此深厚的遗传基因和文化积淀。上帝敢于撒谎,是因为他有着随意击杀他人的强权而独断了话语权,他有着完全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自由、知识与智慧去执行自己的意志(这是《圣经》所载上帝的基本属性之一),因而可以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而不受惩罚,当然也从未受过惩罚。独裁者的完全自由,是建立在完全剥夺其他人的自由基础之上的。在神圣耀眼的光环下,上帝撒谎,不止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政治需要,更是制敌于未然的一种策略,一种堂堂正正引蛇出洞的阳谋,一种极端智慧的体现。

    二、

  上帝不允许亚当等人吃“知善恶果”,是不愿意看到人类具有认知与思考的能力。这种做派,与中国封建社会帝王们借以维持其独裁专制政治的家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异曲同工。差异甚大的东、西方文明在愚民政治手段上能够找到这一结合点,可以说见怪不怪。因为上帝(包括《圣经》的产生)与中国的封建帝王们,都是自然经济社会形态下的产物。农民出身的封建帝王与农业社会造神运动之产物的上帝,具有偏激、狭隘、说谎、残暴以及强烈的占有欲与支配欲等等位格属性,是十分自然的。作为全能睿智的上帝,他当然知道,人类如果在灵肉上都获得了自有、自足、自立、自由,也不会甘于永远充当玩偶花瓶,不待上帝驱逐,必将自己走出乌托邦式的动物保护区伊甸园,宁愿去尘世中过那种虽然艰辛劳苦但却丰富多彩的世俗生活。   
  这种现象也发生在世界的东方如中国的天国之中。在中国的神仙谱系中,除了上帝(玉皇大帝)有配偶(王母娘娘)有子女(如七个美丽的仙女)外,很少能看到其他的神仙得以享受这种天伦之乐(按照民间说部《封神演义》的说法,托塔天王李靖的三个儿子金吒、木吒、哪吒,是他在未修道成仙之前娶妻所生)。除了玉帝本人可以纵情酒色、娶妻生子外,天庭中的其他神仙都只允许过一种严格的禁欲生活,包括玉帝的子女在内。哪怕尊贵为天蓬元帅,一旦凡心萌动,酒后调戏了一下嫦娥,也立刻被逐出天庭,打入畜道为猪;贵为天国公主的七仙女,一旦思春下凡,自己争得的幸福姻缘也被身为父亲的玉帝生生拆散;至于牛郎织女,更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故事。可见,向往幸福的世俗生活,厌恶绝情禁欲的天国生活,古今相同,中外一致,环球同此凉热。   
  游览了仙界,再看人间。西方世界的上帝委托其华裔儿子洪秀全在东方所建立的人间天国──太平天国,帝王们可以嫔妃成群,而中、下级官吏与天国的子民们却必须男女分营而居,哪怕是原本合法的夫妻,一旦有亲热之事发生,也将被处以极刑。当然,这种极端措施如果用上帝的眼光正确看待,便会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而不会站在反动立场在鸡蛋里面挑骨头,往农民运动(起义)天然合理的进步性与完美性上抹黑了。   
  基督教的上帝虽然比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但他决不希望也不允许“人”与他一样具有喜怒哀乐的多种属性,尤其是不能容忍“人”具有分辨善恶的独立认知能力和自由意志。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教会中的教皇、各级教士与御用神学家们,极力阻止人类的进化与启蒙,将具有自由意志的知识分子、学者、科学家以及教会内部的持不同政见者全都视之为异端,将科学地揭示了宇宙起源、人类起源及其进化的学说斥为异端邪说,人书俱焚,就是出于与上帝共有的反人类心理的驱使。上帝及其在人间的卫道士深深懂得,世人获得了自由意志的一天,就是“天国”倾覆、上帝死亡的一天。   
  与此相反,千百年来,始终受到上帝以及世人诅咒、一直作为反对派人物和教唆犯形象出现的、被视之为世界万恶之源的魔鬼撒但──在《圣经旧约创世纪》中的形象是蛇,却是人类进化的启蒙导师。正是撒但促使亚当夏娃走出了从“动物”进化为“人类”最为关键性的一步。无论从最严格的意义或是从一般的意义上看,魔鬼撒但才是人类的真正创造者。如果不是撒但告诉亚当夏娃,吃了那颗“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可以“眼睛明亮”,可以“如神能知善恶”,能有智慧,人类更不会如上帝所撒谎警告的那样“必死”,只怕至今还是赤身裸体甚至连私处也未遮盖上一片无花果叶子,还在伊甸园中昏昏噩噩、“无忧无虑(不知忧愁为何物)”地过着巢居穴处、茹毛饮血的幸福生活。   
  在英国诗人弥尔顿的笔下,魔鬼撒但游历到伊甸园时,见到人类这种生存状况,提出了质疑,说出了他要为人类启蒙的动机。他说:“……知识得禁止吗?很可怀疑,没道理。为什么他们的主宰要嫉恨知识呢?知识是罪恶吗?有知识是死罪吗?他们只靠无知无识就能立身吗?无知无识就是他们的幸福生涯,他们顺从和忠信的保证吗?……因此,我(撒但)要挑动他们的心,使他们更增加求知的欲望,抗拒那深含妒意的禁令,因为天神害怕知识把他们提高到/和诸神相等,设法把他们放在/低等的地位。我要使他们/起这样的心,宁愿尝禁果而死去。”〔13〕 “知识是罪恶”,“有知识是死罪”,“知识得禁止”,从来就是天国与人间的专制“上帝”对人类所下的禁锢令,因为“无知无识就是他们的幸福生涯”,“他们顺从和忠信的保证”,“因为天神害怕知识把他们提高到/和诸神相等”的地位。   
  《圣经》的叙事话语证明,撒但(蛇)说的是真话,而上帝却在撒谎。然而在独裁者面前,说真话者不能不受惩罚;不听上帝的话,不照上帝的指示办事,不当上帝的好仆人,不做上帝的好战士(撒但在自我堕落之前,是上帝身边的天使长,经常按照上帝的指令去发动战争和击杀人类),不按上帝预设的游戏规则行动,不与上帝的思想、行为与意志保持高度的一致,不作为一颗螺丝钉紧铆在上帝为之设置的位置上,更加不能不受到惩罚。蛇(魔鬼)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从此用肚皮行走,终身吃土,其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世代为仇,彼此伤害。这真有点挑动群众斗群众的意味。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则是,女人增加怀胎的痛苦,并受男人的管辖;男人则必须终身劳苦,才能勉强糊口,获得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而整个人类却还为此背负了永世不得解脱的“原罪”。这一切,按照法国启蒙思想家保尔霍尔巴赫(Paul Heinrich Dietrich d′Holbach,1723~1789)的说法,仅仅是“上帝曾经由于一个女人有识别善恶的好奇心而惩罚人类”〔14〕。怪不得自从经过上帝的诅咒后,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极为缓慢,必须终身劳苦,才能勉强糊口;直至近代“上帝”死了后,人类社会的发展才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人类自从被驱逐出伊甸园后,流放到苦难的尘世中,上帝还担心人类已经具有与自己相同的智慧,“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便在伊甸园的东面安设了四面转动喷发火焰的剑,又安排了一个生有人、狮子、牛和鹰等四个面孔、两对翅膀的名叫基路伯(Cherubim)的怪物把守住通向生命之树的道路〔15〕。赶尽咒绝之余,上帝还不解恨,再将人类始祖这次偷吃禁果的“背叛”行为,作为人类的“原罪”,即整个人类与生俱来即背负着的罪孽状态世世代代地传承下去,除非重新跪拜在上帝的脚下求得其宽恕,否则永世不得救赎。而上帝的宽恕救赎,则安排在永远可望而不可及之虚无飘渺的未来的“最后审判”之日。上帝(基督教)所创造的这种信仰之饵,以及所发明的与“血统论”、“出身论”异曲同工的“原罪”教义,正是为了诱骗与强奸人类的自由意志,彻底否定和扼杀人类的尊严。顺便说一句,上帝发明的“血统论”与“出身论”,在后世被无数的专制者发扬光大。例如,中世纪时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规定:任何人凡是在要求担任国家职务、授予军衔、加入僧团、取得僧侣身份、上大学、当教师、移居海外领地等时,都必须出示“血统纯洁”的证书。耶稣会在1608年规定,只有第五代“新基督教徒”才允许加入该会。   
   不愿意看到人类获得自由意志与灵肉解放的还大有人(神)在,看来这是专制独裁者的通病。在古希腊神话中,神啊暗粱鹫摺逼章廾仔匏刮?嗽旄S谌死啵?犹焐系料禄鹬郑?⒋?诟?死喽嘀稚?娴募家眨??舜ヅ?硕蓝系闹魃裰嫠梗?凰?诟呒铀鞯纳窖拢?咳赵馐苌裼プ氖掣卧嘀?唷U?缍鞲袼顾?档模骸盎鸬氖褂茫?谷酥?淞艘恢肿匀涣Γ?佣?钪瞻讶送??锝绶挚?!薄脖6〕从这个意义上看,火之于人类,与“知善恶果”一样,具有促使作为蒙昧之物的“人”进化为真正的人的同等重要意义。普罗米修斯如同撒但一样,是为了人类的进化、自由、幸福与尊严而不惜作出自我牺牲的勇敢的盗火者,更是牺牲在基督教宗教裁判所绞刑架、断头台和火刑架上的无数启蒙者的先驱,是光荣的烈士而不是罪人,更不是鬼物,理应受到人类的缅怀、景仰与歌颂,所有被强势话语颠倒黑白强加到他们身上的诬陷恶骂之辞理应统统推翻,理应彻底为其昭雪平反,恢复和确立其(在宗教神学中)作为人类创造者的历史地位。

    三、

  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在《圣经》中,上帝具有两个形象,其一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其二为《新约》中的耶稣,再加上“圣灵”,合称为“三位一体”。   《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一个性格暴烈、反复无常、妒忌歹毒、暴戾残忍、心胸狭隘、惟我独尊、自私自利、偏执狂妄、报复心极重的杀人凶手。他惟一的是非标准是“顺之者存,逆之者亡”。他维护其独裁统治的惟一手段是暴虐恐怖杀人。有人作过统计,在《旧约》的记载中,遭耶和华直接或者间接(如借以色列人之手击杀对手,或借他人之手击杀以色列人等)所击杀的人,有数字可稽考者,共有九十万零五千一百五十人之多〔17〕,而无具体数目可以稽考者更是无数。例如,耶和华用洪水淹没大地,毁灭了地球上除挪亚与其家人及其所带的少量动物之外的所有人类及各种生物〔18〕,仅仅是因为他“认为”人类的罪孽深重;在以色列人与外族的战争中,他帮助以色列人击杀敌人,一次将埃及所有的长子和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光”〔19〕;他帮助以色列人击杀希实本王西宏的所有子民,“将有人烟的各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没有留下一个”〔20〕;他从天上降大冰雹击打亚摩利人,“被冰雹打死的,比以色列人用刀杀死的还多”〔21〕;接着,他又指使约书亚先后将玛基大城和立拿城的王和“一切人口尽行杀灭”,“没有留下一个”〔22〕,等等。耶和华不仅是对异族进行种族灭绝,作为以色列人的保护神与战神,他也击杀自己的选民(以色列人被称之为“上帝的选民”,可理解为“自己的子民”)。这种击杀,有时亲自动手,有时借助异族人之手。例如,由于以色列人不听耶和华的话,“嬉笑上帝的使者,藐视他的言语,讥诮他的先知”,他就“使迦勒底人的王来攻击他们,在他们圣殿里用刀杀了他们的壮丁,不怜恤他们的少男处女、老人白叟,耶和华将他们都交在迦勒底王手里”〔23〕;以色列的百姓在迁徙的途中,困苦不堪,很久没有吃肉,营养不良,因而有怨言。耶和华生气了,不准他们吃肉。百姓们去野外捕食鹌鹑,“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他们发作,用最重的灾殃击杀了他们”〔24〕。   
  摘录到这里,电脑的荧屏上似乎都在淌着血水,不遑再摘引了。可以说,整整一部《圣经旧约》,都充斥着耶和华杀人的血腥气味,真可以模拟鲁迅先生的话语讲,整部《圣经》都浸透了人类的鲜血,字里行间都是杀人吃人。   
  耶和华杀人的理由可以多种多样,甚至有时凭借自己反复无常的自由意志也可以毫无理由地随意杀人。
  例如,基督教体现耶和华独尊意志的“十诫”教义中有不允许崇拜其他神暗慕?伞R淮危??蜃约旱难∶褡銎渌?癜的偶像,就挑动群众斗群众,便令他们“各人攻击他的儿子和兄弟”以及同伴,使其见人就砍,自相残杀,共杀害三千余人。最后,耶和华竟“赐福”于杀人者〔25〕,从而开创了人类史上竟然因对自己的骨肉施与血腥暴力和疯狂杀戮还能得到褒奖与“赐福”的极不光彩的一页。上帝与基督教用自己的充满血腥暴戾的“仁慈”、“博爱”与说谎(如上帝用谎言告诫亚当夏娃吃了“知智慧果后必死”)等行为既为人类道德规范的建立具有开创之功,又为其日趋完善再立下了新功。写到这里,电视里正在播发一条消息: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宣布,要将阿富汗境内所有被视之为异教偶像的佛像全部摧毁,以纯洁伊斯兰文化。这种做法在世界上引起了震惊,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对此进行了谴责。其实这种做法并非绝无仅有,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裁判所不就是这样干的吗?一个世纪前的太平天国的英雄们大破“四旧”、大立“新功”,“涤荡着旧世纪留下的污泥浊水”,将儒、释、道三家的偶像全部摧毁,将所有的文化典籍全部焚毁,试图统一信仰、统一思想、统一舆论、统一行为,将文化的多元变成一元,不也是这样干的吗?看来,上帝在“十诫”中排斥异端的教导真是深入人心,转化成为了人类社会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又如,一个以色列妇人年幼的孩子因为“诅咒圣名”,对英明的上帝不恭敬,成为了一个现行犯,耶和华就晓谕摩西将其带到宿营地外用石头打死〔26〕。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据《圣经》记载:大卫为以色列的王之后,在撒但的怂恿下搞了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这可能是世界上见诸文献记载的最早的人口普查。上帝对此极为不满(为何不满没有说明),于是就派天使降瘟疫于以色列,害死了七万人。这还不解恨,上帝又派天使到耶路撒冷,要毁灭这座城市,弄得大卫赶忙带领众神职人员身穿麻衣(以示虔诚所穿之衣)匍匐在地上向上帝请罪:“吩咐数点百姓的不是我么?我犯了罪,行了恶。但这群羊(按:指老百姓)作了什么呢?愿耶和华我上帝的手攻击我,和我的父家,不要攻击你的民,降瘟疫与他们!”〔27〕   
  耶和华贪婪而又嗜血如命,要求自己的选民替其烧烤牲畜为燔祭,并要奉上鲜血方“为馨香”。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没有按照耶和华的要求,只是“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向耶和华表忠心,“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的面前”。这种行为与心态,就是耶和华所说的:“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誉。”面对这种嗜血与疯狂、横蛮而不讲理,“亚伦就默默不言”〔28〕。中世纪基督教宗教裁判所的嗜血与火祭,正是导源于此。
  耶和华为以色列人制定了十条诫律(“十诫”),将其装在“约柜”(一个装饰精美的镀金木柜,为犹太教圣物)中,令以色列人随时携带供奉。伯示麦人仅仅因为好奇而围观约柜,就被耶和华击杀了五万零七十人,以至于“伯示麦人说:‘谁能在耶和华这圣洁的神面前侍立呢?’”〔29〕   
  当一辆牛车载着耶和华的“约柜”行进时,“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去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30〕。这种情形与人们熟知的因不慎跌坏了“圣像”而受到惩罚的故事如出一辙。   
  与人类社会所有的专制者一样,上帝总是用暴虐的力量压服人类,而不是用道德的力量来感化人类。凡是上帝试图不断加强暴虐力量的强度和力度之际,总是道德力量日益衰退甚至荡然无存之时。所谓“恩威并举”、“赏罚兼行”,从来就是掩盖政治专制的遮羞布。道德的力量只有在不存在特权阶级的现代法制社会才会存在,才会产生作用。呼唤道德良心,莫若呼唤法制。   
  人们印象中的专制暴君是“顺之者存,逆之者亡”,基督教的上帝则更有过之。上帝眼中的天使与世人全都分成两类:不是站在正确立场跪拜在自己脚下的虔诚信徒,就是站在反动立场敢于说“不”的异端敌对者;所有的人不是已经站了过来,就必然是已经(或者是想)站了过去,从来就没有中间道路可走。在上帝的话语中根本就没有中间派、逍遥派这种概念,也没有既不信仰上帝也不信仰异端的无信仰者或“自由主义”者之说,哪怕作为妇孺儿童甚至连信仰究竟为何物都不知道的婴儿也是如此。在这种非此即彼的专制语境中,任何没有已经向上帝跪拜的人当然都成了上帝的击杀对象。   
  有一次在耶路撒冷城,上帝公然指使自己的信徒跟随被他相中并以“(上帝自己的)灵”为其灌注从而有“神加力量”之称的先知以西结去杀人。他说:“(你们)要跟随他走遍全城,以行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他们,要将年老的、年少的,并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上帝既然发出了革命(有些史家认为这些都是中东历史上的民族起义和阶级革命)是暴力杀人的最高指示,信徒们当然遵循紧跟,“于是他们从殿前的长老杀起”。上帝接着还怂恿杀人已经杀得眼睛都红了的暴徒们说:“要污秽这殿,使院中充满被杀的人。”一时间,在上帝(之“灵”)的直接指挥下,暴徒们从(圣)殿内杀到殿外,从城里杀到城外,整个耶路撒冷浸在一片血海之中,以至于(在以西结的眼中)“遍地有流血,满城有冤屈”〔31〕。这里所谓“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指的是凡是身上有“记号”的不杀。“记号”又作“印记”,是用火烙在人身上的印记,与草原牧场烙在牛羊驴马等牲畜身上以表示所有权归属的印记相同。“烙印”为施行了“火洗”的记号,是基督教皈依仪式中与“水洗”并存的一种洗礼方式,即圣路加引述“施洗约翰”所说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人),(他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尽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32〕这里的“火洗”,可以理解为用圣灵不灭之火烧尽人们身上(行为)的“罪孽”;用“圣灵”来洗,则是对世人进行“洗脑”,其义与所谓“灵魂深处闹革命”相类似。“施洗约翰”口中的“他”,既指上帝,又指代表上帝意志的耶稣。“火洗”与上帝“要扬尽他的场”,“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的宣言,从理论上直接奠定了后世基督教宗教裁判所对待异端者施加火刑赶尽杀绝暴力行为的绝对正确性。   
  最能够体现上帝的专横与嗜血的事件,是《圣经旧约》中记载的一则故事。由于这则故事渲染褒扬的是一个忠诚的信徒经受住了上帝的考验,具有极为深刻的教育意义,以至于成为了一则著名的《圣经》成语,神学家将其称之为“上帝的考验”或“约伯的耐心”,陈鼓应先生将其命名为“约伯的抗议”: 
  有一次,在选民的心目中时刻在操劳着宇宙间的大事、日理万机但其实闲得无聊经常躲在伊甸园里休闲度假找乐子的上帝,终于找到了一个既能树立自己的威望同时又能考验自己选民的忠诚度的游戏题材,因而产生了《圣经》中著名的上帝与魔鬼撒但的一次打赌。上帝宣称:即使是他将具有毁灭性的无妄之灾加诸一个虔诚的信徒身上,这个信徒也不会对他产生抱怨,更不会改变对他的忠诚信仰之心。撒但不相信。上帝说不信就试试看。就这样,一位虔诚善良的上帝的忠实信徒约伯,他的万贯家财与十个儿女的生命在一瞬间就被上帝假借撒旦之手而毁灭;约伯自己则患上了不治之症──麻疯病,当然这也是拜上帝的神力所赐。约伯在悲痛之余向上帝哀告,要求与上帝辩论:为什么善无善报?为什么作为上帝忠诚的奴仆也要遭受无妄之灾?这种哀求之余的质疑,竟被上帝视之为“强辩”。有人对约伯说:“你以为有理?或以为你的公义胜于上帝的公义?”上帝也回答说:“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辩么?”虽然约伯一再表示自己是卑贱的,最后也“只好用手捂口”而不敢再说了,但这种“哀告还算为悖逆”。虽然为了体现自己的“仁慈”,上帝最后又赐给约伯加倍的财产,并重新给他颁发准生证让他再生了十个儿女,使他更加崇信上帝,享有高寿,“满足而死”〔33〕,但并不能掩饰上帝的专横与嗜血性格。这种专横与嗜血,强权与“公义”,与中国封建社会君主的专制何其相似。独断专制的人间君主可以凭借个人的自由意志,随时降罪予臣民,甚至针对所有的民众施行全面专政,将社会带入史无前例的黑暗与灾难之中,臣民们也只有逆来顺受的义务,而没有与之抗辩争论的权利。一旦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君主赐予了其中部分臣民平反昭雪的机会,臣民们还必须对浩荡的皇恩感激涕零,山呼万岁,感谢君主赐予了“第二次生命”。在“哀告还算为悖逆”、“ 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辩”的语境中,从未见有人、也不可能有人敢于询问(质问)究竟是谁、而且谁有权利和理由毁灭了人们的“第一次生命”?以约伯的遭遇为例,虽然最后给予了政治平反和退还了曾经被剥夺(毁灭)的财产,但究竟谁应该对约伯的前十个儿女的生命权的被剥夺承担责任?谁应该对约伯遭受的精神伤害承担责任?正是这种予取予夺任意由“神”的暴政,加深了对人们的肉体摧残和对精神的阉割与蹂躏,当然同时也为人们日后的觉醒与上帝的死亡(人类弑神与上帝自绝于人类)伏下了契机。   
  类似的例子在《圣经》中不胜枚举,也无须再列举下去了。总之,《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狂暴君与嗜血如命的杀人魔王。

    四、

  耶和华为何敢于这样肆无忌惮地杀人而不必害怕受到惩罚呢?而人类又为何甘于俯首帖耳地遭受杀戮而不进行任何反抗呢?这些仍然可以通过《圣经》中的文字进行解读。   
  首先,耶和华自封为以色列人乃至全人类的创造者、大救星。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于我的。”〔34〕他自封为惟一的至高无上的主子。他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35〕他自认为(自我设定)只有他才掌握了宇宙间的终极真理和公正,并且是惟一光荣正确和不容质疑的。他说:“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这种自诩并伴以强权,必然导致“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36〕。他有着独断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与意志,这就是:“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37〕   
  不要认为这些话语只是说说而已。它记载在基督教用以指导世人的思想、言语和行为的最高权威经典文本《圣经》中,便具有一句顶一万句的权威地位;更何况上帝及其卫道者时刻用暴戾击杀的行为来注解它、树立它和维护它。这种以救世主自命并用霸主的话语来设置主、奴的位置,使人类从开始就成为上帝的所有物,用上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你是属于我的”(这种将人类视之为上帝拥有物的思想,甚至成为了人类的集体无意识,用一个小教民的话来说,就是:“妈妈是上帝的人,我就是上帝的儿子。”这种“儿子”当然不是如同耶稣一样的“爱子”,而是家庭权力中的附属物),从而成了任其宰割烧烤的“羊群”。正是如此,上帝才能独断专行、肆无忌惮而不受惩罚。上帝既然(自我宣称)创造了人类,或者说创造了人类赖以生存或重新生存的环境,将人类从魔鬼世界的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也就(自认为)是人类的大救星、大恩人,当然也就是人类天经地义的主宰者与代言人。既然如此,人类当然也就不能或者说不允许对上帝的所作所为说三道四。人类不饮水思源,便是数典忘祖、忘恩负义,自然与上帝专为人类制定与规范的道德行为准则相违背,当然必受天谴,也就是上帝的惩罚。中国专制主义的思想奠基人之一、先秦极权主义思想家韩非子曾经说过:“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38〕“多中心即无中心”论的个中三昧,古今中外的独裁者都心有灵犀一点通。人间的帝王如果自我神化或被人神化,更将开辟政教合一的全面专政。了解了这些,才会明白,正是看清楚了“救世主”必将成为独裁者,欧洲的启蒙思想家、自由主义思想家以及马克思主义者才会不约而同地拒绝救世主。   
  独裁者预设的是非标准必然不可能是客观真理,而只能是霸道的主观意志,顺存逆亡便成为耶和华对待万事万物的惟一取舍。这就是:“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像你们在玛撒那样试探他。要留意遵守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所吩咐的诫命、法度、律例。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看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39〕而“你们为何作这大恶自害己命,使你们的男人、妇女、婴孩和吃奶的,都从犹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就是因你们……向别神烧香惹我发怒,使你们被剪除,在天下万国中令人咒诅羞辱。”〔40〕这是一种只容许一个中心、一个独断权威,否则就认为是无中心并会导致秩序混乱的霸权理论,强迫人们不得不对其顶礼膜拜,不得不与其保持高度一致,以免“惹他发怒”而“自害其命”。然而,暴政可以禁止人们的言行,但无法限制人们的思想,许多人像暴虐行为的受害者的父亲亚伦一样,将自己的忿恨与不满深藏在“默默不言”之中,并且不断地积蓄着最后爆发的能量,一旦觉醒,便成为最后兵刃交加“弑神”事件的重要力量之一。   
  作为全能的上帝,耶和华当然懂得这一点。为了消除或转移这种积蓄的能量,使其有一宣泄处,他想出了一个美妙绝伦的主意,就是分散人类的群体力量,制造矛盾,挑动群众斗群众,使人类的不满在相互残杀争斗中发泄消解。群众之间相互斗争,必将求得声援,必然需求裁判,耶和华便能以一个全能公义的裁判者出现,世人便可以重新归顺于他,紧紧地团结在他的周围,跪拜在他的脚下顶礼膜拜。   
  从《圣经》中可以看出,在两千多年以前尚处于自然经济状况下的人类所创造的“上帝”,具有极浓厚的偏执、狭隘、自私、暴戾和一旦得志便专制忘形的农(牧)民性格特征。凡是上帝杀人之时,都是他毫无道理、偏离真理、气急败坏、只能以暴力使他人禁言失语之时;上帝杀人越疯狂,手中掌握的真理越少。占有真理(哪怕只有一点点)时便讲道理,无理时便诉诸暴力,从来就是专制者的常态,是亘古不变的专制政治定律。正如耶和华对约伯所说的:“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辩么!”〔41〕因为上帝本身就是无可争辩的真理,他的一切言行包括杀人都只不过是为了体现他是真理的绝对拥有者。   
  《旧约创世纪》中记载说,带有出身问题的“原罪”烙印来到尘世的人类,靠着自己的力量自力更生地生活着、繁衍着,生活虽然艰辛但却自由。耶和华看了眼红,惟恐自己的意志(“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按:指住在人的心里)”,又以“地上满了强暴”,人“都败坏了行为”的莫须有罪名,降下洪水,将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一切全都毁灭,只留下“义人”挪亚一家人。这是耶和华犯下的第二次面对全人类的反人类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世态的变迁,洪水劫余的人类又繁衍发展,形成了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创造力的群体。正所谓“人类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正当书同文、言同调的人类在齐心合力地创造着自己的家园--人间天国,并要在示拿地“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以传扬人类之名、显示人定胜天(神)的能力时,耶和华又一次表现出了东方小农似的妒忌心:“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语言,如今即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按:指耶和华及其天使仆从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所以那城名叫巴别。”〔42〕所谓“巴别”(babel),在希伯来文中就是“离乱”的意思。从古至今人类之间战争频繁、纷争不已,原来竟还是拜上帝早年离间人类之大手笔所赐,否则人类早已世界大同,环球同此凉热了。这样看来,千万年来,人类自相残杀的每一笔血债,上帝都负有不可推卸的因果责任。如果要说“原罪”,上帝变乱人类的语言使其纷争不已,就是最大的“原罪”。   上帝有时也希望人类团结,但这种团结必须建立在以他为中心的周围;一旦人类有离心倾向,并将可能成为异己力量(异端)时,上帝就希望人类分裂,破坏人类的团结。分而治之,从来就是专制政治的法宝。从基督教神学解读的人类发展史看,被分而治之的人类,从某种意义上说,又一次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了上帝治下的羔羊与手中的玩偶。正如一位伟人所说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面对反复无常、偏执狭隘、暴虐嗜血的上帝,深受上帝的残酷斗争、无限上纲和无情打击,动辄得咎、无所适从的人类还是发出了抗议之声,虽然这种声音在《圣经》的霸权语境中表现得是如此的微弱。   
  《圣经》中所叙上帝的暴戾行为,都是针对异端者而施行的。欲求解读出一个真实的上帝,还必须知道谁是异端。

  注释:

  〔1〕尼采著,余鸿荣译:《快乐的科学》,中国和平出版社1986年版,第138页。
  〔2〕台湾志文出版社出版的刘崎所译此书,书名径直题《上帝死了》。
  〔3〕《快乐的科学》第236、180、138页。
  〔4〕参见梁工主编:《圣经百科辞典》,“上帝的位格”条,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64页。
  〔5〕见《旧约创世纪》1:26~27。
  〔6〕梁工主编:《圣经百科辞典》,第662页。
  〔7〕《创世纪》1:27。
  〔8〕《旧约箴言》6:16。
  〔9〕《旧约创世纪》6:6。
  〔10〕《创世纪》1:26。
  〔11〕《孟子离娄下》。
  〔12〕《旧约箴言》6:16~19。
  〔13〕弥尔顿著,朱维之译:《失乐园》第4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页。
  〔14〕保尔霍尔巴赫著,单志澄等译:《袖珍神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2页。
  〔15〕《创世纪》3:14~24。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4页。
  〔17〕陈鼓应:《耶稣新画像》,第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这一统计数有误。例如,有一次,以色列人在耶和华的指使下击杀了亚兰人127,000人,便未计算在内,见《列王纪》20:29~30。
  〔18〕《创世纪》6:5~8。
  〔19〕《出埃及记》12:29。
  〔20〕《申命记》2:32~35。
  〔21〕《约书亚记》10:11。
  〔22〕《约书亚记》10:28;10:30。
  〔23〕《历代志下》36:16~17。
  〔24〕《民数记》11:33。
  〔25〕《出埃及记》32:27~29。
  〔26〕《利未记》15:32~35。
  〔27〕《历代志上》21:1~17。
  〔28〕《利未记》1:1~9;10:1~3。
  〔29〕《撒母耳记上》6:19~20。
  〔30〕《撒母耳记下》6:6~7。
  〔31〕《旧约以西结书》9:5~9。
  〔32〕《路加福音》3:16,又见《马太福音》3:11,这里合并两者文字精粹要义而成。
  〔33〕《旧约约伯记》。
  〔34〕《以赛亚书》43:1。
  〔35〕《以结西书》45:5~7。
  〔36〕《以赛亚书》45:22。
  〔37〕《以赛亚书》14:24。
  〔38〕《韩非子外储说上》。
  〔39〕《申命记》6:16~18。
  〔40〕《耶利米书》44:7~8。
  〔41〕《旧约约伯记》40:1。
  〔42〕《创世纪》11:1~9。
    (本文原载《书屋》杂志200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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