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之我见
“人类道底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在网上看了很多资深学者的辩论,我不敢轻率地说是或不是,也不敢轻易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辩证地来看――我们应该“敬”而不须“畏”。
所谓“敬”,是指要热爱保护它。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只有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人类才能健康生活,经济才能稳步增长。众所周知,温室效应,洪水,酸雨等自然灾害已向人类发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警告,而水土流失,大面积的热带雨林和草原被破坏等环境问题也已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我们为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需要用一颗发自内心的博爱之心去保护热爱大自然,不仅仅是因为受到威胁。
所谓“畏”,应是在一定限度内,我们在任何破坏自然的事之前,考虑所带来的后果,并将损害关到最小,而不是盲目地畏惧,不做出任何行动以致社会停滞,似乎一动一步就会遭“天谴。有些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再者在一定的破坏限度内,若使一个国家从农业文明变为工业文明,提高了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也是值得的。有些发达国家就是很好的例子。
人应该尊敬大自然,而不是一味地畏惧。我们应该尽量了解大自然,从远长利益的角度,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