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暴发的震惊世人的邪教事件,直接向人类自身的理性和智慧提出深刻的挑战。这些邪教不仅腐蚀着人类社会精神,而且更向世人又重复提出这类的问题:我们人类靠什么来生活? 我们人类的价值到底是什么? 人类将走向何处?
只有对这些现象和问题做出深刻的分析,探明邪教产生的内在根源并寻求解答,才会认清邪教的本质,重新树立科学的理性信念,避免人类理性千百年来所受之尴尬与耻辱。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理念、把握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未来之路。
一、邪教滋生的世界背景
已逝的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摧残,共产主义的美好梦想在苏联和东欧地区的失败,资本主义世界对传统公众政治的冷漠,西方宗教伦理生活道德观念的深刻危机,科学技术“胚胎克隆”的不断出现颠覆着人类既有的价值和伦理观念,新的纳粹主义亡魂在欧洲和东亚地区的再现,以及在美国、日本肇起而后发展到整个世界范围内的邪教运动所造成的人类惨剧,等等,这一切都在人类的精神和实践生活中,永远遗留下了不可去除的痕迹。人类的历史却也似乎就是在一切的善与恶的交替中求得发展。
文明,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应然状态,它理应要不断催醒着人类为自己美好的未来做出不懈的努力,又要求着人们为维护自己的精神世界和理性世界的完善而作出一系列的自省。但是,人类智慧与精神发展的几千年历史,在过去的20世纪和新的千年开始之际,所遭受的如此之众多物质与意识、肉体与心灵之矛盾,注定要为邪教——这种危害自己生存与发展的虚幻的坏的意识形式——的产生,提供滋生的土壤。一时间,唯灵论、怀疑论、末世论等,甚嚣尘上,人类对于科学所本有的理性,不断面临着被颠覆的危机。
在价值序列上,20世纪,甚至直到现在亦然如此:一些人赞颂东方人的古老价值观,认为儒家伦理可以使现代人类的价值混乱得到澄清,于是有人想从东方神秘主义那里寻求现代物理学的出路;而在世界各地,却有人从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等极端教派中寻求人类在千禧年的最后解脱。在中国,更有人相信从特异功能中可以找到自己长生不老、得道成仙、以达圆满的“仙径”、“神法”,从对“法轮功”的企盼和修炼中得以“完满”、“解脱”,等等。但是,在人们不断地寻求着通过精神的境界完满来解决自己的生死之疑和价值之基时,却不约而同地迈向了邪教——这种无论在精神认识上,还是在物质实践中都是一种庸俗的意识形式和低级技能,以期通过对它的寄托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之问。结果则是:这些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人类对它的着迷和向往,却导致着一批又一批的无辜的人民对其的献身和死亡。邪教,作为一种虚假的意识和“坏”的意识,它就这样,几成泛滥之势,以一种突然莫名的神奇力量,将众多的世人俘虏于它的魔罩之下。
这些,就是在20世纪末所上演的世界上一幅难忘的精神斗争之画面,也是中国人民精神历史上不可弥忘的信仰之痛。
人类必须要面对这些问题,并给以科学的解释。否则,这将是人类理性自身的屈辱。
二、唯心主义是邪教产生的认识论根源
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的力量获得了这个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复杂的人格化。”①
邪教作为宗教的变体或者异化,就更是一种对人的力量的歪曲,只不过这种歪曲是把人的力量完全地夸大为能够控制一切的东西,它不是像宗教的初期一样是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却是像宗教的后期一样,是对人格神的崇拜,这种人格神却又是正统宗教所不具有的——对现实人的崇拜。
无论是大卫教的教主,还是中国的“法轮功”的教主,他们都被信徒当作一种人格神的化身而出现在世人当中,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拯救人类,走向天国的美好世界。
但是,为什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深度的扩大,人类的未知之谜都在向人类展示的时候,人类的物质享受也达到了相对温饱的时候,为什么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出了问题。终于,在面对经济的强盛,物质的富裕,人类的文明似乎正将自己带入一个完全不需要人的大脑和理性来解决、思考问题时,人类的思维与信仰产生了特殊的危机——邪教乘虚而入。
而且,邪教的产生不仅是这方面的原因,要深入剖析它所以产生并成长如此之快的原因,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对其进行意识的(认识论方面的)和社会的两方面根源的分析,也就是从人类思维与社会存在之间关系入手进行把握。当然,在人们的意识形式中,也包括对宗教、文化、科学等方面的论述,而在社会存在方面,就要对人类的生存状态等方面进行解析。
马克思说:“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至于这种信仰是采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还是文明的哲学的形式,这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程度,就像他们消极地还是积极地对待对奇迹的信仰,也就是说,他们是创造奇迹的牧师还是这些牧师的信徒,以及他们所追求的是理论的目的还是实践的目的,都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毅力、性格和社会地位等等一样。”②
而邪教的产生,则完全是符合马克思所论述的内容。不管是国外邪教还是中国邪教,它们所具有的特征(如前所述)已经告诉了我们,从教主到信徒,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成为的,基本上都是唯心主义者;而作为唯心主义者,他们却又是低级的唯心主义者。他们的信仰对象是既不懂科学、又不懂哲学,是基本上没有任何科学和哲学知识的庸人。但是,却也正是这种庸人,他们不仅骗过了下层人士,也骗过了高级知识分子。
邪教,作为一种虚假的意识,它首先要从意识领域里得到说明和解释。
人类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人们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类自身的认识与改造既有成功又有失败。而尤其是在科学中,科学发现奥秘是一个日益增多的过程。在过去,由于科学不发展,人们对外部世界以及人自身的认识都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对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无法理解,这样就首先形成对自然界的盲目崇拜和对动物、植物等的敬奉,这就形成最原始的宗教和迷信。至近代以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的加强,在哲学方法上的不断变革,直接导致具体科学的成形和独立。由此,人们才开始真正认识外部世界、人类社会与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也正是在具体科学不断分化,唯心主义逐渐丧失对世界解释效力的时候出现的。它利用具体科学发展的成果,从哲学内部——即世界观的高度,科学地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及其一般规律。也由此,人们依赖于哲学的引导和科学精神的鼓舞,一步步地从以往的愚昧和迷信中走出来。
但是,科学本身也是一个充满未知的,需要不断拓展的领域。它总会在不同阶段上存在着大量未知的领域。而科学的普及本身又是一个充满许多环节的过程,就必然造成社会整体性方面科学文化素质的不平衡。
对于哲学本身来说,就更是如此。哲学是理性的科学,是有关智慧的学问,但它的普及在整个社会来说就充满着风险性。因为作为对理性本身的探讨既需要科学逻辑的支持,又需要具备高度的抽象能力,它是一个精神自寻的过程。所以,哲学从产生以来,从来没有真正被普及为全民的学问,关键就在于它本身的难度。而正是这一点,它要求所学习哲学的人们,就不是普通的大众。哲学方法的匮乏,哲学理性的不足,就必然会造成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不健全,而不管它是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主义哲学。结果就会形成各种的正确、或不正确的世界观。这在世界范围内和中国都是如此。
即使到了知识经济正在发生的现代社会,在相对论、量子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的帮助之下,人们仍然会发现科学中的未知领域,而在哲学中充满着多元性的辩论时,就更加使人类不能坚持一定的科学信仰和精神追求。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未知数越多,对世界的怀疑就愈多,而转向于非科学的东西和非正统信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所以,邪教正是利用了这一空间,乘虚而入,打着科学的旗帜,举着理性和大智慧的招牌,横肆社会,招徕世人。而世人在科学方面的判断能力和哲学方法的不足,往往会形成对整个社会科学与哲学本身的怀疑,倾向于对所谓的“新科学”与“新智慧”的信赖。而邪教因此步入人类社会的至高无上的精神殿堂,破坏着人类自己的精神与思维,扭曲着人类的世界观系统,培育着邪教自己的歪理邪说和价值观念。
日本和美国的邪教,都是经历了科学的“洗礼”,蒙蔽着善良人们的视线,出现于社会之中。而中国由于本身科学发展与普及的不足,尤其是教育程度的普遍低下和短缺,就被“法轮功”的邪说乘机而入。
其次,邪教的产生是对正统宗教的背叛,是信仰冲突的产物。
所有的宗教都是一种有神论的表现,无论它是正教还是新宗教,邪教也不例外。而既然相信神,即代表着有自己的信仰,但是由于信仰的不可调和性,致使邪教产生。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简要地介绍过,新宗教发展的极端就是邪教的产生。新宗教的产生是对正教的不满,即是对正信的背叛。它们不相信耶稣,不相信安拉,不相信弥赛亚,不信任任何正教的神。它们只信任自己树立的神,它们在此种神的指导之下,来建立自己的信仰系统,指引自己的精神世界与实践世界的规则。
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自19世纪时就在有关宗教法律中禁止新宗教的建立,而随着宗教法律的宽松,对信仰机制的任意性,新宗教在国家社会生活中逐渐崭露头角。如美国宪法中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或禁止宗教的法律。而最高法院对于“宗教”的概念又界定为“深切地、真诚地持有的信仰”。在此种法律约束之下,根本不可能分清正统信仰与非正统信仰,就不能分清哪些“宗教”行为是合法的或非法的。而因此,新宗教就不断壮大,其中的邪教就更是利用此种宗教的空隙,进行一些“信仰活动”,以避免法律的制裁。事实上,也正是由此,造成邪教在美国的扩大化。而在世界中,就更加蔓延开来。
这些新宗教中的极端派别,又利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中的各种不合理现象来拉拢信徒。从而逐渐成为反对社会、反对宗教、反对人类的极端教派。
三、邪教产生的社会根源
在国外来看,邪教主要产生在美国与日本。社会原因一方面就在于,因为两国在战后科学技术上得到较大的发展,工作和社会生活高度紧张,经济危机不断,而社会分配又不均,贫富悬殊,加上一切社会关系都资本化,人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冷漠,人们精神空虚,在物质和精神遭受双重异化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得到某种慰藉。于是各种邪教组织就以关心人、爱护人、引渡人、完满人的旗号,引诱人们加入。特别是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一些年轻人,由于往往缺乏自我导向的能力和明确的生活目标。在面临升学、就业及婚姻选择等方面,不知所从,就希望得到一种外部的权威,给自己提供一套生活的框架。于是,邪教组织就抓住青年们孤独和不安情绪,寻求依赖和庇护的心理,利用种种办法,引诱他们,使他们感到邪教组织能够帮助他们排除焦虑和不安。而在加入邪教又得到适当的满足后,就对邪教首领产生狂热的崇拜。从而成为邪教中的一员。
另一方面,任何社会都是在矛盾中向前发展的。由于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或者这样那样的对立和冲突,而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又态度不明确,判断经常出现误差。既不希望用激进的方式来推动社会变革,以积极的态度,来实现社会向美好的方向发展。但是,邪教组织却往往利用这些社会问题以及人们的一些困惑的、忧虑的问题做文章,宣扬种种悲观和极端的观点,将人们引到歧途上去。
大卫教派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就是如此。由于它们分别遇到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从而发展出极端的手段来毁灭人类的生命,这种手段不是让人们圆满,而是让人们逐步走向地狱。
所以,“当社会不正常、政治混乱或现有社会结构和制度被颠覆时,邪教就兴盛起来了。”相反,“在社会安定团结时,各种救世主只能吸引有限的追随者。”③
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是由于社会存在中有着大量的问题,而使得各种意识形式采取不同的姿态来反映社会存在。但是,在这种反映过程中,大多数成为有益的反映,而只有极少数成为有害的反映。而这些有害的反映就是我们现在所遇到的邪教。
所以,邪教之所以产生,更主要的是在人们的物质财富不是那么均匀,而在精神上又不能高度自主,在面临物质与精神的纠缠时而做出错误判断与选择的结果。人们宁愿选择一种更具有现实性人格的、可触的、可直接聆听“神”与接受“神”的“智慧”指引的“超人”,而不愿再去追求一种超现实的在纯粹的思维内部的上帝。但终究,邪教组织在其邪恶的教主的带领下,成为有悖社会主导话语系统和价值行为规范的反价值、反理性的歪曲信仰系统。
四、中国“法轮功”产生的根源
自1999年夏季开始对中国的“法轮功”进行全面清理之时,人们才真正意识到,原来邪教就在自己身边,而且这种邪教之“邪”,让人们并不以为就是邪。而直到了“法轮功”开始在其邪恶教主的唆使之下进行违反中国法律、进行犯罪行为的社会活动时,人们终于认清了“法轮功”的真实面目。
那么,“法轮功”缘何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并造成世界性的影响呢? 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除了前面论述的认识论即社会意识根源之外,主要的在以下两点:
其一,中国仍处于思维与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在此种变革中,良莠俱现,美丑并存,人们的判别能力不足。
中国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以来,其间出现过多种的争论。最为普遍的就是对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等方面的争论。正是在这种争论的过程中,导致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突出的一点就是利用“实践”作为武器,进行对各种争论的批判与反驳。如果不能用实践加以解决和论证的现象与问题,它就是不可做的,应该停止。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推行过程中,由于方法与进度的关系,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发展与速度、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等时,出现了不同的失偏现象,就造成现实实践过程中的负面效应。人们就是在这种负面效应中看到了社会正义的陨落,经历着贫富差距拉大的事实。而此种事实,对社会主义本身的认识就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人们的生活中,就表现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关系的不断出现和激化。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内在矛盾与外在矛盾的经常碰撞,使得人们的精神迷失问题就突出表现出来。
另外,急剧的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社会结构、人际关系的快速调整,就直接为邪教组织活动和歪理邪说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空间。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一些人不能认识其产生的深刻历史、现实原因,反而成为邪教蛊惑人心的依据。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所造成的社会不平等及一大批为生存奋斗者为邪教“救世主”的出现准备好了社会条件。
正是此时,“法轮功”以治病为幌子,帮助人们找到精神信仰家园的招牌,开始招收了大量的学员。“法轮功”宣扬“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认为“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谁也解决不了”,只能跟着他们走。在此号召下,人们,尤其更多的是对传统中国年代向往的老年人和社会中下层人物加入了“法轮功”的队伍。
但“法轮功”成为一种反人类、反社会和反科学的邪教,却是其教主李洪志意向的产物。“法轮功”一直存有某种政治野心和动机,但却是在寻求时间来表现。终于在自己疯狂的估计与某些国外势力的支持下,“法轮功”走向了与中国人民和政府对立的一方。
其二,中国封建主义传统和迷信思想的影响。
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家,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想要彻底消除某些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尤其是迷信思想的影响是比较困难的。虽然我们面临着许多崭新的机遇,并在这种机遇中不断破除封建主义和迷信思想传统影响,但是由于传统和习惯的力量的深厚的历史根基,那些旧的、落后的意识和观念不仅难以根除,而且容易在某些条件下死灰复燃。此外,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在一段时间内注意于物质文明的建设,而疏忽了精神文明的建设,造成一手软,一手硬情况的发生,致使我们的党和党员都在思想上产生了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
这样,“法轮功”就以科学的气功的招牌在相当的范围里泛滥开来。人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之中,必然需要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与寄托。“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大旗,打着气功的幌子,主张救世度人,于是一大部分失去精神家园的人,终于住进了“法轮功”这家黑店。
所以说,“法轮功”邪教在中国的产生,首先是社会意识方面没有形成民众普遍的科学世界观,其次,在面临市场经济中的物质主义大潮冲击之下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而造成精神与物质之间的真空状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迷信思想和命运观念占据或支配着许多人民的思维方式,就必然给“法轮功”邪教以可乘之机。
社会意识层面的不健全,根本上就是社会存在不发达和不完善的反映,而社会存在不能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发展时,反映在社会意识中的就是一些陈旧和腐化的东西。这种精神与物质之间的纠缠、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矛盾和不一致或者不相适应,就形成形形色色的意识形式,而无论它是作为美还是作为丑出现于人们的周围,却迎合了社会中某些人们的需要。正如辛格所分析的,“现代邪教和施行思想改造的组织都倾向于为人们描绘出各种神奇的虚幻世界,在那里人类所有的顽疾统统都被根治。邪教的召唤力还在于它使人觉得只要跟着它走,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每一个人从此都能活得快乐之极。”④
在21世纪,邪教,仍然还可能会存在与发展下去。因为,当科学与技术并不能将人类自身的认知、生活与其所欲求的价值信念相完整的统一时,内在的分裂与外在的对立就必然会产生出来。而社会的发展又无法提供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诉求,却很可能使得人们的社会存在出现不断的差距与断裂之时,邪教就会像鬼魂一样,仍然潜伏在我们的周围。但是,无论如何,只有对邪教的产生与发展根源进行深刻与全面的分析,我们才能为消灭邪教提供根本的认识与实践前提,才能为构建人类精神自主的理性家园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本栏目由中国反邪教协会协办)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66~66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30页。
③(美)玛格丽特·泰勒·辛格著:《邪教在我们中间》,刘宇红,黄一九译,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页。
④《邪教在我们中间》,(内容介绍)第6页。
作者简介:周峰,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哲学博士,教授
本文责编:秋实
(《科学与无神论》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