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神论思想的注入与生根
从我记事起,家中供奉着佛像,逢年过节,房内空气总是被香烟燎绕着,在特殊日子里,还要在胡同交叉口(据说那是鬼魂必经之地)给死去的先人“烧包袱”,(包袱内装的都是纸做的“元宝”,据说,死人在那个世界里也是商品社会,没钱不行)大人要求我们追着被风吹走的、着了火的“包袱”,边追边磕头,这种情景被邻居的同学耻笑过,说“真迷信”!使幼小的自尊心受到很深的伤害。
等上了初中,接受远道赶来的外祖母“规劝”,说:世上只有一个神是真正的,那就是上帝。而其他那些都是“假神”,理由倒是十分简单:所有的神像,没有哪一个不是由人手所造,不是泥塑的,便是彩绘的。反过来,人们给那些手工制品烧香、磕头,岂不是自己骗自己吗?一想也真是如此。再加上去教堂接受较系统的“布道”,以及在教会学校的熏陶之后,在认识上“提高”了一步,于是确信:上帝是存在的,还相信,世上万物,日月星辰都是这个造物主所创造的,最后,连人的肉体都是神一手制造的,圣经《创世纪》上说了: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用泥土造就了第一个人,后来看他太孤单了,便取下他一根肋骨再造一个女人,等等,还知道,这女人受蛇的诱惑,偷吃了“禁果”而犯了罪,从此,世上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罪。为了赦免世人的罪过“神把他的独生子派到世上来,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便是神救世人的基本原理。做为人,你只要信它,便立即“得救”,从此便不再是罪人了,所以,每个信徒都要尽心尽力广为宣传,把“神的福音”传到世界各地,使更多的人相信它。凡是信它的人都会得救,死后必进“天堂”,反之便下地狱。
当然,一个人信与不信,空口无凭,还必须在教堂里、大庭广众面前接受“洗礼”才行。 (洗礼形式各不相同。我当年受洗,是站在一个水池里,牧师祷告过后,将我放倒水中,再扶起来,洗礼便完成了。其他教派,有些把这过程简化了:用象征性的动作,滴几滴水在受洗的人的头上,也算洗礼)洗礼过后,这个人便把生来和以后所犯的一切罪过统统洗净,便成为正式的教徒了。男人互称“弟兄”,女人称“姊妹“,从此,大家一律平等。在教会里受过“洗礼”的与未受的区别在于:每个星期天除了参加一般的“礼拜”之后,还要参加下一个小规模的“擘饼会”。会上传递着一张薄饼和一杯红葡萄汁,这是象征“最后的晚餐”,每人分吃一小块饼表示分吃“主的身体”和分喝“主所流的血”,一切过后,还要向主“奉献(金钱)”等等。
当我受过洗礼之后,对“神”的积极性大增,不满足于当个随大流的平平庸庸的信徒,曾立志要当牧师,从此便对《圣经》下了些功夫,决心把它学好、学深、学透。从引日约》的“创世纪”直到《新约》的“启示录”。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十分诲涩难懂的语句,为此,请教过牧师。人家便用连他自己也听不懂的“哲理”解释一通,如果你实在想钻牛角的话,他便说这是从希伯来文译出来的,你可以查原文好了。当然也有一看便懂的内容,如《创世纪》中说,神是怎样创造世界万物的,说日月星辰都是围绕大地转的,可是从小学课本上就学过:月亮绕地球是不假的,但是太阳并不是绕地球转的呀。为了这个问题请教过一些有学问的牧师,都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最后说《圣经》不容怀疑,它是绝对真理每句话都是正确的,真理是不会有错的。“信”是最根本的,只要信就行了。其他就别问了。再如,《启示录》中说有骑黄马的人,骑红马的人,如何如何带来灾难。对此,不同地区牧师都会有各自的解释,如欧洲人说,骑黄马的是指“黄祸”(即中国元代忽必烈西征)。美国人说骑红马的是“赤色恐怖”。如此这般,总之,不论怎么解释,都各有各的信众。
《圣经》中有很多地方讲信徒们见到多种多样的“异象”:象地上的洪水、猛兽、火山、地震等等均说成是“异象”,而异象产生原因只有一个――神发怒了。
二、宗教信仰的动摇
经过认真的思考,从《圣经》的文字方面看,这部流传久远,传播时间之长、传播地域之广、译成多种文字的经书,其用语方法,笔法、文风等等显然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且也不是一个时代产物。《旧约》中包含不少中东地带的历史过程,也有流传久远的民间故事(如浪子回头的故事,两个妇人争夺一个婴儿的故事等等)可说是中东地区的历史加现实,君王加民间流言的十锦全书。《新约》里面,在叙述同一事件上,不同“信徒”有各自不同的记载。其哲理方面的解释,也不全都一致。哪位牧师的威望高、信众广,则凭借其对经书内容熟悉程度、断章取义、信手拈来的速度,依靠这个本事来做信众在思想上解不开的问题的。
人活在世上,若不想糊里糊涂混日子,就要在精神上有所追求,后来在大学里接触到一些哲学方面的书,心灵的窗户逐步打开了。首先是一本小册子,书名大约叫:《日心说和地心说的争斗》,从中国古代气象科学的发展过程说到欧洲的“日心说”怎样艰难地取代“地心说”过程。然后看了艾思奇写的通俗易懂的《大众哲学》,然后是苏联共产党史的四章二节《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列宁的《哲学笔记》,以及后来毛泽东的《矛盾论》与《实践论》等等。
从这些书中逐渐明白了宗教的产生过程:不是“神”按照自身的形象创造了人,而是人们按照自身的形象创造各式各样的、名目不同的“神”。
三、一分为二地看待宗教和个人那段信教的历史
1.公平地讲,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人,在当时那种社会环境下,能走进宗教,也不全是坏事。一个人青少年(西方称为Teenager)时期正是对世界上万事万物充满好奇和幻想的时代。每个“礼拜天”都能准时地自觉地去教堂“做礼拜”,而教堂是不准吸烟、喝酒、赌赙和淫乱等行为存在的,甚至大声喧哗都被看成是无教养的行为。由此足以避免社会上诸多消极因素影响,用宗教语言来说:“远离尘世一切罪恶的引诱。”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社会抵制犯罪,不仅仅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课堂上的说教、宗教文化也足以起到一种不可忽视的打“防疫针”的作用。
2.由于是“一神论”宗教,信教的同时便对其他宗教自然而然的采取了批判、甚至是抵制态度了。因为其他任何宗教无不设置“偶像”、无不对偶像进行顶礼膜拜的。而任何偶像也无一例外都是人一手所造就的。既然都是人一手所造,对之称为假神,则是顺理成章的事。
3.由于是“一神论”,从而对社会上古往今来流传很久的封建迷信糟粕,如:看相、占卜、算命、查皇历、看风水、招亡灵、求神问鬼、批八字等类极为浅薄的骗人把戏便不屑一顾了。在教徒群体中,这已是普遍抵制的事,这些把戏在教会的范围内是没有市场的。
4.对《圣经》哲理,经过仔细推敲,可以发现其中还存在一丝原始的辩证法因素。如:当信徒遇上逆境,厄运来临时,牧师便会将圣经中有关词句加以牵强附会地提出:如:“万事互相效力,使爱神的人得益处”(意为“一分为二”地看待顺境和逆境)“圣诗”中有一首叫做:“神未曾应许天色常蓝”。(意为自然界里也不是每天天空都是晴朗的,遇上雨、雪、风、霜也是常事,不足为奇)这些哲理就和中国古代谚语,诸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以及《老子》的名言:“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等等不谋而合了。这些哲理在教会范围内解决人们一时想不通的烦心事总是有一定的开导作用的。
5.在宗教社会,教徒聚集的圈子中,人与人的关系是比较单纯的、诚实的,在那里排除了封建时代的落后的等级制度,又不太沾染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至上”,“尔虞我诈”等等恶习。人与人之间还保留一分纯朴和真诚。“助人为乐”风气在教徒之间还很流行。“施比受更为有福”是《圣经》中的名言,意为帮助他人比受人帮助更为高尚,这是每个教徒的座右铭。
四、结束语
1.“盲从”是个极大的心理毛病
一个当时只有初中文化的人,何以能笃信某种宗教,除了家庭、学校及多种社会影响之外,主观上有一个致命的毛病,那便是“盲从心理”。记得开始时,也曾对这位“上帝”产生过某种怀疑,但是看到教堂里坐着若干“名人”、“教授”,他们都能虔诚地相信讲台上牧师的“神话”,于是那一丝怀疑便打消了。认为:如果这里面有假,何以他们还能接受呢?殊不知,那些“名人”、“教授”们所学的专业都与宗教无关,有的是名医、名钢琴家、名农艺师、名工程师、名律师等等,他们在其本门专业中,可能都是佼佼者,但在唯物论哲学方面则是个完全的无知者(姑且起个名为“哲盲”)。推而广之,盲从心理是国人普遍存在的“心理痼疾”。几年前在社会上出现过什么“耳朵识字”等等“人体特异功能”时期,以及后来的“法轮功”邪教的兴起,各路“大师”争相亮相,加之一些新闻媒体给以推波助澜后,把个中国社会一时间搞得乌烟瘴气,为什么“信众”很快便有成百上千人呢?其原因除了那帮“魔术师”们的小把戏诱人骗人之外,每个“大师”屁股后面都有几个“名人”为之吹捧助威的,这些人中领头的人物如个别“将军”、及个别“官场人物”(如某省副省长之流)竟然还有赫赫有名的“大科学家”为之助阵!至于什么“离休老干部”、“党校副校长”及“作家”之类人物也都是不可缺少的“佐料”。那些骗子们之所以能在一个短期内成势,原因固然复杂,但从广大群众来说,主观上的“盲从心理”是个不可逾越的,最为普遍的致命的心理毛病。
2.世界是可知的。现代人中有些人以“难得糊涂”为“时髦”(外来语smart),其实这是三百多年前一位名士的牢骚话。有人以此为根据,宣扬世界上包括自然界中的事都是不可知的,认为“谁也说不明白”的,其实,原始时代,由于生产力低下,对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起因不明,从而统统归为鬼神造成。(比如,日、月蚀现象)由于生产力提高,科学发展了,人类可以予先计算出日、月蚀的时间,过程等等,其他一些自然现象及自然灾害也都逐步为科学所解释和预报了。自然界中以地球为中心(即“地心说”)还是(在太阳系中)以太阳为中心(即“日心说”)不是也争论了几个世纪,在一些“政教合一”的欧洲国家里,由此而被烧死的,也大有人在么?大约到了十八世纪以后,“日心说”才为人类所公认了的。尽管目前还有一些自然现象,科学还不能给以圆满的解释,只要人们不倒退到鬼神领域去,只要科学继续向前发展,那些未知数迟早总是可以逐步为人类科学所解读的。
3.在宗教政策中本来是有两个基本点的,即:第一为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二为公民有不信宗教和信仰无神论的自由。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宗教政策中第一个基本点,执行得远比五、六十年代大为宽松了,尤其和“文革”时期比,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对第二个基本点,执行得则是软弱无力的,(在宗教政策上也是一手硬,一手软的),其后果是:宣传各种各样有神论,都是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进行着。如制造各类“神像”的材料,已从普通的泥塑材料“进化”到高级的“金属材料”了。上世纪末由国家某个大部的科研所创制出的“高科技产品”:一个放在香港的太平山上号称世界第一巨型“坐佛”;其后,又在无锡太湖边上竖立起一个“高科技产品”号称亚洲最高的“立佛”(其实这个“第一”比之台湾高雄的那个还矮了十五米)人们不禁要问:这些“高科技产品”究竟能赚到多少钱?把“高科技”用在这些地方是否值得?全国各地人造景点中这类“高科技产品”还要建造多少个?这样仿效起来,社会效果由谁来衡量?拿最起码的环境保护来谈,从全国各地涌来的“香客”们,每天焚烧掉上吨重的“香”,对当地空气污染程度如何计算?其危害程度,又该如何评估呢?把“高科技”用到这个份儿上,实在是高科技的悲哀!高科技的耻辱!
看来,无神论教育的普及,任重而道远!
作者简介:古柏,农业部农垦学院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