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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本质及其起源

时间:2005-11-21 00:00来源:科学无神论网 作者:礼 敦 点击:
宗教是一种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依然影响着全世界近三分之二的人口。据有关宗教学者统计,全世界现有信仰各种宗教的信徒约40多亿人,占世界总人口70%以上。由各种宗教内部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宗教之间产生的矛盾,由宗
  

    宗教是一种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依然影响着全世界近三分之二的人口。据有关宗教学者统计,全世界现有信仰各种宗教的信徒约40多亿人,占世界总人口70%以上。由各种宗教内部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宗教之间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的矛盾,构成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宗教问题。在当今信息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宗教方面的信息使人们时刻地感受到宗教对全球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面临世纪之交,世界上许多舆论预言,进入21世纪,宗教将会更加兴旺。总之,宗教、宗教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我们科学地加以认识。
  要科学地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宗教?也就是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宗教是怎么样起源的?也就是宗教产生的根源是什么?我们只有弄清了它的本质及起源,才能正确地看待和对待宗教,才能正确地制定相应的方针和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做好宗教的管理工作。
关于宗教的本质及其起源问题,如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学术论题,有很多专门论著探讨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回答,有宗教研究学者的看法;有唯心主义有神论者的看法;有唯物主义无神论者的看法。由于每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不同,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就会有差别。我们是无神论者,所以应该站在马克思主义者的立场来看待宗教的本质和起源问题,要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对什么是宗教问题的回答才是最科学的,对宗教的起源的看法才是最客观的。
  下面我就试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宗教的本质和起源问题跟大家一起作探讨,但其中也穿插简介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者对宗教起源和本质问题的看法和观点,一是开阔我们的视野,二是通过对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批判,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首先说明,下面所引用的材料主要是来自有关宗教专家学者的论著,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吕大吉先生主编的《宗教学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罗竹凤、陈泽民教授主编的《宗教学概论》,还有北京大学宗教学系楼宇烈、张志刚教授的讲课记录等,都是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观点和看法,我把它整理归纳,与大家一同探讨。

    一、宗教的本质
  所谓宗教的本质,也即是宗教的定义,就是对“什么是宗教”的回答。对一个概念下定义,也就是对这个概念所反映的那类事物的界限作出规定,指出这类事物所以是这类事物而区别于他类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揭露它的本质。定义是事物的本质在概念上的表现。宗教的定义也就是回答宗教的本质问题,就是对宗教的种种现象进行高度的概括,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什么是宗教”作一个科学的界说。
  对“什么是宗教”的定义的各种不同解释。
  “什么是宗教”?或“宗教是什么”?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是一个非常复杂、一言难尽的问题。据有关宗教专家说,这个问题可以说从宗教产生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定义,而且越是对古往今来的各种宗教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就越感到难以找到一个适合于一切宗教的揭示其本质的科学的定义。各种有关宗教研究的论著和辞书,都曾就这个问题作过讨论,提出了各自不同的回答,如果把这些答案集中起来,估计起码有上千种不同的说法,而且每一种说法都带有定义者强烈的主观立场、态度,所以,各种定义的宽窄相差很远。有的宗教学者说:宗教是一种能达到终极改造的手段;有的宗教学者认为:能使自己在人格上有一种超越,这就是宗教;近代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 ? 缪勒(英国人)认为:宗教就是对某种无限存在物的信仰;文化人类学家费雷泽认为:宗教是对超人力量讨好并祈求和解的一种手段;有的站在宗教信仰的立场(有神论者)认为:宗教就是神的启示;西方无神论者(费尔巴哈为代表)认为:宗教就是异化了的人的本质,神学就是人学。以上种种解释都未能得到普遍的认可,因为他们都缺乏适用于一切宗教的普遍有效性,或者容易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混同,都有片面性。
  2、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者对宗教作出的定义,是比较客观、全面和科学的定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吕大吉先生对宗教的定义:“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这就是当前我国宗教学术界比较认同的、以“宗教四要素说”为核心的关于宗教的定义。
  “宗教四要素说”的宗教定义是对宗教本质及其基本内容的科学概括。
    (1)宗教四要素的内容。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客观存在,具有一些基本要素。我们把这些要素分为两类,每类又分为二部分,共分为四种要素:一类是内在要素,包含宗教观念(或思想)和宗教体验(或感情)二部分;一类是外在要素,包含宗教行为(或活动)和宗教组织与制度二部分。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形的宗教,便是内外四种要素的综合。
  (2)宗教四要素的相互关系。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是统一的宗教意识的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无识之情,亦无无情之识。宗教意识的情与识又必然形之于外,体现为宗教信仰和崇拜的行为,这一切又逐渐规范化为宗教组织和制度。所以,构成宗教的内外两类因素乃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概念上可分析为二,实质上内外一体,它们是相互伴生,相互制约的关系。
  (3)宗教四要素的结构。从逻辑上看,四个要素在宗教体系中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宗教观念,包括灵魂观念、神灵观念、神道观念,这是处于基础层或核心层;第二层次是宗教体验,包括对神的神秘感、敬畏感、依赖感、惊异感、羞耻感、宁静感等,它是在宗教观念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宗教对象、对神的心理感受或体验;第三层次是宗教行为,包括巫术、禁忌、祭祀、祈祷等,它是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的外在表现;第四层次是宗教的组织与制度,包括教会、僧团教团、寺观教堂、教义系统、教阶体制、修道修行体制、信仰体制、宗教礼仪等,它是宗教观念信条化、宗教信徒组织化、宗教行为仪式化、宗教生活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结果,它处于宗教体系的最外层,对宗教信仰者及其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和宗教行为起着凝聚、团结的作用,保证宗教这种社会现象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而存在于社会之中。宗教作为一个整体,就是这四大要素如此结构组合而成的社会文化体系,这四大要素如此结合起来,就有了宗教体系,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成其完整的宗教。
  (4)宗教四要素说体现了马克思唯物主义无神论的宗教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宗教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如下答案:“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和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这段话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深刻地揭示了宗教自身所特有的本质规定性,并把宗教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区别开来。这段话包含以下几点内容:第一、说明了宗教作为意识形式的特征,是“幻想的反映”。就是说,一切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人幻想出来的,客观上并不存在;第二、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实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也就是说,宗教幻想并不是凭空而来,它的根子还是在客观的物质世界表现出来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各种各样的神灵不过是对这些力量的反映;第三、它说明了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化”的特殊表现形式,人间力量的宗教化,世俗力量的神圣化,宗教理想境界的超自然化,这就是宗教产生的前提;第四、它说明了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揭示了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和客观根源。宗教四要素的核心是宗教观念,没有宗教观念就无所谓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制度。恩格斯这个对宗教的规定,揭示了宗教观念的本质内容,是宗教四要素中的核心部分。宗教四要素中的其它方面(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制度)是对恩格斯宗教观点的补充。因为宗教不单纯是主观的观念,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宗教也不单纯是个人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而是某种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非常现实的社会力量。
  (5)宗教四要素说揭示了宗教本质及其基本内容。宗教四要素说对宗教下的定义的最大特点是把宗教当成四种要素的综合与统一。它既揭示了宗教的核心和本质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信仰(“神”的观念);又指出了这种作为信仰的核心和本质的“神”观念必然表现为宗教的体验(感情)、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这就意味着宗教的本质与其表现的统一。它一方面指出宗教的内在因素(宗教观念和体验);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宗教的外在因素(宗教行为和组织制度),因此,宗教就是这内外四种因素的综合,这就给予了宗教一种最为完整的规定,把宗教与非宗教作了明确的区分。只要这四个因素都具备的便可称为宗教,否则就不是宗教。
比如佛教,就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宗教四要素依次发展的历史逻辑。佛教的创立,开始于佛陀在菩提树下静坐沉思数日之后的“觉悟”,他“悟”到了作为最终解脱的“涅?”境界(成佛)。有了这种对“涅?”境界的直觉,就会伴生对涅?成佛的景仰、渴莫和追求;为了进入这种境界,佛陀逐渐形成了“四圣谛”、“八证道”、“三法印”等一整套止观并行、定慧双修的修行法门。初转法轮进行传道之后,有了越来越多的追随者,结成僧伽团体。有了一个社会化的集体,自然要求集体成员奉行共同的教义,执行共同的纪律,实行共同的行为规范,于是,佛教的戒律规定由之产生。总之,随着佛教信仰的组织化,推进了佛教哲学的教义化、涅?悟道的目的化、宗教生活的戒律化、宗教行为的规范化,一个体制化的佛教于是成型。基督教、伊斯兰教和我国土生土长的道教成型过程亦大概如此。
  对于“儒家学说”有不少学者认为是一种宗教――“儒教”,如果用“宗教四要素说”来看,儒家不是儒教。“儒教说”之所以不妥,主要在于此说只看到了儒家与宗教在外在行为方面的相似性,而忽略了一个本质性的事实:孔子、孟子本人是学者;他们是门徒也只是把他们看成是“圣贤”;而所谓“圣贤”,不过是道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而不是超自然的神。孔孟创建的理论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的、伦理的的学说,而不是引导世人去追求天堂、净土之类超自然境界的宗教体系。对于中国传统的民族宗教,他们既有信仰的一面,也有否定的一面。孔子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主张“畏天命”,这是宗教性的信仰;但他同时又主张“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表现出反传统宗教的态度。显而易见,孔孟儒家并未构想出某种作为宗教之核心和本质因素的超自然神灵观念。因而,我们不能把“儒家”视为宗教。

  二、宗教的起源问题探讨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宗教已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形态,至今仍存在世界各国、各民族中。宗教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它产生、存在和发展的起源是什么呢?这是我们作为从事宗教工作的同志不能不了解的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
    1、简介各种宗教起源的解释和观点。宗教的起源问题是宗教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专家、学者个人不同的世界观、宗教观,其对宗教起源的认识就会有不同的解释和不同的观点。
  (1)西方宗教学者的主要理论。宗教起源的问题从宗教学产生之始就一直是讨论的热点之一。西方宗教学者在近百年的研究过程中先后形成了许多理论观点,对宗教起源问题做了各种各样的回答。下面重点介绍几位有代表性的宗教学者的看法。
  第一、“单一神教”起源论。“比较宗教学”的代表人物、德裔英国人麦克斯?缪勒通过对古印度宗教的考察,得出“宗教起源于单一神教”的结论。“单一神教”的特征是:原始人崇拜的是诸多“单个的对象”,无论这些崇拜的对象是半实体(如树木、山川、河流)还是非实体(如太阳、黎明、苍天),他们都相信其中存在着某种不可见、无限的东西,每一个对象都有“神”,而且是众神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因为原始社会无阶级对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单一神教发展为多神教(多神教认为:众神中有一位至高无上的主神,如大乘佛教),再发展为唯一神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中,第一条就是“万物非主,惟有真主”)。
  第二、“万物有灵论”。英国著名人类学家泰勒在达尔文进化论(见达尔文著《物种起源》,1869年出版)思想的影响下,通过比较世界各地许多未开化民族的宗教资料,认为“万物有灵”的观念是宗教的起点。所谓“万物有灵论”,就是原始人根据生死、疾病、梦幻等生理心理现象的观察,推论出人有灵魂的观念,然后把灵魂观念应用、推广到万物,认为周围世界的万物都与人一样具有灵性的存在,于是便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把这一观念应用于死去的祖先,便产生了祖先崇拜;应用于非生命的自然物,便产生了自然崇拜,以后再慢慢发展为种类神崇拜和多神教,至上神崇拜和一神教。
  第三、“巫术论”(又称前万物有灵论)。美国学者金氏在1892年提出巫术先于万物有灵论,主张把巫术作为宗教的起源。文化人类学家费雷泽也认为“宗教起源于巫术”。巫术是人企图借助自己的行为去影响自然过程的手段。费雷泽在他写的一部《金枝》(1900年)著作中表达了他的观点:原始人在巫术阶段尚未有精灵或神明的观念,而是相信利用巫术手段能够控制超自然力量,只是在理智进一步发展之后,认识到巫术无效,才转而向超自然力量的神灵祈求,于是产生宗教。当人类认识到宗教的虚假,于是产生科学。费雷泽也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提出“巫术――宗教――科学”的观点。
  第四、“图腾论”。图腾是不同婚姻集团和氏族的标志,图腾崇拜是与氏族制度一起形成的。图腾既是神的象征,又是社会的象征。民族学的大量资料有力地证明图腾崇拜是原始时代氏族社会的制度性的宗教崇拜活动。苏格兰人史密斯根据对闪族宗教史的研究,认为图腾崇拜是一切宗教的起点。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同意宗教起源于图腾的观点,他甚至还认为一切文化、道德和社会组织也起源于图腾崇拜。
  此外,还有“实物崇拜说”、“自然神话论”、“祖灵论(或鬼魂论)”等等。西方宗教学者对于宗教起源问题有着各种各样的说法,以上列举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就这些学说、观点而言,它们反映出学者们在研究领域、认识角度和方法、以及所依法据的理论基础各有不同,它们的结论也就有很大的差别。这说明宗教起源问题的确有其复杂性,需要从各个角度来认识它。各个学者的观点中都含的一定的合理因素,但由于大多数学者不能自觉地坚持用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指导其研究,不少人尽管能够占有大量详实的研究资料,却不能对之加以正确的理论概括,结果他们都带有片面性,许多合理见解最终仍为其唯心主义思想体系所淹没。
  (2)宗教信仰者的解释。视宗教为神圣的护教者总要为宗教寻找一个神圣的起源。各种宗教都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一系列关于自身起源的神话、教义和理论学说,用以规范其成员的思想。各种宗教传统对于自身起源的说法不一,但其共同之处在于强调自己有超自然的神圣渊源。第一、神启说,自称自己所信奉的宗教是来源于神的启示(如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传统认为,它是穆罕默德根据真主安拉的天启而创立)。第二、宗教导师说,认为自己所信奉的宗教是来源于宗教导师的创造,并对宗教导师作了神话的改造(如佛教、印度教、锡克教)。这种超自然主义的宗教起源说能够极大程度地满足宗教信仰者的心理要求,使之以为自己所信奉的是真的来自于神,而不是来自于人的宗教,并因此而获得与信仰对象交通的感受。正因为如此,这些解释才能长期地为信徒们深信不疑。这些说法与其说是对宗教起源的说明,不如说是对宗教信仰的一种宣传或解释。
  (3)西方无神论者的观点。“宗教人造说”是一切无神论者的基本主张。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相反,他们根本否定神的存在,因而也否认一切超自然主义的宗教起源说法。如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等都否定了宗教的神学来源,但又认为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人民的愚昧与无知,是“傻子加骗子”的结果。19世纪初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以其人本主义的立场进一步提出了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重要思想,得到了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形象创造了上帝的结论。所以,费尔巴哈强调“神学就是人本学”。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来源之一,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无神论者在宗教起源问题上提出的观点基本是正确的,但他们在认识领域和研究方法上有较大的局限性,特别是由于缺乏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他们的唯物主义常常不能坚持到底,最后仍把宗教归结为人的意识的产物,而且他们在理论上都没有揭示出宗教的社会根源,故是片面的。
    2、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者的宗教起源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了宗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指出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只有到现实社会中的阶级矛盾、阶级压迫、阶级斗争中才能找到宗教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其认识的、心理的、自然的和社会的源。                                           (1)产生宗教的认识根源
  宗教是人类所特有的思维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在生产劳动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抽象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人类认识水平的历史局限性和认识上的错误则是宗教产生的认识根源。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每个历史时代的人们的认识水平只能与其时代相一致。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达尔文的进化论教育告诉我们,人类是从类猿人慢慢地进化而来,只要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个人类进化演变的观点是能接受的。根据人类考古学专家考证,在人类出现之后的漫长历史年代(从猿人进化到智人阶段大约经历了500多万年),没有、也不可能有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大约到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距今约20万年),人类才有灵魂观念和宗教观念。在当时的原始人类的思维极不发达,他们的意识基本上是一种以直观为主的形象思维,而缺乏抽象思维。他们对周围的事物的感性特征有惊人的把握能力,但在形成普遍性概念方面却显得很无能。比如,他们没有“冷”和“热”之类的性状概念,而是用“像月亮”表示冷,“像太阳”表示热,“像头发”表示大于20的一切数。由于思维能力受现实条件的局限,他们不能认识事物的整体性和复杂性,对自然界很少有一般性的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某座山、某条河、某种动物的概念,而没有抽象的、一般性的山、河、动物的观念。原始人这种直观形象思维十分强调意识与意识对象的同一性,以至于不能脱离经验对象而形成意识的内容。所以他们常常把观念实在与客观实在混而为一(观念实在是客观实在在意识中的反映)。这种过分强调经验与客观对象的同一性,使原始人极易走向一个极端,即是把感觉、幻觉、甚至错觉的东西都当成与客观对象同一的东西,甚至可以形成一些与常识截然相矛盾的东西。最典型的是原始人常常把梦境与现实混为一谈。如某个人他的某个亲人死了,他由于日思夜念,常常梦见他的亲人,那么他就会认为他的亲人还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着,由此便形成了灵魂不死的观念。所以,这种简单的、抽象的思维的具体性,一开始就带有宗教观念的可能性。而直观地、片面地、孤立地观察自然界,过分夸大“现实威力”,用幻想和虚构来描述变幻漠测的大自然,这是原始宗教在认识上的突出特点。
    原始人把一般的单个概念当作孤立的富有生命力的并且超越人间的另一个“世界”。他们对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山川、河流和各种变幻无穷的天气情况等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对自己的精神活动和机体活动,对生与死、对偶然性与必然性的不能认识和把握,在他们的意识活动中,似乎就存在两个世界,除了作用于感觉器官的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人们感觉不到的神灵世界,而且认为这个神灵世界在支配着物质世界。所以,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个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种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上决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并且往往是一种真正的不幸。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到处引起这种个人不死的无聊臆想的,并不是宗教上的安慰的需要,而是由普遍的局限性所产生的困境: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肉体死后究竟怎么样了。同样,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
  总之,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的过程,有一个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从简单认识到复杂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而错误的认识就有可能使抽象的概念、观念不知不觉地转变成幻想而导致宗教观念的产生。
  (2)产生宗教的心理根源
  人类形成宗教观念的认识过程,不是纯粹抽象的,而是伴随着人们十分具体的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也构成了宗教产生的原因之一。如对超自然力量的至上感和万能感、承受感和顺从感、虔诚感和神秘感等等。
在宗教心理中,感情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费尔巴哈称感情是宗教的基本工具,上帝的本质不过是表明感情的本质。而感情的产生是与需要密切相连的。一个宗教信仰者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把握感,为幸福的愿望的实现没有保证而焦虑时,便可能在心理上产生对超自然的神力的依赖,以期望神力来帮助他把握住现实,实现幸福的愿望,人的这种依赖主要是为了寻求满足精神上、感情上的某种需要,所以费尔巴哈说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经常要与社会中的其他人发生交往的,每个有共同的信念、社会规范和道德观念的人组成的群体,往往能使群体的参与者得到情感的交流和社会交往的满足。宗教也是这样一种群体,有些人信仰宗教就是为了满足其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在宗教群体中,人们对信仰的认识,对人生的价值观念都能得到较快的传播,并形成一种群体的心理,对个体的行动起指导与约束的作用。宗教的心理根源与宗教的认识根源相比,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宗教的心理根源是浅层次的,但它又是宗教认识根源形成的基础。
  (3)产生宗教的自然根源
  在人类社会初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自然对人的压迫。这一时期,由于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低下,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常常对人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威胁,人的生存必须靠自然的恩赐,但是自然界却往往不如人愿,它作为一种可怕的异已力量成为人类依赖和畏惧的对象。原始人对自然界这种异已的力量无法认识和理解而对它产生恐惧感。于是,他们认为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之外,一定还存在着一个人类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世界,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着人类的命运,人类对它只能顺从、祈求而不能违反。于是,对自然这种异已力量就产生了盲目信仰和崇拜,进而把自然界、自然力人格化为神灵加以膜拜,这样就形成了以自然崇拜为核心的最早的宗教――自然宗教。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
  自然宗教普遍存在于世界各民族的早期发展阶段。各民族生活的自然环境不同、谋求生存的方式不同,崇拜的对象也就不同。以采集为生的民族常以土地、水源和植物为崇拜对象;以渔猎为生的民族大多以山林河湖和动物为崇拜对象;而太阳东升西落所引起的昼夜变化和四季更替与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差不多是各原始民族共同崇拜的对象。原始人在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违背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的行为就是犯了禁忌。原始人的自然宗教往往把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自然界本身的一些自然事物或现象当成崇拜对象。图腾崇拜(图腾一词来自北美印第安人鄂吉布瓦部落的方言,意为“他的亲属或标记”。信奉图腾崇拜的原始人相信,他们分别源出于各种特定的物种,因而对于这些特定的图腾物种表现出特别的尊崇和敬畏。)的形成表明,人类社会组织已脱离了本能的动物群体状态,成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与图腾崇拜密切相关的是宗教伦理道德方面的禁忌和义务。因此,图腾崇拜构成了由自然崇拜向人格神崇拜过渡的中间环节。自然崇拜与图腾崇拜是有区别的。自然崇拜的对象在形式上是与人截然有别的自然现象,而图腾崇拜的对象则逐步取得了人的形象。这表明人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但仍不足以彻底摆脱自然的统治。
总之,原始社会的宗教主要是自然压迫的产物,是把自然力和自然物神化的结果,它反映了原始人在征服自然中的软弱无力和对自然力的无知与依赖。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单是正确地反映自然界就已经极端困难,这是长期的经验历史的产物。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已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而被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万民一致意见恰恰只证明了这种作为必然过渡阶段的人格化欲望的普遍性,因而也证明了宗教的普遍性。”列宁也说过:“野蛮人由于没有力量同大自然搏斗而产生对上帝、魔鬼、奇迹等的信仰。”
  (4)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
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无论什么时候,人们的实践活动都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宗教作为一种以人的存在状况为反映对象的社会意识,它的内容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离不开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宗教的核心内容,因此,社会根源是宗教产生和发展的最主要的根源。
  在原始社会里形成的以自然崇拜为主要成分的原始宗教,在许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的反映,当时的氏族制社会正是宗教产生的社会基础。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共同的血缘关系、共同的生产劳动、共同的生活以及与其他氏族集团之间剧烈频繁的斗争把氏族成员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维护氏族制度和氏族传统的社会性活动和行为规范,以后又逐步发展出氏族制社会本身和行为规范神圣化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活动。例如,图腾崇拜本质上是氏族制度在宗教上的表现,它既包含着宗教方面的某些体制,又包含着氏族社会的某些制度。另外在原始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也得到了反映。首先,自然宗教里各种神灵虽各司其职,但无地位尊卑之分(如单一神教);其次,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中,各个氏族成员与宗教崇拜对象的关系是同等的,也没有专职僧侣祭司与一般信徒之分,整个氏族以集体的方式与宗教崇拜对象发生联系,宗教活动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参加,宗教禁忌、律令和各项道德义务也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遵守,这些都是氏族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造成的社会苦难,人们不得不在继续承受自然压迫的同时,又承受着阶级对立造成的社会压迫。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结合,构成了在阶级社会条件下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一方面,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使被统治阶级遭受苦难,但是他们又找不到遭受苦难的原因,即使找到了原因他们也无法改变现状,有的虽然也进行过各种各样的斗争,直至发动武装斗争,但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非人的境地,他们无法摆脱世间的苦难,因而幻想通过对神灵的祈祷而获得来世的幸福,在幻想的彼岸世界去寻求心灵的慰藉。恩格斯说过,“在各阶级中必然有一些人,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求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求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列宁也说过“被剥削阶级由于没有力量同剥削者进行斗争,必然会产生对死后的幸福生活的憧憬”。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也支持和利用他们所认可的宗教,把世间的一切说成是神的安排,用永不可验的来世的幻想来慰藉人们痛苦的心灵,直接助长了宗教的发展。恩格斯和列宁还特别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产生和存在的主要根源也是社会根源。因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使资本主义不断出现危机,资本家为倒闭、破产、遭受损失和负债而恐慌,工人则常常面临失业、贫困的危险,同时,社会道德的败坏、人类文明的沉沦,也使人们感到苦闷和抑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发性、盲目性的恐惧和资产阶级为巩固其统治有意利用宗教,是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
  在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是人们自发、被动的行为,所以宗教学者把它称之为自发宗教,又称部落宗教或氏族宗教(包括自然宗教和多神教);而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则是人们主动、自觉的行为,甚至带有阶级性,故称之为人为宗教,包括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含多神教[如大乘派佛教]和一神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有其新的特点:第一、新形成的宗教往往包含着对以往宗教传统的继承和发展;第二、社会生活中出现广泛而深刻的危机往往成为产生新的宗教运动的前驱。社会危机使人们在备受煎熬中形成强烈的宗教渴求,从而为新生宗教的传播创造了必备的社会基础。现存世界各大宗教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犹太教、印度教等都是产生于阶级社会,都是在社会生活领域发生重大危机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三、新兴宗教的形成与各个宗教的创教者及其门徒的积极活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在其后的发展中,各个宗教的教职人员、宗教思想家,甚至一些世俗君主的个人活动(包括支持或参与)对该教的发展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总之,宗教的起源问题十分复杂,宗教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意识现象,它的内容最终只能是人的现实存在状况的反映,它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最终也只能是存在于各种客观因素总和构成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宗教是人为的产物,没有人的存在就不会有宗教的起源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宗教产生的根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它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形态上的变化。宗教产生和发展的四大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必将长期存在,因此,宗教消亡的时日还十分遥远。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只有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明白而合理的时候,也就如恩格斯所说的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也就如毛泽东所说的“人们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宗教产生、发展和赖以存在的四大根源才会消失,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我们几代、几十代,甚至几百代人的艰苦努力,宗教才能最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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