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6岁的刘锦文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从大队书记到乡长、政法委书记、县长,一路升迁。1994年,刘锦文调入湖北鄂州市担任劳动局局长;1999年,劳动局改组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刘锦文仍担任局长。
1998年6月的一个晚上,刘锦文在家中接到在上海上大学的小女儿刘敏打来的电话,要求汇10万元给她出国去留学。可是,去哪里弄这10万元钱呢?刘锦文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有多重,于是一次在鄂州市某局的项目竞标上他帮人压价,轻而易举地得到了15万元的报酬。
第一次犯罪刘锦文惶惶不可终日,他和妻子都患上了神经衰弱。有一天,刘妻听说同事服用当地一名号称为“玉女”的神婆的药治好了病,刘妻便去了趟“玉女”家。
这个“玉女”真名叫李阳艳,无业。她拜老家一个“神婆”为干娘,托人从南方买了两本万年历,每天专心背诵,用止痛片加维生素等制成药丸,碰巧治好了几个头痛脑热的,不久,李阳艳摇身一变,成了“玉皇大帝三女儿”。刘锦文想让她为自己“免灾”,便来到李阳艳那里寻求“保佑”。
李阳艳见来了大官,决定使出浑身解数,迷惑住刘锦文。她面带忧色地说:“这些年你得罪了不少人,他们都在想办法害你。不过,只要你心诚,我在‘父王’面前求求情,你一定会官运亨通,全家平安。”
刘锦文喜不自胜,临走时,他留下了一个纸包。李阳艳打开一看,天哪!竟然是2万元人民币!
2000年的一天,刘锦文家里的钱快就用完了,便把手伸向公款。一开始,刘锦文胆子很小,只开了一张5000元的现金支票。
没过多久,鄂州市某港资电池厂许多女工出现了“铊”中毒的现象,电池厂员工到局里投诉,要求赔偿。刘锦文为此事累得焦头烂额,情急之下,刘锦文又跑到了“玉女”那里讨主意,并送上了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级单位“借”的公款5万元。李阳艳装神弄鬼搞了一阵子,才说:“你布施少了,神灵生了气,是王母娘娘在惩罚你。”
事件经多方面做工作总算平息了,刘锦文却把一切都归功于“玉女”,此后,他更是将李阳艳奉若神明,对她言听计从,大把的公款流入她的手中。
有一天,刘锦文突然想到,如果我娶了玉皇大帝的女儿,是不是就可以终生地、时时刻刻地得到神灵的保佑了呢?想来想去,刘锦文想出了“金屋藏娇”的招数,在城南以李阳艳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
2002年5月,“玉女”李阳艳与卧床多年的丈夫离了婚,选好了良辰吉日,搬进刘锦文用公款给自己买的商品房。从此,这位“玉女”就从人们的目光中消失,专门为情夫祈福了。
此后,刘锦文胆子越来越大,挪用公款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5年间,他用各种名目挪用公款达70多万元,终于东窗事发,在2004年9月被司法机关逮捕。(摘自《民主与法制》2005.1)