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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徒与共产党员差别的性质是什么?

时间:2017-01-28 03:29来源:科学无神论 作者:科海泛舟 点击:
共产党与宗教徒的分歧在是非观。不损害工人合法利益的资本家仍是合格的私企业主,不遵从神的旨意者则不是合格的宗教徒。那些不认同共产党的世界观却又要进入共产党内的人,说他们“其心必异、其友不真”,难道冤枉了他们吗?积极引导宗教的关键是党引导宗教而不是相反!
  
       近期在媒体上关于宗教信徒能不能入党有不少争论。简单地说宗教信徒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神或者某种超自然事物,可以掌控一切;而共产党不相信神以及各种超自然事物真实存在,认为这些都是人们虚构出来的。然而仅仅这样说似乎难以服众。因为人无完人,谁都有缺点,谁都难免犯错误,有些党员甚至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只要还没达到开除党籍的程度,就还可以留在党内。为什么有人只是有信教这个看上去并不算严重的缺点,就不能成为共产党的一员呢?这就要进一步分析信教这件事情的性质了。通常一个党员有某个缺点,别人提出来,他自己也会承认有这个缺点,从而努力去改正,至少注意尽量避免让这个缺点给工作带来较大的损害。退一步讲,可能别人提出某人有某种表现,是缺点,但他本人并不认为自己有这种表现,所以不承认自己有这种缺点。这时人们对某一个人的具体评价会有分歧,但批评者提出的这种表现是缺点而不是优点,这是没有分歧的。比如有人说某人脱离群众,但被批评者并不认为自己脱离群众。这时虽然人们对某人是否脱离群众有不同看法,但脱离群众肯定是缺点而不是优点,在这点上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大家在基本的是非观上是一致的。我们再来看宗教信徒的情况。如果别人指出他有信神这个缺点,他会承认他信神,但他绝不会认为信神是缺点,相反,他认为不信神不敬神才是缺点!也就是说宗教信徒与共产党员在信神这方面有着截然相反的是非观!在党内同志之间是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如果一个无神论者批评一个宗教信徒不该信神,而这个宗教信徒批评这个无神论者不该不信神,那到底是谁有缺点、谁该改正呢?可能有人认为信教者入了党不会对别人提出不信神的批评,然而对于一个信教者来说敬神是最高的道德,他看到自己的同志如此严重“缺德”不应该提出来吗?退一步讲,即使规定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涉及宗教,那工作呢?如果当工作中遇到困难,信教者提出求神来帮助,或者按照某种神秘事物的暗示来行事,党组织要不要接受他的建议呢?当然,如果这个信教者在党外,他同样可以向政府、有关单位或领导提出这样的建议,但作为一个不信神的政党及其执政的政府等机构不接受这种建议是很自然的事。然而如果这个政党可以接纳一个以敬神为优点的人,那这个人积极发挥他的“优点”来为党工作,党组织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所以,归根结底,共产党能不能吸收宗教徒,既不是这个信徒的缺点有多大的问题,也不是有缺点的人能不能入党后再逐步改正的问题,亦不是这个人是否能虚心接受别人批评的问题,而是什么是优点、什么是缺点的基本是非观、道德观的问题。信神这个缺点与很多其他缺点不同。其他一些行为性强的缺点认识到了以后要在行动上改正往往还需要一定的能力、毅力、自制力以及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一定的个人素质修养水平等等,所以会有相当长的逐渐改进过程,不一定很快就会见效。而信神这事主要是在思想观念上,只要一个人认同信神是缺点,他立马就不是信徒了。至于他在行动上是不是还去参加宗教活动实际上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在信教者的眼里这种人心不诚是不会得到认同的。信神这种缺点虽然看上去好像比其他很多缺点的危害性都不大,但它有很大的弥散性。一个有脱离群众缺点的人不管他承认不承认自己有这个缺点,他都不会向组织或他人建议我们应该脱离群众;而一个以信神为优点的人向他人散布信神的好处则是很自然的事。如果你指出宗教的种种活动对人们并没有什么实际好处,他会说可能现在对人们没有什么好处,但对人们死后有好处,你如何检验?如果党组织里信教的人多了,信神是优点自然也就成了多数人的共识,接下来通过按神的旨意办事的决议也就指日可待了。前几年不是已经有宗教界人士宣称如果我们中国跟其他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在某些方面发生了冲突,他首先要站在正义的一边吗?[1]这话表面上听似乎也说得过去。然而试想,一个宗教信徒会认为该教神的旨意、该教经典的内容是非正义的吗?!有人说:“即使是世界观上的‘异’,也不可能妨碍政治上的‘同’,不会根本决定其思想观念层面之上的先进与否。[2]听了上边那位著名宗教界人士的话,还能说世界观上的“异”不会妨碍政治上的“同”吗?如果接纳这样的宗教徒入党,后果会如何还不清楚吗?!
       厘清了信神这种缺点的性质,下面就来具体分析一下主张宗教徒能入党的各种说法。

       1.“当前仍有共产党员甚至党员干部(因工作需要)在纯宗教团体任(宗教领袖之)职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应该怎样解决?”“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分子入党,实际上会有助于我们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3]我们党和政府对宗教领袖的实际管理和政治安排等情况”“充分说明我国宗教与党的关系是更接近,而不是像俄国那样疏远。[4]任何实际工作都难免会有例外。其实提出这种疑问和观点的人自己也知道这种情况是特例,所以他说:“在党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也完全可以获得其名单[5],而不说随机走访党的广大基层组织都可以获得这类党员的名单。而且他还说:“这些人针对的只是本宗教内部的事务,而不涉及其他宗教和不信教群众[4]。这就更说明这些人是一些特殊党员,他们的权利义务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特别是他还说道:“只要仍有一位宗教界人士具有党员身份且合理存在,就不能回避或绕过这一事实,而不论对之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都无法否认其事实本身的存在。[5]如果一个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里只有几个这样的党员,这肯定是特例难道还有什么好问的吗?但例外不能作为修改规则的理由。追认的党员还没有预备期呢,能因此就修改党章关于预备期的规定吗?妇联的机构里还有男人在工作呢,共青团的机构里还有超龄的成年人在工作呢,难道因此就要修改妇联会员的性别性质和共青团员的年龄性质吗?而且这些例外情况完全是出于工作需要,跟精英不精英没关系。妇联不会因为某个男人特别精英就接纳他,共青团也不会因为某个超龄的成年人特别精英就发展他。同样,共产党吸收个别宗教信徒入党同时又允许他们留在原来的宗教团体中,也不是基于这些人是某宗教的精英,而是基于他们能够为党工作。也就说是否是宗教领袖和精英不是发展党员的标准,是否承认党纲党章和愿意为党工作才是发展党员的标准。至于说关系远近,那些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比宗教信徒跟共产党的关系更近吧?那这些人是不是更可以都集体转为共产党员了呢?

       2.有人以列宁曾经说过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入党和周恩来曾经说过允许有宗教信仰的人入党为由,说列宁在约一百多年前俄国宗教处境中的这一考虑、周总理在约六十多年前建国初期的这一思想,难道在今天已经过时了吗?难道今天改革开放时期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的宗教比起一百多年前俄国的宗教、比起我国建国之初的宗教还要‘落后’吗?[5]列宁和周恩来所说的情况正是前面所说的特例,而且他们谁也不是因为宗教有先进性才同意发展宗教徒的,恰恰相反,他们强调要约束和克服这些特殊党员的宗教思想(其实说上述话的人自己也知道列宁和周恩来关于这类事情的完整观点[3])。至于今天的处境则需要另行分析。难道一种落后的思想只要熬够年头就会自然而然地变成先进思想了吗?要是比年头的话宗教的年头可比共产党长多了,那宗教是否也比共产党先进多了呢?

       3.“如果一方面号召宗教界‘爱党爱国’,另一方面却突出强调宗教界‘非我族类’而使之与我党隔绝,这在信教群众心理上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是不是应该对此仔细思量一下?”“我们要保持宗教界对党的‘热心’,而千万不要让其逐渐‘寒心’!其‘寒心’将意味着‘心凉’、‘心散’,其所导致的‘离心’趋势对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这种‘推出去’不是我党的统战精神。[5]共产党可不是只号召宗教界爱党爱国,还号召全国人民都爱党爱国呢。那是不是任何中国人只要申请入党共产党就都得吸收他了?不吸收就是视他为“非我族类”,使他与党隔绝,让其“寒心”、“心凉”、“心散”,导致“离心”趋势?就是把申请入党的“热心”人“推出去”?这在全国群众心理上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是不是更应该仔细思量一下呢?“共产党的一贯努力是最大限度地将群众拉过来使之与我党保持一致,今天仍然应该如此。”[5]这话大体上没错,问题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不等于在所有方面都保持一致。比如宗教徒与共产党在信神方面就不一致。如果一定要都一致,怎么办?都不信神吗?那当然好,可这也就不存在信教者可不可以入党的问题了。那就是都信神了?不好妄自揣测人家的心思,就不再说了。

       4.有的宗教徒提出:红色资本家可以入党,红色宗教徒为何就不能入党?[2]资本家与共产党的根本分歧在剥削。资本家剥削工人,也就是使工人受苦、受穷,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要维护工人的利益,所以反对剥削。然而剥削工人并不是资本家追求的目标,资本家追求的是利润,也就是赚钱。那么可不可以不用损害工人利益的方式而用其他方式来赚钱?如果可以,资本家就不会和共产党有根本性的冲突,也就是资本家有成为共产党员的可能性。当然这是从理论上来讲,在实践中我们的党纪国法以及宣传舆论如何使资本家不敢、不能、不愿损害工人的利益,还需要靠很多具体工作来解决。由于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就不在这里展开了。而宗教徒与共产党虽然在让人们得到幸福这个目标上有些类似,但在通过什么途径去追求目标这个问题上却存在着无法统一的根本分歧:共产党靠人的奋斗和实践中掌握的客观规律来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宗教徒靠神的力量和神的指引来追求自己的目标。另外所追求的目标也有不同之处:共产党的长远目标虽然一时可能还看不到,但共产党为追求目标所采取的每一项具体措施的效果都是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看到的,也就是可以检验的;而宗教许多做法的效果要在来世或另一个世界才能显现,永远无法检验。简而言之,资本家与宗教徒的区别在于:一个不损害工人合法利益的资本家仍然可以是一个合格的私企业主,而一个不遵从神的旨意的人则不是一个合格的宗教徒。

       5.“在信教群众面前大谈共产党员不得信教,宗教信徒不可入党,道理当然是对的,政策当然是硬的。但就像跑到宗教场所谈无神论一样,会引出一些不必要的歧义和疑虑,如‘原来你们还是把宗教看成是个坏东西’,‘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非我信仰其友不真’等等,恐怕就有违初衷了。”[6]难道共产党应该向信教群众特别是那些想入党的信教群众隐瞒党的观点和政策吗?指出具有某种思想的人不适合入党难道就是说某种事物是坏东西吗?那全国大部分人都没有被吸收入党,难道共产党就是把大部分中国人都看成是坏人了吗?至于那些一方面坚决不认同共产党的世界观,另一方面又坚决要进入共产党内的人,说他们“其心必异、其友不真”,难道冤枉了他们吗?!

       6.“有人认为‘党员信教’与‘宗教信徒入党’是‘同一回事’,其实二者是不可等同的,因为‘党员信教’是走向宗教世界观,而‘宗教徒入党’却是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二者方向不同、理想迥异。”“毛主席早在红军革命时期就发展了基督徒、福音医院院长傅连?入党”。[7]前者意味着背弃共产党员的坚贞信仰,后者意味着信徒的进步追求一个向下走,另一个‘向上走’,怎么二者的结果会完全一样?[8]然而既然“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了,那就已经不是宗教徒了。宗教徒会认为放弃宗教世界观是追求进步吗?这是在偷换概念,把“宗教徒能否入党”的争论偷换成了“曾经的宗教徒能否入党”。而后者从来就没有人否定过。

       71982年中共中央发文说道:“在新发展党员时,必须注意严格掌握,凡属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不要勉强吸收。”[9]有人说:“‘不勉强吸收’也不等于就完全不能吸收。”[7]中央文件的那句话当然可以这样解读,但“不勉强吸收”更不等于就能无条件吸收!这个条件就是主观上要有放弃宗教信仰的自觉,而不是只在行动上勉强应付组织的约束。至于说:“对具有2亿人数这一巨大信教群体不能绝对关闭党的大门,而需做积极引导和转化工作。”[7]信教不许入党等于公开申明把两亿多人拒之门外[8]其实岂止是信教群体,共产党对所有有各种错误思想甚至犯过严重错误的人都没有关闭大门,问题是不拒之门外就等于可以无条件进入了吗?那还要引导和转化工作干嘛?“注意在实践中如何最大化地团结群众、最有利于共产党当下之首要任务的顺利完成。”[7]这话当然也没错,但团结谁就等于要把谁吸收入党吗?共产党要团结全国人民,那所有的中国人就都可以吸收入党了?

       8.“在中国改革开放、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形势下,我国宗教与共产党的关系应该是靠得更近,而不是比以往更为疏远[7]。一些人群出于自身的种种考虑向执政党靠近这很自然,但这肯定应该是他们向执政党的主流意识形态靠近,而不是执政党修改自己的基本是非观、道德观以及党员标准向他们靠近。积极引导宗教的关键是党引导宗教,而不是宗教引导党。“无论是科学宣传无神论,还是全力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特别是要紧紧拉住信教群众与我党保持一致,”[7]而不是拉住我党与宗教保持一致!另外宣传科学无神论更大的意义还在于使广大群众在看待和处理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能够有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态度,不被各种错误的说法误导。

       9.“信徒可以入党意味着共产党既代表非信徒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代表信徒的根本利益,共产党的大门是一样敞开的[8]这话从道理上说不错,但未必是各方的共识。什么是“根本利益”?对于非信徒来说通常是现世的好生活,而对于信徒来说则往往是死后的好去处。共产党不会认同更不会代表后者。从无神论者的角度来看后者是虚幻的,信徒和非信徒的真正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这种观点却又不会得到信徒的认同。那么信徒为什么要加入一个并不认同自己心目中的根本利益的政党呢?

       总之,宗教信徒能不能入党,应该分两步来讨论。首先讨论“信神是一个人的优点还是缺点?”如果能够达成信神是缺点这一共识,那么接下来才可以讨论“有这样缺点的人能不能入党?”或者说“这个缺点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入党?”“这个缺点严重到什么程度就不能入党?”等等。如果大家都认为信神是优点,那宗教徒能不能入党这个问题还用讨论吗?如果在第一步就不能达成共识,那基本是非观都冲突的两拨人又何必非要挤在一个政党里呢?做一个党外合作者不也很好吗?也许有人会说信神既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只是个人偏好。有人认为现在我国的宗教信徒“也具有和其它社会阶层一样的政治共识”,“他们会觉得宗教信仰,仅仅有关个人的事情。”“在他们的世界观当中,隶属于宗教信仰的有神论也仅具个体性”。[2]能达到这样的状态当然好。在这种状态下虽然信神仍然是缺点,但至少这个缺点不会影响他人。然而现在我国的宗教徒是这种状态吗?当跟他们有同样信仰的人不再遵守原来的教规时,他们会认为这些人只是放弃了一种个人爱好而不会从道德上谴责这些人,甚至在行为上刁难这些人吗?对掌握了一定的执政权力的人来说,当洪水来到的时候,是组织军民抗洪救灾,还是组织军民祭拜祈祷,难道还只是个人兴趣爱好,没有对错之分吗?难道这时还可以说“其公民责任的履行,有神论不存影响,也不具备公共性[2]吗?!

                                                                   参考文献

[1] 陈广元:《陈广元谈人民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人民网——强国社区——人民访谈——访谈回放,201032

[2] 李向平:《“红色宗教徒”的入党问题:党员可以信教吗?》.《经济观察报书评》微信公众号,2016年6月17

[3] 卓新平《论积极引导宗教的现实意义》.《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1期,7

[4] 卓新平:《坚持马列主义,积极引导宗教》.《东方思想库》微信公众号,2016年6月17

[5] 新平:《坚持统战理论,做好宗教工作》.《RIS(伊斯兰研究评论)》微信公众号,2016613

[6]小文:《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几个问题》.《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4期,第2

[7] 卓新平:《科学宣传无神论,团结更多信教群众》.《环球时报》2016年10月914

[8] 陈村富:《简论马克思主义与宗教:兼议宣传无神论与信徒能否入党的两场争论》.《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5期,第2;第4

[9]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第517页

       (本文原发于2016109的《薇语宏言》微信公众号,这里做了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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